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投資基金計劃書

當前,中國正在經歷一段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投資活躍的時期,投資主體既有政府,也有私營部門,看看下面的產業投資基金計劃書吧!

產業投資基金計劃書

產業投資基金計劃書

1、產業投資基金的發展環境

一方面,是國內高新技術、基礎設施投資需求顯著增長,而政府面臨財政壓力和職能轉變,需要減少債務,並將投資風險轉移到私營部門;同時相對較高的估值推動更多的資產轉手,進而促進了較快的資本投入。另一方面,在需求作用下,資金被吸引到國內高新技術,尤其是基礎設施行業,基礎設施資產已成爲具有長期投資等級,富有吸引力的固定收益產品;而且在宏觀經濟向好的情況下,股本投資將產生較高的股息收益,能充分利用槓桿實現增長,並與通貨膨脹掛鉤。這些都爲中國私募股本投資創造了極好的機會,也爲中國產業投資基金髮展提供了良好的環境。

從法律環境來看,經國務院批准,1995年9月中國人民銀行公佈了《設立境外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管理辦法》,該辦法是至今中資機構在境外設立中國產業投資基金的主要依據。對在境內設立產業投資基金,國家發改委於2004年11月起草了《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雖然至今沒有出臺,但是有關內容已經在相關政府部門達成共識。而國內已成功設立的中瑞、中比等中外合資產業投資基金,均由國家發改委以特批的方式報國務院批准成立。

從市場環境來看,當前國內經濟繼續保持強勁增長,社會資金較爲充裕,但投資渠道不暢,包括保險資金、社保資金在內的大資金集團,正積極尋找有穩定現金流回報而又能與其負債結構相匹配的項目投資。只要產業投資基金的回報和結構設計有足夠的吸引力,就可以完成基金的募集。

2、產業投資基金的投融資特點

從國外發展經驗來看,產業投資基金主要投資於基礎設施行業,包括運輸行業(如收費道路、機場、港口和部分鐵路)、受監管的公用事業(如供電和天然氣網絡、供水和廢水處理網絡)、政府服務業(如學校和醫院、衛星等部分國防項目)和其他(如輸油管、液化石油氣接收站和運輸船、合同發電)等。該行業資產均屬於社會基礎設施,具有穩定、可預測和低風險的現金流,且獨立於商業圈之外,通常與本地通貨膨脹相關,有能力支撐高負債。

產業投資基金是一個值得中國企業探索的、比較適合大型建設項目的股本融資方式。對於項目主體而言,其通過產業投資基金融資,主要有五大特點:一是投資期限較長,一般爲1015年;二是投資者一般不要求佔控制地位,只要求參股;三是投資者到期後退出,發起人可擁有優先回購權;四是以財務投資者爲主,很少參加經營管理(但會要求改善和強化公司治理);五是投資者對投資回報要求不高。當然,由於股本投資者比債務融資者承擔更多的風險,在收益獲得次序上排在貸款之後,因此,產業投資基金的融資成本要高於銀行貸款。

與傳統的融資方式相比,產業投資基金融資特點如下:

3、產業投資基金的設立方案要點

目前,我國產業投資基金立法基本處於停滯狀態,已設立的中瑞合作基金、中比直接股權投資基金、以及其他創業投資基金和房地產投資基金,均採取了迂迴的方式,對不同的設立模式進行了探索。因此,如何在現有的法律框架下,對產業投資基金設立方案進行研究、設計,不僅直接關係基金本身能否成功募集和運作,而且對於中國整個產業投資基金業的發展具有積極意義。結合國內外實踐,在中國設立產業投資基金需着重考慮以下幾個方面:

1.基金組織形式:公司型還是契約型。公司型基金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治理規範,管理直接,透明度高等優點;但需承受雙重稅賦,不可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基金單位,無法實現利潤100%分紅。契約型基金設立簡單,便於運作,經批准可以在銀行間債券市場發行基金單位,基金收入可以全部分配給基金份額持有人,基金本身無須繳納所得稅;但治理相對困難,對投資者的保護不如公司型基金。

2.基金註冊地:境內還是境外。在境內註冊基金,目前尚無有關的專項法規,無稅收優惠政策,審批程序相對簡單,投資者以境內保險公司和社保機構爲主,期望回報率比債務融資略高;在境外註冊基金,法律環境較完善成熟,可選擇具有稅收優惠的境外地點註冊,但審批程序較複雜,投資者羣體廣,期望的回報率較高(一般在12%一16%)。3.基金投資方向。首先需確定基金定位是穩定收益的基礎設施投資基金,還是要求高回報的創業投資基金,並考查擬投資行業的監管要求;然後分析投資者對基金收益率及其分佈特點的要求,選擇投資成熟項目,還是在建項目;最後檢查不同項目的現金流配合情況,確定具體的投資方向或項目。

4.基金規模與存續期。基金規模主要受擬投資項目預計的資金需求,監管機構對基金規模的要求和審批的難易程度,潛在投資者的資金供給規模影響。基金存續期主要受擬投資項目預計的'資金需求期間,潛在投資者的資金供給要求,滿足投資者一定的預期收益率影響。

5、基金到期後處理方式。基金到期後的主要處理方式包括續期,基金將所持有投資項目股權在市場上出售等。項目出售可由約定的投資者擁有優先購買權,出售價格可按項目賬面淨值、基金成立時的收購價格,或市場價格進行。

6.發起人認購比例。發起人需確定對基金希望保持的控制力,將基金預期收益率與其現有投資項目回報率進行比較,以及衡量自身的資金來源是否充分。在契約型基金中,由於發起人可通過控股基金管理公司來實現對基金運作的實際控制,因此其對基金的認購比例可以儘可能的低。

4、產業投資基金的治理

產業投資基金的治理包括以下幾個層次:

1.基金公司或基金本身的治理。由於公司型基金和契約型基金的組織形式完全不同,二者本身的治理也大相徑庭。公司型基金參照《公司法》、《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暫行辦法》設立,以基金章程爲治理法則,其最高權利機構爲股東會,常設機構爲董事會,並由董事會負責制定基金投資原則與投資戰略、審定基金管理公司提交的投資方案;同時設立投資委員會,由各股東按投資比例列席,審查基金管理公司提出的投資方案。契約型基金參照《信託法》、《證券投資基金法》設立,投資者通過基金份額持有人大會行使基金資產的所有權、收益權、委託權、監督權和處置權等,對大會審議的事項進行表決。

2.基金管理公司的治理。基金管理公司根據決策權、執行權和監督權相互分離、相互制衡的原則建立現代公司治理結構,以確保公司管理的科學性與規範化;公司董事會下設風險控制委員會,專職負責公司的風險控制,以保證基金資產的安全性;在控制風險的前提下,通過對投資項目的篩選、價值評估、投資決策和投資管理,在促進所投資產業發展的同時,謀求基金收益的最大化。基金管理公司的責、權和利應在基金公司或基金與其簽訂的委託管理協議中明確。

3.基金託管人的治理。基金託管人是依據基金運行中“管理與保管分開”的原則,對基金管理人進行監督和保管基金資產的架構,是基金持有人權益的代表。基金託管人的主要職責是保管基金資產,執行投資指令並辦理資金往來,監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資運作,複覈、審查基金資產淨值及基金財務報告。基金託管人的責、權和利應在基金公司或基金與其簽訂的託管協議中明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