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內容:
(1)項目概況;
(2)可行性研究的主要依據;
(3)項目需求及目標分析;
(4)項目建設選址;
(5)項目建設方案;
(6)外部配套條件分析;
(7)項目實施方案(含實施進度計劃、項目法人組建方案、招標方案、實施代建制方案等;
(8)土地利用與移民安置方案;
(9)環境影響評價;
(10)投資估算;
(11)資金籌措方案;
(12)費用效果分析;
(13)社會影響分析;
(14)風險分析;
(15)結論和建議。
2.重點關注的問題:
(1)項目需求及目標定
(2)項目建設方案(建設地址選擇、佔用土地、建築方案、公用工程等);
(3)項目實施方案;
項目實施應特別強調實行代建制。政府直接撥款投資的項目,應重視招標方案的分析制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等政策法規的要求進行。
(4)土地利用與移民安置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