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區低保評議會議記錄

社區低保評議會議記錄【一】

時 間:xxxx年10月22日上午8:30

社區低保評議會議記錄

地 點:村會議室

主持人:戴xx

記錄人:戴xx

評議議題:關於xxxx年度擬申請享受本市社區低保以及已在享受社區低保對象進行民主評議(票決)。

會議內容:

一、主持人戴xx宣讀低保相關政策。

戶籍狀況、家庭收入和家庭財產是認定低保對象的三個基本要件。

(一)、申請低保條件: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以家庭爲單位提出申請,並同時具備以下條件:

1.持有南安市城鄉居民戶口,現居住在我村的居民。

2.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低於我市城鄉低保標準;或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月人均收入雖略高於低保標準,但由於大病、教育支出、家庭主要成員失去勞動力等原因,導致家庭實際生活水平低於低保標準。

3.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是指具有法定贍養、撫(扶)養關係和戶籍在一起並長期共同生活的成員。

(二)、本市目前的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社區低保標準 元,社區五保標準 元。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享受低保待遇或者取消低保待遇:

1.家庭年人均純收入雖然低於低保標準,但實際生活消費水平明顯高於低保標準的;

2.經過民主評議和公示,羣衆有異議或反映強烈的;

3.不如實提供家庭收入情況,不接受工作人員覈查或提供虛假證明材料的;

4.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無正當理由不從事生產勞動的(在校就讀的學生除外);

5.法定贍養、撫(扶)養義務人有贍養、撫(扶)養能力但不履行義務的;

6.因違法收養、賭博、吸毒、嫖娼等造成生活困難尚未改正的;

7.擁有並經常使用高檔消費物品的;

8.自費購買、新建、裝修住房不滿2年的,突發疾病或災害的除外;

9.投資有價證券、收藏高值物品的;

10.飼養觀賞性名貴寵物;經常出入餐飲、娛樂場所消費的;

11.安排子女自費擇校就讀或出國留學的;

12.有子女家庭成員職業爲機關事業單位的;

13.家庭成員中有交納企、事業公積金的;

14.家庭成員中有繳納企、事業養老保險的;

15.家庭成員名下擁有消費性機動車輛的;

16.家庭成員中在外務工,有個人所得稅繳納記錄的;

17.家庭成員名下有工商註冊開辦企業的;

18.審批機關認定的不能享受城鄉低保待遇的`其他情況。

二、村主任戴海量介紹我村低保家庭情況:

(一)、我村xxxx年享受低保原低保戶的情況:總戶數19戶、總人數41人。

(二)、逐一介紹戴全曾等19戶低保家庭的最新家庭情況,收入情況及生活質量。

(三)、希望各位代表對低保情況有異議的可以及時反映,在下面的民主評議票決環節中給予審議意見,確保低保發放工作的公平、公正、公開,提高低保資金使用效益。

三、與會人員民主評議票決。參會代表要達到總代表數的三分之二,推薦納保對象要達到參會代表三分之二同意。

四、民主評議票決推薦納保情況:家庭情況依舊符合低保條件的爲18戶共37人,因死亡停發爲1戶1人,因死亡或出嫁停發3人。停發家庭情況說明:

停發: (1)、五保戶戴寶川因死亡,對此戶報停。

(2)、戴雙喜,黃麗琴因死亡,戴婧婧因出嫁。故戴秀珍,戴太山,陳梅戶各停發1人共停發3人。

參加民主評議票決人簽字:

豐溪村民委員會

xxxx年10月22日

社區低保評議會議記錄【二】

時 間:

地 點:

主持人:

記錄人:

評議議題:關於擬申請享受社區低保待遇的民主評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