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村民關於建房的一封公開信

  致村民關於建房的一封公開信(一)

XX鎮村民朋友們:

爲加快秀美鄉村建設步伐,規範農村建築用地,實現村民建造“適用、經濟、牢固、美觀”房屋的目標,深入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城鄉規劃條例》和《關於加強鄉村規劃、規範農村建房管理的實施意見》,現將農村用地和建房相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建房原則

1、根據現行政策,每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建住宅必須控制建築面積和層高。其中佔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佔用宅基地、空閒地面積不超過180平方米,佔用荒山荒坡和其它新增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240平方米,房屋層數不得超過3層加斜屋面。

2、村民建房原則上鼓勵以拆舊建新爲主,拆舊建新必須舊房全部拆除並要求按村莊建設規劃實施建房,堅決不能佔用基本農田。

3、村民建房必須先批後建,必須符合村民建房條件,堅決執行“十不批”的要求: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和突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不批;二是有糾紛且未處理完畢的不批;三是不符合“一戶一宅”要求或申請建房面積超過規定戶用地面積上限的不批;四是通過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取得土地的不批;五是將房屋或宅基地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後申請建房用地的不批;六是破壞生態環境和影響歷史文化遺存的不批;七是擬建房用地存在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的不批;八是不符合公路、河道和工程管線規定控制邊距的不批(建築房屋邊緣與鐵路公路邊溝外緣的距離爲:鐵路不少於50米,高速公路不少於30米,高速公路連接道、國道不少於20米,省道不少於15米,縣道不少地10米,鄉道不少於5米,村道不少於4米的地方選址建設和修建圍牆。);九是城鎮居民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申請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不批;十是未簽訂建房協議或不執行建房履約保證金(每直3000元)制度的不批。

二、建房條件

1、因無住房或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明顯低於30平方米,需要新建住宅的;

2、同戶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分戶的;

3、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

4、因發生或防禦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屬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向中心村、集鎮或者農村村民集中建房點集聚的;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應予以批准新建、擴建、改建的個人住房。

三、審批程序

1、村民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小組、村居委會簽署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覈實四鄰意見後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的,報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受理。

2、公示無異議後,由鎮農村村民建房工作領導小組率國土所、規劃建設管理所等有關部門實地踏堪會審,符合建房條件的.依法審批;不符合建房條件的,由國土規劃所將不批准的決定告之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經鎮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報縣農村村民建房管理領導小組批准,由縣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審批公示7天並取得相關證書後,鎮國土所、規劃建設管理所和村委會派人到現場放樣後方可開工建設。

4、農戶建房竣工後,由鎮農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經竣工驗收合格後退回建房履約保證金。

四、實施監督

對有以下情形的,歡迎社會各界和村民朋友的監督、舉報。

1、未經批准即開工建房的;

2、發現有擅自搭建廚房、搭建圍牆、搭建鋼棚、臨時棚、遮陽棚、雨棚、畜禽養殖棚等、開挖山場、填泥等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爲的;

3、在基本農田上建房的;

4、確認的違建行爲,由鎮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強制拆除。

五、拆違範圍

按照“統一領導、聯合執法,部門協作、鎮村聯動”的原則,堅決遏制違法建設蔓延勢頭,嚴力打擊各類違法建設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全面清理、覈查全鎮範圍內的存量違法建設,並依法分類處置。

在全鎮範圍內嚴格查處違法建設行爲,主要對象爲:

1、擅自佔用耕地,特別是佔用基本農田的違法建設。

2、未按規定的位置、範圍、性質、層數、標高、建築面積和建築造型建設的;

3、擅自搶建廚房、圍牆、鋼棚、臨時棚、遮陽棚、雨棚、開挖山場、填泥等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

4、典型重大的違建,以追求拆遷補償、獲取盈利爲目的的違法建設,違法建設規模大、情節嚴重、羣衆反映強烈的違法建設。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建設的。

  致村民關於建房的一封公開信(二)

XX鎮村民朋友們:

您們好!

爲進一步規範全鎮規劃建設管理秩序,防止亂佔濫用耕地,及時發現、制止、查處、打擊各種違法建設行爲,切實維護羣衆合法利益,促進土地資源合理有序利用,積極推進“魅力玉山、秀美鄉村、幸福家園”建設步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等法律法規,現將農村用地與村民建房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建房原則

1、根據現行政策,每戶村民只能擁有一處宅基地。新建住宅必須控制建築面積和層高。其中佔用耕地的,每戶不得超過120平方米;佔用宅基地、空閒地面積不超過180平方米,佔用荒山荒坡和其它新增建設用地面積不超過240平方米,房屋層數不得超過3層加斜屋面。

2、村民建房原則上鼓勵以拆舊建新爲主,拆舊建新必須舊房全部拆除並要求按村莊建設規劃實施建房,堅決不能佔用基本農田。

3、村民建房必須先批後建,必須符合村民建房條件,堅決執行“十不批”的要求:一是不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村莊規劃和突破新增建設用地計劃的不批;二是有糾紛且未處理完畢的不批;三是不符合“一戶一宅”要求或申請建房面積超過規定戶用地面積上限的不批;四是通過私下交易等非法手段取得土地的不批;五是將房屋或宅基地出賣、出租、贈與他人或以其他形式轉讓宅基地及其地上建築物後申請建房用地的不批;六是破壞生態環境和影響歷史文化遺存的不批;七是擬建房用地存在地質災害等安全隱患的不批;八是不符合公路、河道和工程管線規定控制邊距的不批(建築房屋邊緣與鐵路公路邊溝外緣的距離爲:鐵路不少於50米,高速公路不少於30米,高速公路連接道、國道不少於20米,省道不少於15米,縣道不少地10米,鄉道不少於5米,村道不少於4米的地方選址建設和修建圍牆。);九是城鎮居民或非本集體經濟組織村民申請農村集體土地建房的不批;十是未簽訂建房協議或不執行建房履約保證金(每直5000元)制度的不批。

二、建房條件

1、因無住房或現有人均住房建築面積明顯低於30平方米,需要新建住宅的;

2、同戶中兄弟姐妹或者子女已達到法定結婚年齡要求分戶的;

3、因國家或者集體建設、實施村莊和集鎮規劃以及進行鄉鎮村公共設施與公益事業建設,需要拆遷安置的;

4、因發生或防禦自然災害,需要安置的;

5、原有住宅屬D級危房需要拆除重建的;

6、向中心村、集鎮或者農村村民集中建房點集聚的;

7、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規定的其他情形,應予以批准新建、擴建、改建的個人住房。

三、審批程序

1、村民向所在村委會提出申請,經村民小組、村居委會簽署初審意見,符合條件的,覈實四鄰意見後張榜公示7天,無異議的,報鎮規劃建設管理所受理。

2、公示無異議後,由鎮農村村民建房工作領導小組率國土所、規劃建設管理所等有關部門實地踏堪會審,符合建房條件的依法審批;不符合建房條件的,由國土規劃所將不批准的決定告之申請人並說明理由。

3、經鎮人民政府審覈同意,報縣農村村民建房管理領導小組批准,由縣規劃局,國土資源局審批公示7天並取得相關證書後,鎮國土所、規劃建設管理所和村委會派人到現場放樣後方可開工建設。

4、農戶建房竣工後,由鎮農村村民建房管理工作領導小組組織各單位相關工作人員進行竣工驗收,經竣工驗收合格後退回建房履約保證金。

四、實施監督

對有以下情形的,歡迎社會各界和村民朋友的監督、舉報。

1、未經批准即開工建房的;

2、發現有擅自搭建廚房、搭建圍牆、搭建鋼棚、臨時棚、遮陽棚、雨棚、畜禽養殖棚等、開挖山場、填泥等違法用地、違法建設行爲的;

3、在基本農田上建房的;

4、確認的違建行爲,由鎮政府責令停止建設、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正的,依法強制拆除。

五、拆違範圍

按照“統一領導、聯合執法,部門協作、鎮村聯動”的原則,堅決遏制違法建設蔓延勢頭,嚴力打擊各類違法建設行爲。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有關規定,全面清理、覈查全鎮範圍內的存量違法建設,並依法分類處置

在全鎮範圍內嚴格查處違法建設行爲,主要對象爲:

1、擅自佔用耕地,特別是佔用基本農田的違法建設。

2、未按規定的位置、範圍、性質、層數、標高、建築面積和建築造型建設的;

3、擅自搶建廚房、圍牆、鋼棚、臨時棚、遮陽棚、雨棚、開挖山場、填泥等未經批准,非法佔用土地建設的;

4、典型重大的違建,以追求拆遷補償、獲取盈利爲目的的違法建設,違法建設規模大、情節嚴重、羣衆反映強烈的違法建設。

5、其他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建設的。

六、堅決打擊“兩違”

1、排查階段(2016年12月1日-12月10日)。對全鎮範圍內違建行爲進行全面調查摸底,攝像取證、登記造冊、建立臺帳資料。

2、自拆階段(2016年12月1日-12月31日)。依法向違建單位和個人下達限期拆除的行政決定,告知自行拆除時限。鎮、村及有關人員須認真做好應拆戶的思想教育和說服動員工作,並在規定時限內現場督促自拆。

3、助拆階段(2017年1月1日-2月28日)。對在規定時限內未能自行拆除或自行拆除確有困難的,由鎮“兩違”管控工作領導小組組織有關人員協助拆除。

4、依法強拆階段(2017年3月1日-6月30日)。對在規定時限內拒絕拆除的,由鎮“兩違”管控工作領導小組啓動鎮拆違工作預案,各有關單位部門積極配合參與,依法實施強制拆除,並視情節和影響力上報縣“兩違”管控工作領導小組請求幫助支持。

村民朋友們,我們也將嚴格執行政策、規範程序、做到公開公正,並加大對違法用地的查處力度,使我鎮的土地管理走向良性軌道,望廣大羣衆自覺配合和監督,爲全鎮經濟社會和諧發展作出應有的貢獻。謝謝!

監督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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