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收支審計報告範文精選

篇一:財務收支審計報告(2280字)

財務收支審計報告範文精選

ABC有限公司:

因對貴公司進行清算處置的需要,我們接受委託對貴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進行了審計。貴公司對提供的會計資料的真實性、完整性負責,我們的責任是發表審計意見。我們的審計是依據《中國註冊會計師獨立審計準則》進行的。在審計過程中,我們結合貴公司實際情況,實施了包括抽查會計記錄等我們認爲必要的審計程序。

一、基本情況

貴公司於20XX年XX月XX日領取XXXXXXXXXXXX號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註冊資本275萬元,法人代表XXX,經營範圍:銷售通信器材、承攬通信工程設計、施工、通信設備維修、汽車維修,物業管理;餐飲娛樂、職業中介、通信信息服務;室內裝飾、工業與民用建築工程。

貴公司下設通訊器材分公司、通信工程分公司、物業管理分公司、通信工程設計分公司、建築工程分公司。其中,建築工程分公司於20XX年4月註銷。

二、審計情況

(一)財務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實現銷售收入147,054,009.46元,其中20XX年實現銷售收入72,526,202.29元,20XX年實現銷售收入67,487,365.46元,20XX年實現銷售收入6,636,173.51元,20XX年1至4月實現銷售收入404,268.20元。

收入組成:①通信工程及設計收入34,087,848.26元,②器材銷售收入111,579,734.68元,③物管收入250,590.60元,④委託代辦收入1,135,835.92元。

2、成本費用情況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發生銷售成本129,447,433.49元,營業費用6,155,423.65元,管理費用5,558,272.94元,財務費用-204,072.14元,主營業務稅金及附加1,731,217.02元,營業外收支淨額465,371.54元,所得稅2,123,677.78元。

銷售成本組成:①通信工程及設計成本29,272,638.82元,②器材銷售成本99,032,073.54元,③物管成本92,064.50元,④委託代辦成本1,050,656.63元。

3、利潤實現情況

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累計實收淨利潤3,623,055.73元。其中:①20XX年實現淨利潤3,988,783.46元,②20XX年實現淨利潤630,414.82元,③20XX年實現淨利潤322,925.97元,④20XX年1至4月淨利潤-1,319,068.52元。

(二)資產負債及所有者權益狀況

1、資產情況

截止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資產總額21,213,892.78元。其中:貨幣資金428,431..46元,應收賬款7,127,652.12元,其他應收款3,103,547.00元,壞賬準備1,351.68元,長期投資2,000,000.00元,固定資產原值1,838,418.70元,淨值1,368,780.52元,土地使用權5,386,833.25元。

固定資產、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明細表見附件。

2、負債情況

截止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負債總額12,560,076.12元。其中:應付賬款4,270,229.53元,應付福利費228,774.18元,未交稅金86,905.45元,其他應交款3,093.01元,其他應付款7,971,073.95元。

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明細表見附件。

3、所有者權益情況

截止20XX年4月30日,貴公司所有者權益總額8,653,816.66元。其中實收資本2,180,000.00元,資本公積3,121,365.37元,盈餘公積906,061.96元,未分配利潤2,446,389.33元。

資本公積的形成情況:①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增加資本公積3,037,952.31元,均系所得稅減免金額,②20XX年結轉83,413.06元,系勞服司遺留。

盈餘公積的形成情況:①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增加盈餘公積874,537.28元,均系從利潤中提取,②20XX年結轉31,524.68元,系勞服司遺留。

三、存在問題

1、截至20XX年4月30日,應付款項中應付工資餘額4,651,107.52元,工會經費248,164.48元,教育經費202,632.60元,勞動保險費1,102,819.53元,福利費147,168.00元,共計6,351,892.13元。經審計,系20XX年至20XX年4月從成本費用中計提,其中應付工資大部份按800元/月/人的`標準計提,計提依據不充分,與實際支付情況亦不相符。

2、截至20XX年4月30日,應收款項中個人所得稅餘額155,254。77元。經審計,系貴公司代職工支付的所得稅。根據稅法及會計制度,應按個人所得稅法規定進行覈算。

3、截至20XX年4月30日,實收資本2,180,000.00元,營業執照註冊資金2,750,000.00元,兩者不一致。

四、審計意見

1、我們認爲,除上述問題造成的影響外,貴公司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表列的財務收支及資產負債情況在重大方面符合企業會計準則和《郵電通信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

2、對審計報告所述問題按相關法規制度規定處理。

附送:1、20XX年4月30日資產負債表;

2、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4月30日損益表;

3、固定資產明細表;

4、應收賬款及其他應收款明細表;

5、應付賬款及其他應付款明細表。

特此報告

XX

XXXX年XX月XX日

篇二:學校財務收支審計的報告(773字)

***學校:

根據《審計署關於內部審計工作的規定》第九條及《****年度工作計劃》,***年**月**日至**日**中心學校內審組對你單位**年度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此次審計着重審查了你單位***年度學校財務賬、工會賬、伙食賬的賬簿、會計憑證、會計報表等其他有關會計資料。這些資料由你單位負責提供並進行了審計承諾。我們的審計是依據《中國內部審計準則》的規定進行的。在審計過程中,我們對賬表、賬賬、賬證進行了覈對,對原始憑證進行了全面審覈,查閱了有關收費項目及票據的管理和使用情況,覈實了部分固定資產。現場審計業已結束,現出具如下審計報告:

一、基本情況

你單位位於***,法定代表人***,會計***,單位執行《事業單位會計制度》。**年**月,你單位共有在職教職工**人,離退休人員**人。

二、主要審計結果

(一)財務收支情況

1、收入情況

財政補助收入**元,上級補助收入**元,事業收入**元,其他收入**元,合計**元。

2、支出情況

事業支出**元,**。

3、結餘情況

收支相抵後,你單位**年度賬面收支虧(盈)**元。

(五)資產負債情況

1、資產:現金**元,銀行存款**元,其他應收款**元,固定資產**元,合計**元。

2、負債:借入款項**元,其他應付款**元,合計**元。

3、淨資產:資產減去負債後,淨資產爲**元,其中固定基金**元,事業結餘**元。

經審計覈實,資產負債應作如下調整:調增調減情況***。經調整後,資產總額爲***元,負債總額爲***元,淨資產總額爲**元,其中固定資產**元,事業結餘**元。

4、實際負債情況,截止**年**月**日止,你單位實際虧(盈)**元。

三、審計中查出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四、審計評價

經全面審計你單位有關會計資料,調查走訪、實地察看

審計認爲:***

五、審計建議***

****

**年**月**日

篇三:財政收支審計報告(1269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六條“審計機關對本級各部門(含直屬單位)和下級政府預算的執行情況和決算,以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和使用情況,進行審計監督”之規定,我局成立審計組,自20XX年2月26日至3月12日對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20XX年度的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現出具如下審計報告:

一、被審計單位基本情況

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隸屬於和平區委,於20XX年成立,爲全額撥款的直屬殘疾人事業團體,20XX年底在職職工10人。內設三個科室:辦公室、審傳文體科、組織聯絡科。下設兩個事業單位:殘疾人勞動服務所、殘疾人福利企業公司。

20XX年度,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收入總計6,304,889.55元,其中:財政撥入經費1,244,039.70元,財政撥入殘保金5,060,849.85元。事業支出總計6,304,889.55元。當年收支平衡。

二、被審計單位會計責任20XX年2月10日,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對其提供的與審計相關的會計資料以及其他的證明材料的真實性和完整性進行了承諾,並對其負責。

三、審計實施的基本情況

本次審計,我們採取抽查與重點詳查相結合的方法,對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20XX年度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全面審計。本次審計得到了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領導和有關部門、有關單位的積極配合。

四、審計評價

審計結果表明:和平區殘疾人聯合會賬務處理基本符合《事業單位財務規則》的要求,會計資料基本真實地反映了有關年度財政、財務收支情況,但在財務收支方面存在一定的違規行爲。

五、審計查出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意見

1、發放獎金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0XX年10月,發放奧運安保獎52,334元,未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第四條“納稅人、扣繳義務人必須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繳納稅款、代扣代繳、代收代繳稅款”的規定。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231號)第五十二條關於“責令限期繳納、上繳應當繳納或者上交的財政收入”的規定,要求該單位按規定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2616.7元。

2、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支出超範圍全年超範圍支出4,506,013.04元,主要用於購買活動中心辦公樓、殘疾人醫療康復、殘疾人扶貧救助等,不符合遼寧省殘疾人就業保障金收繳和使用管理辦法》第十四條“保障金的使用範圍:

(一)補貼殘疾人職業培訓費用;

(二)獎勵超比例安置殘疾人就業的單位及爲安排殘疾就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

(三)有償扶持殘疾人集體從業、個體經營;

(四)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適當補助殘疾人勞動服務機構經費開支;

(五)經同級財政部門批准,直接用於殘疾人就業工作的其他開支。保障金必須按照上述規定用途使用,任何部門不得平調或挪作他用”之規定。依據《財政違法行爲處罰處分條例》第六條“國家機關及其工作人員有下列違反規定使用、騙取財政資金的行爲之一的,責令改正,調整有關會計賬目,追回有關財政資金,限期退還違法所得……

(四)違反規定擴大開支範圍,提高開支標準”之規定,要求該單位將超範圍支出的資金追回,歸還原渠道,今後要杜絕此類情況的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