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經》第十三卦·同人卦

《周易》,又稱《易經》,簡稱《易》。易經分兩部分,一爲“經”爲伏羲氏和周文王,只有六十四卦的卦象、卦辭和爻辭;二是“傳”,原意是爲易經做註釋的,稱爲“十翼”,爲孔子及其後學的合作結果。

《易經》第十三卦·同人卦

《易經》第十三卦 同人卦 天火同人 乾上離下

同人卦,象徵大家同心同德之意。離爲火,乾爲天,火光上升,即天、火相互親和,爲同人。象徵和同於人。天下爲公,有和睦、和平之義。促成世界大同,必須有廣闊無私、光明磊落的.境界,方順利暢通,而這也是君子的正道。

《同人》: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利君子貞。

《彖》曰:“同人”,柔得位得中,而應乎乾,曰同人。同人曰:“同人於野,亨。利涉大川”,乾行也。文明以健,中正而應,君子正也。唯君子爲能通天下之志。

《象》曰:天與火,同人。君子以類族辨物。

初九,同人於門,無咎。

《象》曰:“出門同人”,又誰咎也。

六二,同人於宗,吝。

《象》曰:“同人於宗”,吝道也。

九三,伏戎於莽,升其高陵,三歲不興。

《象》曰:“伏戎於莽”,敵剛也。“三歲不興”,安行也。

九四,乘其墉,弗克攻,吉主

《象》曰:“乘其墉”,義弗克也。其“吉”,則困而反則也。

九五,同人先號咷而後笑,大師克,相遇。

《象》曰:同人之先,以中直也。大師相遇,言相剋也。

上九,同人於郊,無悔。

《象》曰:“同人於郊”,志未得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