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歷基本寫作標準

       基本寫作標準

簡歷基本寫作標準

1、整潔:簡歷一般應打印,保證簡歷的.整潔性。

2、簡明:要求簡歷一般在1200字以內,讓招聘者在幾分鐘內看完,並留下深刻印象。

3、準確:要求簡歷中的名詞和術語正確而恰當,沒有拼寫錯誤和打印錯誤。

4、通俗:語言通俗曉暢,沒有生僻的字詞。

5、誠實:要求內容實事求是,不卑不亢。表現自然。

突出個性展現風采

每個人的特點及經歷都是不一樣的,這就決定了簡歷不能千篇一律,在簡歷中要反映出個性和創意。如果簡歷沒有新意 ,無法做到“與衆不同”,就無法引起用人單位的注意。

   畫龍點睛做小結

這其實是很重要的一個部分,“小結”可以寫上你最突出的幾個優點。很少有應聘者寫上這幾句話,但用人單位卻認爲這是 引起注意的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