學年伊始再談學費 教育專家分析大學學費高不高

                         人民網-人民日報   2003-09-12 

學年伊始再談學費 教育專家分析大學學費高不高

 

目前,大學新生已開始了在大學校園裏的新生活,不過,那些家庭相對貧困的學子在勤奮苦讀的同時,還承受着不菲的學費所帶來的經濟和心理壓力。爲此,本報記者專訪北京大學教育經濟研究所的丁小浩教授,請她分析---

高等教育是一種準公共產品。“教育產業化”的提法不應提倡。國際上更鮮有這一概念

 

記者:近年來一些人提出教育要“產業化”、“市場化”,與此相伴的則是大學學費上漲、大學生的家庭教育負擔加重。您認爲“教育產業化”這個提法是否科學、符合不符合國情?

丁小浩:近年來,隨着高等學校招生規模的擴大,爲高等教育付費的家庭驟增,其中也包括相當一部分經濟狀況不佳的家庭;加上各項改革政策相繼出臺,醫療、住房等問題更多地被推向市場,百姓的經濟和心理壓力的確加大了。在此背景下,高校學費也就成爲一個頗受關注的社會問題。

我不贊同“教育產業化”的提法。高等教育是一種準公共產品,不是純公共產品或純私人產品。一方面,它使受教育的個人直接受益;另一方面又使得整個國家和民族受益。因此,高等教育無論在哪個國家都沒有被看作是純粹的商品。事實上,“教育產業化”的倡導者們對究竟什麼是“教育產業化”,也是衆說紛紜。國際上更鮮有“教育產業化”這一概念。

上大學收費有利於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實現社會公平

記者:既然高等教育對國家和民族的發展具有重要價值,爲什麼還要讓個人承擔更多的高等教育成本?

丁小浩:上世紀80年代中期前,我國的高等教育完全由國家負擔成本。這種體制只能支撐極小規模的高等教育,很多孩子難有上大學的機會。另外,調查表明,在這種精英式的高等教育系統中,學生大多來自經濟狀況較好的家庭。只讓一部分經濟狀況較好的人享受着由全體納稅人支撐的免費高等教育是不公平的。因此,對高等教育實行成本補償,是擴大高等教育規模、實現社會公平的一條必然之路。

學費增長快的一個主要原因是高校擴招快,而財政支持力度跟不上

記者:很多人感到近幾年的高校學費增長很快,個人負擔有困難。您覺得造成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什麼?

丁小浩:不久前的一項社會調查顯示:在北京,有64%的居民家庭認爲目前的高校學費太高;對於一家供養一個大學生,33%認爲很困難,37%認爲勉強供得起,只有30%的家庭認爲毫無困難。北京作爲人均收入名列全國前茅的地區尚且如此,其它地方肯定更加困難。高校學費增長快的一個主要原因是高等教育規模增長快,而政府財政支持力度跟不上。1997年,所有公立高校收費並軌,導致在公立系統中每增加一名學生,國家財政就要負擔75%以上的生均培養成本;與此同時,招生規模更是在短短几年內迅速擴大,而國家撥款的增長力度跟不上規模擴大的速度。高校不得不多方籌措經費,也包括增加學費。

學費標準的制訂比較複雜。公立和民辦學校的成本沒有可比性。學費在我國家庭開支中佔的比例相對較高

記者:個人繳納學費的標準是怎麼制訂的?是否應考慮城鄉之間、地區之間的.貧富差異?

丁小浩:學費標準制定應該參考多種因素,包括學校培養成本、政府撥款額度、居民收入水平、地區差別,等等。從2001年開始,各高校的學費基本在4000元到6000元之間。目前我國城鎮人均收入在7700元左右、農村在2400元左右。與其他國家相比,學費在家庭開支中佔的比例相對較高。

記者:按目前的收費標準推算,每生每年的教育成本是兩萬元左右。據瞭解,有的研究機構的評估遠低於此。而民辦大學作爲沒有國家財政投入的經濟實體,學費也僅與公立大學持平。公立大學的教育成本爲什麼這麼高?

丁小浩:從本質上講,教育是一種成本遞增的行業。尤其是高等教育代表了最先進的社會生產和科技水平,要採用最現代化的教學手段、配備最尖端的科研設備,且要吸引高水平的教師以保證高等教育的質量,成本遞增是必然的。

學校和事業單位一樣,實行的是收付實現制,要確切地核算成本比較困難。因此,學校的成本多數是以開支代替的。學校開支中哪些開支項目應計入學生培養成本,哪些應剝離出去,一直是有爭議的。如科研開支是否應計入學生培養成本、固定資產存量及基建性投資如何合理分攤到當期成本中去等內容,都沒有達成共識。

與公立學校相比,民辦學校沒有揹負很多的後勤、行政及離退休人員負擔,且大多隻開設一些“短、平、快”成本相對較低的專業,基礎學科很少,科研功能目前幾乎沒有。而公立大學還承擔着國家基礎科研的功能以及圖書館建設等任務,不能籠統地對公立和民辦學校的成本進行比較。

價格聽證有助於提高透明度,保證學生和家長的知情權

記者:但也有很多人質疑,公立大學教育成本高的原因還包括高校冗員過多、效率低下、浪費嚴重,因此提出對高校教育支出和教育成本的估算進行監督,甚至建議舉行價格聽證。對此您怎麼看?

丁小浩:在過去的計劃經濟體制下,高校也是功能齊全的小社會。近幾年高校的人員精簡和後勤改革社會化一直在進行,提高高校辦學效率肯定是降低教育成本的一個重要方面。

社會對教育收費的意見可以分爲兩類:一類是收費標準是否合理;二是在標準以外的亂收費問題。對於第一類問題,確實需要對教育成本進行合理的估算和論證,在制訂標準時必須慎重考慮多方因素,包括老百姓的經濟和心理承受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目前社會上普遍存在着一個關於教育成本的誤區,以爲學校的開支越大,教育質量就越高。這往往導致學校有做大成本的動機。因此,我們迫切需要設計出合理的成本覈算方法,遏止相關部門亂收費。價格聽證的方式有助於提高收費標準制訂過程的透明度,保證學生和家長的知情權。對於學校巧立名目的亂收費必須整頓治理。對於教育支出,一些發達國家的大學大多實行問責制,並由審計部門進行專門審查。

大學主要採取獎、助、補、減、貸五種方式對貧困生進行扶助。應讓貧困學生在入學前就瞭解這些資助渠道

記者:目前貧困生上不起學的情況在各地時有發生,應該怎樣扶助他們?據瞭解,銀行助學貸款的發放也不太順利,很多學生擔心還不起錢而不去貸款。這個問題怎麼解決?

丁小浩:目前高等學校主要採取獎、助、補、減、貸等五種方式對貧困生進行扶助。發達國家的銀行一般允許學生畢業後十幾年甚至二十幾年還清貸款,在我國由於個人信用體系的不完善,銀行擔心收不回貸款,因而規定畢業四年內還貸。畢業生的還貸壓力的確很大。要解決這個問題,還需要國家在政策上大力扶持,僅僅進行貼息以及給銀行“可以覈銷呆壞賬”的政策還不夠。可以像有些國家那樣建立專門的教育風險基金,幫助銀行分擔風險;同時,國家財政應該重點支持一部分優質高校,讓其保持低收費,或者提供更大力度的學生獎學金,從而使得社會弱勢羣體有望通過教育改變命運。日本的國立大學只收很少學費,而讓私立學校在高教普及中承擔更大責任的做法是值得借鑑的。另外,各高校和媒體應加大對學生資助的宣傳,提供更多信息服務,對貧困學生的資助信息應讓學生在入學前就能瞭解到。

總之,由大學生個人繳費承擔一部分教育成本的做法還會繼續。這是我國高教改革的方向,也是彌補社會教育投入不足的有效方式。但同時我們一定要做好與之配套的各項資助和扶助措施,否則將會損害貧困家庭子女的受教育機會,影響社會公正。從長遠來說,對全民族教育水平的提高也不利。

人物簡介

丁小浩:女,1959年生,教育學博士、教授;現任北京大學教育經濟研究所副所長,曾主持研究“義務教育資源配置均衡化”、“國家助學貸款運行機制及可行性回收方案”等重點項目;發表《對中國高等院校不同家庭收入學生羣體的調查報告》、《中日高等教育成本補償相關問題的比較研究》等論文。(本報記者張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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