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幼兒園投毒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新華網     2002-12-19     

廣東幼兒園投毒案被告人被判死刑

 

     新華網廣州12月17日電(簡陳明 譚智)廣東省湛江市中級人民法院17日開庭審理吳川特大投毒案,當庭宣判被告人黃湖死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 

     被告人黃湖,男,現年29歲,廣東吳川市黃坡鎮大岸村衛生站的個體醫生。因生意問題對其鄰近的康樂第二幼兒園產生忌妒和憎恨心理。今年11月上旬,黃湖從街上購買一元“毒鼠強”老鼠藥藏在家裏,11月22日,黃湖產生用老鼠藥搞垮康樂第二幼兒園的念頭。11月24日下午,黃湖與妻子發生口角後,便決定當晚到康樂第二幼兒園投毒。11月24日晚11時許,黃湖攜帶老鼠藥爬進康樂第二幼兒園的廚房,把“毒鼠強”投放到食用生鹽中,然後逃離現場。 

     11月25日早上,康樂第二幼兒園的`員工在不知的情況下,把混有“毒鼠強”的食鹽用來煮稀飯。康樂第二幼兒園70名幼兒和2名教師吃了有毒的稀飯後,相繼出現昏迷、嘔吐、抽搐、腹痛、出冷汗等嚴重中毒現象,造成極其嚴重的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