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申請書範文彙總六篇

隨着時代在進步,申請書與我們的關係越來越密切,寫申請書的時候要注意內容的完整。那麼大家知道正規的申請書怎麼寫嗎?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立案申請書6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立案申請書範文彙總六篇

立案申請書 篇1

申請人:xxxxx,女,漢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臺縣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xxxx涉嫌xx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x,女,漢族,現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號午後,xxx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爲是申請人撿拾爲由,來到申請人家裏,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並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後,xxx就用XX對申請人進行毆X,發泄之後xxx離開。但是xxx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後,又回到申請人的家裏,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X,並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餘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並欲離開,申請人將xxxxx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xxxx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xxx、xxx和申請人所在的xxx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爲。然後xxx責令xxx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xxx將耳環交給xxxx後她就徑直離開。並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XX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後經住院診斷治療爲中度腦震盪,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xxxxx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xxxx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後,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爲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並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後即欲離開,犯罪行爲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致

xxxxx公安局

申請人:XXX

XX年XX月XX日

立案申請書 篇2

申請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請求介休市人民檢察院依法行使監督權,責令山西介休市公安局三佳派出所對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財產及財物被爆炸、毀壞、聚衆哄搶一案立案偵查,並找出真兇,將之繩之於法。

事實和理由:

20xx年,馮治強、馮治力、馮志剛共同出資成立了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公司位於三佳鄉溫村。佔地51畝,建築面積達2265。96平方米,內有價值逾百萬元的變電室、160K瓦變壓器、磅房、磚、砂、鋼材、水泥(標號425)、石子、辦公桌椅、檔案櫃、保險櫃、帳冊、公司印章等財產。20xx年2月18日下午3時許,一夥人在4臺裝載機的的配合下,炸燬、損毀了我公司的建築物等固定設施,哄搶了我公司的價值超百萬元的動產。馮治強、馮治力聞訊後立即報案,但張劍副所長、強指導、燕小強等警官到場後,眼睜睜地看着我們的財產被毀、被搶而未採取任何措施。事發後不久,我公司的土地也被人強行霸佔,公司的10000平米碎石硬化地面以及近3000平米水泥硬化地面被全部毀滅。我們多次向介休市公安局反映,要求公安局查出爆炸、搶劫、霸佔真兇並繩之於法,得到的卻是介休市公安局莫名其妙的不予立案的答覆(介公不立字[20xx]2號、介公復字[20xx]1號)。

我們認爲:

1、我們是於20xx年2月18日、3月31日、5月4日報的案,20xx年7月7日我們沒有報案,介休市公安局的不予立案通知書所述報案時間與實際不符。

2、在報案材料中,我們要求追究相關行爲人的法律責任,並未指明是三佳鄉溫村村委推倒廠房的,介休市公安局沒有履行偵查的職責。

3、20xx年2月18日,毀損我公司財產的人員使用炸藥炸燬我公司的固定資產,行爲人涉嫌爆炸罪。損毀、哄搶我公司財產的'組織者、參與者均涉嫌故意毀壞財物、聚衆哄搶罪。這是在光天化日之下爆炸、毀壞財產哄搶財物的犯罪行爲,介休市公安局卻輕描淡寫地認爲不構成犯罪。爲此,特向貴單位反映,敬請依法督促介休市公安局立案偵查,並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以維護我公司的合法權益。

此致

介休市人民檢察院

介休市國鑫煤化有限公司清算組

20xx年3月18日

立案申請書 篇3

申請人:張光輝,男,漢族,住四川省雙流縣黃水鎮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依法對張燕瓊、張東莉、張嘯宇等人刑事立案,並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與理由

20xx年7月4日下午1點20左右,犯罪嫌疑人張燕瓊以商量房屋事宜 把我騙至家中。之後張嘯宇、張東莉等人對我實施故意傷害,先向我 頭部猛砍一刀,隨後另一犯罪嫌疑人用彈簧棒打我的背、膝蓋、頭等多處。張鵬浩(兒子)送我到黃水醫院救治,醫生診斷爲腦部血管斷 裂需向上級醫院救治,隨後轉院到縣醫院,在途中本人昏迷。經雙流縣醫院診斷爲腦震盪、頭皮挫裂傷伴隨頭皮血腫、全身多處軟組織擦挫傷。張燕瓊等人的行爲令在場的百姓無不恐懼,他們兩名請求公安機關嚴懲兇手。申請人認爲張燕瓊等人主觀上有犯罪的故意,在客觀上也實施了傷害的行爲,並且導致被害人嚴重受傷的後果,具有一定的社會危害性,其行爲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條,故意傷害。

綜上所述,爲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還百姓一個安全的生活環

境,申請人特請求貴局對張燕瓊等人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的行爲依法予 以刑事立案偵查。

此致

雙流縣公安局

申請人:

二0一*年九月二十五日

立案申請書 篇4

申請人:xxxxx,女,漢族,xxx年11月22日出生,住四川省三臺縣xx號,

請求事項:

請求貴局對xxxx涉嫌搶劫一案進行立案偵查,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

事實和理由:

xxxx,女,漢族,現住四川省xxxxxx。

xx年xx月1xx號午後,xxx以自己的手機丟失自認爲是申請人撿拾爲由,來到申請人家裏,當申請人剛打開院門,就被xxxx一掌推到在地,並向申請人索要手機,申請人予以否認後,xxx就用拳腳對申請人進行毆打,發泄之後xxxxx離開。但是xxxx在離開申請人住處大概一刻鐘後,又回到申請人的家裏,再次對申請人進行毆打,並強行將申請人佩戴在身的價值20xx餘元的一對金耳環搶下並欲離開,申請人將xxxxx拽住不讓其離開,在此情形下xxxx強行將申請人拖至院外大致15米左右。此時周圍鄰居xxx、xxx和申請人所在的xxx看見了案發情況,及時制止了xxxx的犯罪行爲。然後xxx責令xxx將被搶的耳環還給申請人,xxx將耳環交給xxxx後她就徑直離開。並且語言威脅“如果申請人不把手機還給她,她要殺申請人全家”。申請人後經住院診斷治療爲中度腦震盪,身體多出軟組織損傷。

綜上所述之案件基本事實,xxxxx主觀臆想申請人撿拾其手機,從而無理去鬧,以暴力傷害他人,特別是xxxx在第一次對申請人進行暴力毆打離開後,再次回到案發現場,明顯是對第一次的毆打心存不解之氣,自認爲自己的損失仍不能得到滿足,從而再次使用暴力手段傷害申請人,並當場竊取申請人的財務,得手後即欲離開,犯罪行爲已經完成,構成犯罪既遂,且xxxxx主觀上具有非法佔有的目的,性質惡劣,完全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3條搶劫罪的犯罪構成要件,特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請求貴局立案偵查,依法追究謝麗的刑事責任,維護社會正常秩序和公民的合法權益。

此 致

xxxxx公安局

申請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請書 篇5

報案人:

報案人: 性別: 民族: 出生日期: 文化程度: 電話: 工作單位: 住址:

【律師提示:報案人個信息中,尚需明確報案人與本案的關係】 申請事項:請求對 一案進行立案偵查。 事實與理由:

【律師提示:重點陳述被控告人涉嫌犯罪的事實和證據】 報案人請求公安機關對本案進行立案偵查,追究相關人員的法律責任。

如認爲本案不屬於刑事案件,請在法定時間內向報案人出具《不予立案通知書》,詳細闡明不予立案的理由。

此致

報案人: 年 月 日

立案申請書 篇6

申請人:朱興銀、男、四川省大竹縣永勝鄉人民村11組、

身份證號碼:513029197203245153、

電話:13713867140

申請人:黃衍政、男、香港身份證號碼:H0679222802、

電話:13267097409

申請人:永州港隆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黃衍政

被申請人:奉慕明、男、廣西富川瑤族自治縣富陽鎮新建路41號、電話:0755―25832834

身份證號碼:450104197512301613、任職悅民律師事務所律師

律師事務所地址:深圳市羅湖區筍崗東路中民時代廣場B座九樓

請求事項:

1、對被申請人涉嫌僞造企業印章罪一案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2、涉嫌合同詐騙一案予以刑事立案偵查;

3、涉嫌個人詐騙一案予以刑事立案偵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