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們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間接的聯繫,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辦事規程或行動準則,也指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範或一定的規格。到底應如何擬定製度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通用5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通用5篇)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1

根據市教委對國有資產管理的要求,我校領導非常重視,結合我校情況,制定辦法如下:

一、明確國有資產的限額,即1.單價在500元以上;2.不足500元,耐用期在1年以上大批同類物品。

二、固定資產按使用部門保管建賬,分爲:總務處、電教實驗、音體類、圖書部門建實物明細賬。

三、每年暑假7月份對固定資產清點一次,由固定資產“三級覈算會計”及領導小組成員組成,進行實物清查、清點,由部門實物保管員與明細賬會計對賬,填制《固定資產盤盈(虧)表》按規定審批後,會計進行調帳。

四、領導小組每年召開二次會議,時間爲3月和10月,制定國有資產的需缺,使用效率。

五、購置固定資產時,部門實物保管員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單”一式兩份,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自留一份,附一份與購物收據報會計室做賬。

六、調撥的固定資產,實物保管員憑調撥單填制一式兩份“固定資產驗收單”與明細賬會計共同驗收;報廢轉讓的固定資產部門保管員填制盤虧表並說明原因,經領導小組審批,1000元以上需報主管局審批,此表作爲會計調賬依據。

七、對於“固定資產驗收單”,“固定資產盤盈(虧)表”年底要裝訂,保管員自存備查,主辦會計視爲會計資料造冊歸檔管理。

八、對於非正常損壞、丟失的固定資產,要賠償損失。

九、對於報廢的固定資產,使用部門要交到總務處。

十、“三級覈算”會計根據自身的工作特點制定管理制度。

以上制度希遵照執行,有不完善的地方有待進一步改正。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2

1、學校現有固定資產,按用途分撥,交由各部門使用,專人管理。

2、所有固定資產,要造冊登記,須做到帳物相符,交由有關部門覈對備案。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要定期檢查,因年久損壞,無法修復,經管理人員填寫報廢單,經有關部門有關領導簽署意見和批准進行極廢。

4、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發生損壞,凡不是因公造成的損失要由使用人員負責賠償,屬因公損壞的要查明原因,按責任的大小進行教育處理。

5、學校的儀器設備等固定資產,一律不得隨便借給他人。屬特殊情況必須借用時,須經主管校長批准,屬外借的,外借單位要有正式介紹信,並按時歸還,如有丟失,要照價賠償。

6、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

(1)新購置固定資產,必須經使用單位審定申報,經主管校長批准,然後交由採購人員購置,所購置的物品,須由使用部門驗收入庫入帳。

(2)新購置的固定資產的報帳手續,須經會計和使用單位登記入帳,簽署意見,交由主管負責人簽證,方可報帳。

(3)新購置的固定資產,必須與現有固定資產的使用和管理一樣登記造冊,定期檢查。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3

一、凡已清查建賬的固定資產,使用單位要愛護和保管好,不經主管部門批准,不得隨意搬遷或借用。

二、使用固定資產的部門,應有專人負責管理、建卡、登記,物資損壞或丟失,應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經主管部門領導批准後,方可補發。

三、使用單位凡需增加製做固定資產時,應先寫出書面申請(需圖紙要帶圖紙),說明原因,經主管部門及校領導審批後,方可統一定做或購買。不得私自購入,否則不予報銷。

四、凡新購入固定資產,要嚴格出入庫手續,應先到後勤倉庫辦理物資驗收入庫單,驗收合格後,入固定資產賬,加蓋固定資產章後,方可到財務科報銷。

五、全校固定資產,主管部門有權調動,並及時辦理有關手續,開據憑證,各使用單位無權向本科室以外調動。

六、固定資產的報廢,使用單位填寫報廢單,按固定資產價格管理權限審批後,方可報廢。無手續者,不得隨意報廢。

七、各科室固定資產每半年要清查一次,將清查情況及時向主管部門彙報,學校每年清查一次。各科室分管物資的人員要協助主管部門的管理人員認真清查彙總。

八、爲使固定資產管理正規化,主管部門有權隨時抽查各部門物資的使用與管理情況。若有賬物不符現象,按規定扣發科室獎金。

九、固定資產管理和使用應納入科室工作的重要內容,做到合理使用,管理完善。對因玩忽職守或違反操作規程,造成財產損失者,當事人或科室必須立即寫出書面報告,說明原因,根據情節按有關規定處理,對隱情不報者,應嚴加處罰。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4

爲了加強學校的資產管理,杜絕浪費,節約開支,培養師生愛護公共財務的良好習慣,特制定下列制度:

一、固定資產,房屋的固定配備和清潔用具、資料電器、錄音、錄象、磁帶價值不限。均屬本制度管理範圍。

二、學校資產由總務部門專職人員及各辦公室專人管理,清理查點,登記造冊,安排使用。

1、記好兩本資產帳: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分類帳。

2、資產使用,根據學校行政領導意見及各科老師所需和條件的可能進行安排。

3、每年暑假清點一次,漏帳的資產要補記入帳,同時會計一定要把好記帳關及審批制度,報廢報損要辦理註銷手續(需經嚴格的行政審批手續,方可註銷)

三、資產的計算,一般按原價記帳,無原價的`全部估計記帳,資產在使用過程中,維修等其他費用不記入資產原價。

四、資產原則上不出借,如需借出,需經領導審批,外單位借用資產,一律憑單位介紹信經同意後,方可借出,同時要適量收取一定的折舊費,如有損壞,照價賠償,貴重物品概不出借。

五、外單位借用教室、會場等必須收取租金,本系統按實際情況酌情收費。本校教師借用須經領導同意,酌收費用。

六、本校教職工借閱圖書,根據圖書館管理條例處理。但期末需全部歸還,外單位人員一概不出借圖書。圖書清理和賠償按圖書室規章進行。

七、固定資產的購置,根據學校財力和教學需要,大件由各部門提出申請,交總務處編排計劃,開列清單,報校長室審批,方可購買。

八、教室及辦公室財務實行責任保管制,教室保管由班主任負責,辦公室由辦公室主任負責,專用教室及團隊等室與教導處聯合另訂器材管理使用制度,公物除正常損壞,如有人爲損壞,按賠償制度照價賠償並教育。

九、有關校舍校產管理和維修、物品領發和出借,公共財務損壞賠償,應有總務處負責,並訂出相應的管理制度。

十、學校物資出門,需由總務處同意,否則門衛有權阻止。

十一、配備教室用品按常規由總務處統一發放,學期結束各班要妥善保管或交總務處統一保管。

十二、每年暑假,學校對各教室、辦公室進行維修。修理費由學校負責。

學校固定資產調撥管理制度5

一、財產的購置

1、財產的購置必須提出申請計劃,逐級上報由學院批准,統一採購。

2、申請計劃必須正確處理局部與整體,需要與可能的關係,全面考慮統籌安排,精打細算,力求節約,提高計劃的準確性和可靠性。

3、新購買的資產或物品,經驗收清點後,在憑證上簽字。

二、財產的保管、領借、檢查與賠償

1、各部門有計劃領取物品,並及時登記。

2、各部門所有財產,統一編號造冊登記,分部門保管使用,離校時按交接管理方法交接,清查財產。

3、學院內財產定期檢查,凡人爲損壞,視其實際情況折舊或按原價賠償,凡因失盜損失的,視其責任大小情況,由學院商量後作價賠償或報銷處理。

4、領借物品必須在領物本上簽字,歸還時註銷,保管員要認物不認人,借物簽字不漏記。

5、宿舍、教室的財產,實行包乾管理,如有損壞,由直接損壞者賠償或共同承擔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