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訪談小學優秀作文

過週末,本是一件開心的事。可是,下面這兩名六年級的小學生因爲好奇,想嘗一嘗晚上不回家是什麼感覺,不僅讓親朋好友着急了整整一夜,還驚動了110的叔叔們。

焦點訪談小學優秀作文

在週六的下午,範某和張某告訴媽媽出去玩一會兒,也沒說去哪裏玩。媽媽也瞭解自己的孩子,沒有多問。他們把附近能玩的地方都玩了,能逛的地方也都逛了。後來,實在是沒地方玩了,他們就決定去裕西公園過一夜,嚐嚐晚上不回家是什麼滋味。

天漸漸黑了,兩個人興高采烈地在公園裏品嚐着“新鮮”。到晚上吃飯的時間了,他們的.爸爸媽媽左等不見孩子回家,右等也不見孩子回家,很擔心,急得如熱鍋上的螞蟻。附近的同學家都找了,都沒有;留營小區裏找了,也不見兩個人的蹤影。晚上9點多了,無奈之下,他們的爸爸媽媽給班主任了打電話。老師接了電話後,也是心急如焚,趕緊給同學們打了電話。同學們都是在睡夢中醒來接老師的電話。老師打完電話後,又急忙向範某和張某的爸媽打了電話,提供一些可尋找的地方。

那時已進入“大雪”節氣,白天上學我都是穿着厚厚的棉襖,晚上的氣溫可想而知會有多冷了。夜深了,四周一個人也沒有,他們又冷又餓又害怕,想回家,又怕路上不安全。範某問道:“我們現在怎麼辦?”“不知道。”“有家裏電話嗎?”“忘了。”他們就在公園裏繼續“嚐鮮”。

與此同時,他們的爸爸媽媽急得淚流滿面,害怕兒子遇上了壞人,便馬不停蹄地找,想到的地方都找了。110也幫着找了,還是沒有找到!

他們現在在幹什麼呢?誰都不知道!他們現在在哪裏?只有他們自己知道!他們的爸爸媽媽正處在“水深火熱”之中,而他們卻全然不知,繼續在公園裏面“嚐鮮”。

第二天早上,他們平安地回家了。家長急忙告訴老師,老師才鬆了口氣。

爸爸媽媽並沒有責罰他們,而是動之以情,曉之以理。他們的爸爸媽媽的做法是對的,遵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第十條、第十一條。

週一的班會課上,班主任又嚴厲地批評了他們,讓同學們說說他倆錯在哪裏,並寫了作文《評“夜不歸宿”》。老師覺得這還不夠,接着又讓同學們寫了《爸媽的愛》、《感恩父母》。老師做到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條。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和學校應當教育未成年人不得有下列不良行爲:(一)曠課、夜不歸宿……第二十三條:學校對有不良行爲的未成年人應當加強教育、管理,不得歧視。老師的教育既正確又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