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學校財務報銷制度

在當下社會,大家逐漸認識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關於學校財務報銷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關於學校財務報銷制度

爲進一步規範財務行爲,加強財務管理,嚴格控制預算支出,提高資金使用效率,加強會計監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等規定,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一、財務報銷票據原始憑證的要求

原始單據(發票)的一般要求:

(一)報銷憑證必須是由財政局或稅務部門監製印發的統一票據,電腦發票手工填寫無效。發票背面要有經手人、驗收(證明人)、負責人親筆簽名,缺一不可,並註明用途。

(二)發票內容要齊全:單位名稱(一律爲鎮江高等職業技術學校)、日期、品名(必須填寫物品及相關的具體名稱)、單價、數量、金額等項目填寫齊全,字跡清楚,金額正確,大、小寫相符。票據一經塗改即無效。

(三)印章要齊全:報銷的發票必須有稅務機關統一印製的發票監製章,並加蓋開票單位發票專用章或財務專用章;事業收據必須有省或市級財政部門統一印製的財政票據監製章並加蓋財務專用章。發票或收據須在稅務機關規定的使用有效期內。

(四)按規定發放的加班費、補貼、勞務費等,均要填制十行單,按人員造冊,註明編制單位、標準、工作天數,勞務費須註明所聘請人員工作單位。由部門審覈後,相關主要負責人簽字,報分管財務校長籤批。

(五)原始票據遺失的處理辦法:須提供對方單位出具的證明(單據號碼、金額、業務內容等)和加蓋財務專用章的票據複印件。

二、現金、銀行結算的要求

(一)現金結算的注意事項

1、現金報銷應符合現金使用範圍的管理規定。

2、凡一次零星採購金額超過500元,原則上不得用現金結算,均應辦理轉帳支票(同城)或匯款(異地)進行結算。

(二)銀行結算注意的事項

1、工作人員在當地或到外地購物,應有批准的預算計劃,所持結算憑證爲合法憑證方可報銷。

2、用款部門經辦人憑辦理好報銷手續的發票或暫付款(預付款單據),經審覈制單後可直接到財務處開具支票、匯票、匯兌。

3、使用支票付款時,應先取得對方的正式發票或有準確開支金額,由出納填好日期、金額,用途和收款單位名稱等,不得開出空白支票。

(三)領取支票注意事項

1、支票不能摺疊,密碼、日期、金額不能塗改。

2、每月25日前辦理支票轉賬手續。

3、支票要在有效期內使用(轉帳支票期限爲10天)。

4、作廢或過期支票一律由原單位經辦人員換取,校外人員不予辦理。

5、遺失支票由本人立即到銀行掛失,並及時通知財務處,因遺失支票造成經濟損失的,一律由持票人負責。

6、支票領用之日起,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三、借款和結賬要求

(一)借款:凡因公出差開會等需要,並且金額較大,可提前借款,借款時必須由個人先填寫借款單,經分管校長、財務校長簽字後,方可到出納員處借款,但應提前預約,以保證用款。私人用款一律不借。

(二)凡因保管不善,造成現金丟失者,造成的經濟損失,全部由經辦人負責賠償。

(三)結帳:公務活動結束後,必須憑原借條和報銷單據在10天之內辦理結帳手續。

如因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結算的,應寫出書面說明,列明具體結賬日期(最長不超過三個月),由本部門負責人簽字,並報財務校長審覈批准。

(四)採用轉帳支票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採用匯票或匯款結算的各類借款,經辦人須在三十天內辦理報銷手續。

(五)在規定期限內未結清借款的,由財務部門在有關經費中直接扣款,並且遵循“前帳不結,後帳不借”的原則。

四、經常性支出報銷管理

(一)辦公用品、維修等專項材料:應附資產入庫單,註明“消耗品”字樣,屬政府採購項目的,發票還須加蓋政府採購定點供應章。

(二)郵寄費:應取得郵政部門的有效發票。

(三)差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於印發〈鎮江市市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差旅費開支規定〉的通知》執行,出差開會培訓的,需附有關通知。出差人回校後一週內需到財務處辦理結算手續,用藍(黑)墨水筆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數人一起出差使用一張差旅費報銷單時,要將每個人的姓名都填上,內容填寫要齊全,要有經手人、證明人、負責人的簽名,將出差發生的費用票據按規定在“差旅費報銷單”後左上角整齊粘貼好,並附出差通知和有關會議通知。職工出差返回後應於一周內辦理覈銷手續,未按規定時間報銷的,財務部門應於當月工資中扣回預借款,待報銷時再行支付。

(四)會議費:應爲列入預算的會議費用,結算時應附省級部門會議通知等各項開支清單。

(五)學歷進修培訓費:按教育局有關文件規定辦理。

(六)差旅費、會議費、培訓費不得報銷旅行社出具的發票。

(七)業務招待費按鎮江市財政局《關於轉發省財政廳〈行政事業單位業務招待費列支管理規定〉的通知》第16號)執行,並嚴格加以控制。

(八)固定資產購建和大修理費:應附資產入庫單、政府採購申請表、標書、合同、中標通知書、預決算報告等。

(九)小型維修支出,應按主管部門有關規定執行,報賬時需提供批准的維修報告,單位招標文件。

五、財務報銷流程及相關要求

(一)財務報銷基本流程

報銷人取得相關經濟業務的合法原始憑證→按要求在合法原始憑證背面簽字並在粘貼單上粘貼原始憑證→填制費用報銷表→財務處審覈憑證→經手人、驗收人或證明人在費用報銷表上簽字→所在部門或相關職能部門負責人核籤→分管校長審批→財務校長審批→報銷人將報銷單據交出納會計辦理相關手續。

(二)財務報銷相關要求

1、教職工到財務處報銷,必須攜帶報銷所需的全部憑證,包括:需要報銷的有關發票、收據;物資採購的需有“入庫單”;符合固定資產的還須有固定資產入庫單,屬政府採購項目的必須有政府採購審批表;外出參加培訓的須有培訓通知,參加會議的須有省級會議通知等。

2、票據須分別由經辦人、驗收人、證明人簽字,並經財務校長審批。

3、報銷發票、事業收據時,填寫“費用報銷(原始憑證粘貼單)”;報銷差旅費,填制“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憑證後所附的有關發票要整齊地粘貼在左上角,並在封面上寫清楚所附票據張數和合計金額,所附票據與封面內容必須一致。

4、各種憑證、單據一律要求用鋼筆、藍黑或碳素墨水填寫,做到內容完整、字跡清晰、工整,不得塗改,人民幣大小寫要清楚、完整、正確、相符,小寫必須寫到分位,沒有的用“0”補齊。

5、對於發票、收據手續不完備、內容不完整、不合法、有塗改現象,人民幣大小寫不正確、不相符,不按規定粘貼、不按規定填寫報銷憑證的,不予報銷。

6、報銷時間規定:每週三報銷,如遇特殊情況順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