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局致全縣企業負責人的一封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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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企業負責人:

人社局致全縣企業負責人的一封信

首先,請接受**縣社會保險工作領導小組的誠摯問候和敬意!

目前,在縣委、縣政府的領導下,在相關部門和各參保企業的.支持配合下,我縣的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基本養老金實現按時、足額、便捷的社會化發放,使參保職工老有所養、後顧無憂,爲深化企業改革、保持社會穩定,促進全縣經濟快速協調發展做出了積極貢獻。這些成績的取得,蘊含着全縣已參保企業負責人的心血和汗水。

市場經濟是法制經濟、規則經濟。用人單位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已經成爲一項法定的義務。對於那些未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未全員參加社會保險、未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來講,將面臨巨大的索賠風險與成本壓力。《社會保險法》明確規定,用人單位自成立30日內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30日內爲其職工辦理社會保險登記,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法》第六十二條、第六十三條、第八十四條、第八十六條具體規定了用人單位未依法進行社會保險登記、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應當承擔補繳、罰款等相應的法律責任,不僅用人單位必須承擔罰款的法律責任,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負責人員也追究相應的法律責任,甚至還會有法院參與強制執行。但遺憾的是,目前我縣一些企業尤其是外資企業、非公有制企業至今沒有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這不但與國家的法律法規相悖,影響了您和您的企業形象,也損害了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更爲法律所不允許。隨着勞動者自我維權意識的提高,如果您和您的企業因未履行社會保險參保繳費法定義務而站在被告席上,是註定要敗訴的。

能否對從業人員負責,能否對社會盡心,是對一個企業經營者素質的檢驗。我們希望並相信,作爲一個負責任、有遠見的企業家,您一定會本着對國家、對社會、對職工負責的態度,以守法經營、建設誠信企業、長遠發展的戰略高度,認真履行參加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的法定義務,爲構建幸福美好新始興獻出您的摯愛真情,做出卓越貢獻!

祝您身體健康、事業有成、生活美滿!

  **縣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局

     2016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