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訪聽證會申請書

通過依法聽證,依據事實和法律法規及政策的相關規定,對於案件進行處理。下面是信訪聽證會申請書,快來圍觀吧。

信訪聽證會申請書

信訪聽證會申請書【篇一】

瀋陽鐵路局:

就我丈夫於成邦死亡未被認定工傷一事所進行的申訴,在收到瀋陽鐵路局社保處作出維持通遼車輛段處理意見的答覆後,我們馬上申請複覈,經去人查詢,瀋陽鐵路局信訪辦已收到複覈申請書。爲確保工傷認定公開、公正、合法,更好地維護職工的合法工傷待遇,根據《信訪條例》第三十一條(對重大、複雜、疑難的信訪事項,可以舉行聽證。聽證應當公開舉行,通過質詢、辯論、評議、合議等方式,查明事實,分清責任)、第三十五條,(複覈機關可以按照本條例第三十一條第二款的規定舉行聽證,經過聽證的複覈意見可以依法向社會公示。聽證所需時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期限內)之規定,我們正式申請舉行聽證會,是否舉行、何時舉行、需準備材料請按相關規定及時告知我。

申請人:

二零xx年四月二十九日

聯繫電話:

信訪聽證會申請書【篇二】

申請人周xxw、女、1963年11月29日、身份證號碼租住湘潭市嶽塘區霞城鄉嶽塘村13組.

請求事項

申請因強制拆遷引發勞務債務合同糾紛等一系列訴求信訪進行聽證。

事實與理由

2010年元月15日開始本人因嶽塘區強制拆遷引發勞務債務合同糾紛上訪四年多來導致多個問題造成我四年多無家可歸上無片瓦下無插針之地連租住房都不能居住被逼38次搬家,在國門之外流落多年,家中被盜共六次。被騙無辜拘留一次差一點死亡在霞城鄉政府池塘中。軟禁三十多天,在接訪途中被鄉政府副鄉長打傷住院一次其中兩次轉院至今末處理一次。被郭桂清恐嚇無數次遭受了無數次侮辱和白眼,等等狀況。目前我已精疲力盡了只有請求政府公開、公平公正、依照信訪聽證程序本着以事實爲依據法律爲準繩宗旨。依法依規落實到位,處理到底,讓信訪的羣衆有個理服,有個心服有個安慰,讓穩定壓倒一切,不讓不穩定的因素客觀存在。

一、根據鄉政府提出的答覆意見書、我收到後非常不服這樣的答覆意見絕對違反了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以權論理以權壓法。

1.51戶的勞務用工補償協議、是落實對拆遷戶土地被徵收後的一種補償,屬於上述拆遷戶的權利,該權利也經各級政府和湘鋼認可,不可隨意被侵犯或變更。

2.政府給51戶的勞務補償項目,是爲保障51戶拆遷戶的特殊羣體的特別安置,在所有問題沒有完全調查清楚的基礎下,任何人和部門都沒有藉口和權利妄自獨斷,51戶現在的`勞務補償項目已經成爲郭桂清非法牟取私利的工具,如果政府要剝離51戶的勞務,相關部門應該要出示書面材料告之51戶全體拆遷戶更要對51戶人員進行善後安置,被強行逼退的人員以後生活怎麼保障其他問題誰來負責管理,我們14年來沒有得到一個公民的合法權益,這些人不可能像一個流浪者子子孫孫被政府拒之門外,請求政府高度重視。

3.市政府多次要求區政府召開聯席會議可是嶽塘區根本沒有考慮過市政府的意見只是壓制誤導我簽訂停訪息訪承諾書,並要說明經市、區、鄉政府三方有關領導及負責人與我溝通協調,霞城勞務隊給予我補助款15萬元,用於解決我本人生活困難、就業、就醫等-糸列問題本人也同意了。可是就在我簽下停訪息訪承諾書之後並沒有給我一分錢,我也找區、鄉政府多次很多天以後他們後來又讓我簽訂了一個和解協議書,我當時並不同意可是鄉政府領導說簽下這個是沒有問題的同時我也諮詢了區法院在信訪局領導和檢察院領導大家都告訴我只有我不在上訪這個15萬元已經註明是補助款15萬元,用於解決我本人生活困難、就業、就醫等-糸列問題跟拖欠你員工的工資款是沒有任何牽扯的,所有我同意並簽訂了和解協議書我當時還告訴鄉政府領導會向法院再起訴霞城勞務隊起訴其拖欠員工工資,他們也默認並要我請一個好一點的律師來維護合法權益。只要不再上訪就可以所以我沒有再次上訪。

4、區、鄉政府對我的承諾並沒有全部到位,法院也認爲和解協議書是政府行爲他們也很爲難不好撤銷和解協議書,我實在沒有辦法只有請求市政府複查,請求依法依規憲法、人權法、國家合同法第54款,第一條、第二條、第四條(公安機關信訪責任追究辦法132號)與(關於進一步從嚴管理幹部的意見),進行合理合法維權的;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笫七十二條的規定一方當事人利用優勢或對方沒有經驗,致使雙方權利與義務明顯違反等價有償原則的可以認定爲顯失公平訴求人所簽訂的息訪和解協議書系顯失公平合同明顯適用法律錯誤。

二、 直屬下級霞城鄉政府副鄉長譚東風在接訪回家途中暴打訪民,並在第二天再次勾結黑惡勢力頭目郭桂清追打至法警醫院。我被迫轉至仁和醫院後又藥物過敏差一點死亡。再後來又轉至市二醫院住院治療。導致訪民幾乎失去生命。至今末愈也請政府關注重視一下,請求根據幹部嚴厲問責制度處理,並書面告之本人處理結果。( 有證據可查)。

三、區政府強制拆遷後,村.鄉兩級隨意剋扣我的徵拆款項,希望根據事實歸還。這個問題涉及很多戶徵拆老百姓。(有據可查)

四、2010年4月居住房至2011年6月家裏多次被惡意盜取直接損失近10萬,兩個派出所出警也不立案,更沒有一個口頭或文字的答覆,在此我確實懷疑到底是權大還是法大。公安局的責任是保護人民的生命和財產安全的爲什麼可以玩忽職守(有公安出警材料可查 )。

五、、(霞城鄉騙我去鄉政府湘潭解決我的訴求。就直接把我騙關在霞城鄉派出所14小時之多,沒有喝水沒有給我吃飯。最後在我一再強烈要求想帶我出去吃飯中用言語刺激我。逼我三九寒天投塘在霞城鄉政府前面。鄉政府幹部全部不出來。派出所也不出面救人當時很多羣衆要求派出所應該首先救人爲主。可是教導員周曉琴和副所長說我是逃避打擊,反正我又不會死。後來還是當地3個老百姓把我從數九寒冬的池塘中救上來後。派出所繼續迫害無然後程序將我在晚上11點多關押至拘留所。還向我家裏要了兩百元錢。我不知道霞城鄉政府霞城鄉派出所他們如此漠視生命。以權論理以權抗法等等行爲應該怎樣處理?

六、申請嶽塘區信訪局副局長迴避,因爲他是導致此信訪問題擴大的當事人。

七、申請根據市長辦公室黃呵批示允許市督查辦,市婦聯維權羅部長、市紅網論壇、市電視臺、委託律師、及關連人、親屬等。

八、因本人是弱勢羣體爲了保證此次信訪聽證公開、公平公正本人特別請求聽證程序可以錄音、錄像。給我一個理服、心服讓事實還原、還我一個公道、還我尊嚴與清白。

綜上所敘;

霞城鄉政府霞城鄉派出所,霞城勞務隊違法違規事實清楚。證據確實藐視習總書記2014年元月20日強調習總書記強調;《拖欠羣衆錢款等問題立即解決危害百姓的事再小也要除,不等不靠,立行立改》請求調查事實真相召開信訪聽證會。請求督促嶽塘區幾任黨政一把手面對12個媒體和一千多羣衆的承諾落實到位。現任嶽塘區長也面對紅網承諾過沒有兌現請求認真落實。就我上述幾個訴求公開、公平公正依法依規解決落實到位。

此致;

嶽塘區人民政府

申請人周xx  聯繫電話

20xx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