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制度

(一)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制度的產生與發展

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制度

1.1991年國務院以91號令頒佈的《國有資產評估管理辦法》

2.1999年財政部頒發的關於印發《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內容與格式的暫行規定》的通知,對原有的資產評估報告有關制度做了進一步修改完善,使資產評估報告制度不僅適用於國有資產評估,也同樣適用於非國有資產的評估。

3.2001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轉發財政部關於改革國有資產評估行政管理方式加強資產評估監督管理工作意見的通知》對資產評估項目管理方式進行了重大改革,取消對國有資產評估項目的立項確認審批制度,實行覈准制和備案制,並加強對資產評估活動的監管。

4.2005年國家國資委發佈《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暫行辦法》

5.2007年發佈的《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是根據要素和內容對評估報告進行規範的重要評估準則。

6.2007年10月,財政部發布了《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並定於2009年7月1日起實施。

(二)資產評估報告書的基本內容

國有資產評估報告主要包括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金融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文化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等,以下介紹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基本制度。

根據《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2008年11月28日,中國資產評估協會發布了《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並定於2009年7月1日起實施。《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要求註冊資產評估師根據企業國有資產評估管理的有關規定執行資產評估業務,編制和出具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應當遵守該指南。金融企業【2010年頒佈《金融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和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評估報告另行規範。從07年12月31日實施《以財務報告爲目的`的評估指南》中第六章是“披露要求”。

《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指南》所指企業國有資產評估報告,由標題、文號、聲明、摘要、正文、附件、評估明細表和評估說明構成。其中評估報告正文應當包括:

(1)緒言;(比《資產評估準則-評估報告》多出的一條)

(2)委託方、被評估單位(或者產權持有單位)和業務約定書約定的其他評估報告使用者概況;

(3)評估目的;

(4)評估對象和評估範圍;

(5)價值類型及其定義;

(6)評估基準日;

(7)評估依據;

(8)評估方法;

(9)評估程序實施過程和情況;

(10)評估假設;

(11)評估結論;

(12)特別事項說明;

(13)評估報告使用限制說明;

(14)評估報告日;

(15)簽字蓋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