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難職工幫扶申請書怎麼寫

一、困難救助申請程序

困難職工幫扶申請書怎麼寫

經幫扶站工作人員初審,符合申請救助條件的人員,填寫《困難職工申請救助表》,同時提交困難救助申請書、本人身份證、工會會員證及所在單位、居委會證明等。幫扶站在收到職工申請,經調查覈實後,當月內集中報區工會研究審批。符合條件的',按照救助標準給予一次性生活救助。

二、醫療救助申請程序

申請人經所在基層工會或直接到區幫扶站提出申請,填寫《困難職工申請救助表》,並提交下列資料:一、本人身份證明材料;二、市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疾病診斷證明和病歷資料、醫療費用憑證等;三、在職職工需提交單位相關證明。

幫扶站在收到申請人申請材料後,在當月內集中報區工會研究審批;符合條件的,按救助標準將救助資金直接交付本人;不符合條件的,予以解釋和說明。

三、助學幫扶申請程序

每年高考後,區工工會將行文至各基層工會開展特困職工子女高考情況調查。符合條件的特困職工子女,可到父母所在單位或直接來區幫扶站領取《困難職工申請救助表》,按要求填寫,經職工單位工會組織或街道居委會覈實蓋章後送幫扶中心,同時,提供家庭戶口簿、低保證、高校錄取通知書等材料。

四、法律援助申請程序

申請人如實填寫《法律援助申請表》並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身份證明材料;

(2)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的有關證據材料;

(3)本人及家庭成員經濟狀況的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