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語口語訓練再認識

英語的唯一法寶。”這是臺灣大學教授顏員叔學習英語的體會。讀中學時,他就養成每天早起高聲朗讀的習慣,每天堅持一個小時。他有一本“英文精讀文選”,其中《林肯的蓋茨堡演講》曾被他一遍又一遍地從頭唸到尾,有些段落甚至都能背出來。

英語口語訓練再認識

中文裏的字都是單音節的,即一個輔音加一個元音。除12個鼻輔音外,其他輔音都不在詞尾。而英文裏多音節詞輔音連綴極其普遍。因此中國人的發音器官和嘴裏的運動肌肉不能習慣英語的發音。不通過朗讀就無法訓練嘴部肌肉的運動,很可能心裏知道某個詞,甚至能拼寫,但舌頭就是不聽使喚說不出來。而法國人或者德國人學英語就不會有類似的.困難,因爲他們母語的發音所涉及的肌肉運動和英語的發音沒有什麼本質的區別。可見朗讀可以訓練發音器官,使肌肉能適應英語發音的需要。

但要求學生朗讀並非沒有考究,有些地方還需要教師指導示範:

1.要求學生在朗讀中利用手勢、表情、動作和聲音等表演手段,以加強語言的表現力,更生動地傳達說話人的思想和感情。當然教師應先作示範,然後再讓學生模仿。教師可以引導學生在聽音時,充分想象當時的情景,細細揣摩說話人的心情及說話人的語調,然後再加上適當的動作、表情。表情朗讀往往使用一些誇張的手法,但不宜過分追求,應在聲音逼真、表情自然方面下功夫。

2.對於簡單的句子、對話,學生讀起來比較容易;可是一旦遇上長句,就不知如何去讀了。這時教師可以運用分解合成的方法教學生朗讀。學生一次性流利地朗讀是有困難的,可以將長句劃分爲幾個意羣,用分解合成的方法來學習,先逐個讀熟,再讀全句。學生也會在教師多次運用這種方法來學習句子時,自然而然地掌握朗讀的技能。

從學生剛開始學習英語時,教師就應該向學生提出要求,讓學生們每天跟錄音朗讀,培養良好的學習習慣。

關於背誦

鄭板橋在《自敘》中說:“人鹹謂板橋讀書善記,不知非善記,乃善誦耳。板橋每讀一書,必千萬遍。舟中、馬上、被底,或當食忘似著,或對客不聽其語,並自望其所以,皆記書默誦也。書有弗記者乎?”一代宗師尚且如此,何況我輩凡人,更何況當時他背的應該不是外語。

有很多專家和語言學家從背誦中大受其益,比如趙元任、許國璋等。趙元任回憶以前的情景說:“其實我也不是有什麼新的語言學的法子,還是中國的老習慣,書拿起來總是哇啦哇啦地念,就跟背《四書》《五經》一樣,我們以前念英文也是那麼念。”許國璋的英語根基同樣在於啓蒙時的朗讀和背誦。“開學起立大聲背書,一口氣即是五頁。”“易懂之段即時讀即時背。”

上訴諸位名家,在談到英語學習的經驗時都提到了背誦,我想這不是偶然的。背誦的材料中有許多精美的句段篇章,這些素材經過背誦後存進了頭腦。背的東西越多,積累的也就越多,無形中就會融會貫通,會背的句子稍加變換,就是一個新句子。因此可以說背誦的內容越多,口語就會越流利。當學生用英語交流時,可以輕而易舉地從記憶中提取所需要的內容,例如選用適當的詞語,套用合適的句型,模仿類似的篇章架構等。

葉聖陶曾倡導說:“令學生吟誦,要使他們看作是一種享受,一遍比一遍讀得入調,一遍比一遍體會得親切,並不希望早一點背熟,而自然達到純熟的境界。抱着這種享受的態度是最容易受益的途徑。”那麼教師應該怎樣激發學生背誦的興趣呢?

1.教師背誦,發揮示範作用

許多人對《從百草園到三味書屋》這篇文章都有深刻的印象。壽鏡吾先生誦讀時的風流倜儻給兒時的魯迅留下了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