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當今社會生活中,人們運用到制度的場合不斷增多,制度就是在人類社會當中人們行爲的準則。我們該怎麼擬定製度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精選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精選5篇)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1

爲加強公章管理,規範用章行爲,特制定本制度。

一、印章保存管理

1、公司行政章由辦公室內勤人員保存管理;

2、公司合同專用章和人事調配專用章由總經理保存管理。

二、印章使用範圍

1、合同專用章用於籤蓋公司所有經濟合同;

2、人事調配專用章用於籤蓋公司人員調配手續;

2、行政章用於籤蓋公司文件、通知、報告、申請及其它文書資料。

三、公章使用辦法

1、公司所有經濟合同必須由總經理簽字和籤蓋合同專用章,否則合同無效。合同簽訂內容要經公司經理會議研究通過。

2、公司人事調配(包括調進調出)一律籤蓋人事調配專用章並由總經理簽字。

3、行政章使用要按下列規定進行:

①需蓋章的重要文件文書先由主管領導把關,經總經理審閱簽字後再行加蓋行政章;一般性通知類文書,先請示總經理再由主管領導簽字後加蓋行政章。

②未經領導簽字的文件文書一律不予加蓋公章;對有疑問的蓋章請求,內勤人員可直接向總經理請示。

③內勤人員對每一次用章要進行認真登記,記清用章內容、批准人、直接用章人、用章時間、用章份數等,直接用章人要在用章登記表上簽字。

④內勤人員要留存用章籤批原件以備查。

⑤向上級部門報送報批的文書資料蓋章,必須由總經理簽字。

四、未按上述規定用章,追究印章管理者的責任,若由此造成損失,追究越權批准人或印章管理者的政治或經濟責任。

五、本制度自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2

目的:

保證公章使用的合法性、嚴肅性和可靠性,杜絕違法行爲,維護公司利益,特制訂本管理制度。

一、公章的刻制、啓用

公章的刻制

1、公司印章的刻制均須報總經理批准,由辦公室開具介紹信,到公安機關相關部門辦理刻制手續。

2、公章的形體和規格,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公章的啓用

1、新印章啓用前要做好戳記,並留樣保存,以便備查。公章管理制度。

2、公章啓用應報總經理批准,並下發啓用通知,註明啓用日期、發放單位和使用範圍。

二、公章的保管、交接和停用

(一)公司各類印章必須有專人保管

1、公司的公章、專用公章由辦公室專人保管,各部門公章由各部門指定專人專櫃保管,並將保管公章人員名單報辦公室備案。

2、公章保管須有記錄,註明公章名稱、頒發部門、枚數、收到日期、啓用日期、領取人、保管人、批准人、圖樣等信息。

3、嚴禁員工私自將公章帶出公司使用。若因工作需要,確需將公章帶出使用,需提交申請報告,由部門主管同意,公司行政副總經理批准,並報辦公室主任確認後方可帶出。公章外出期間,借用人只可將公章用於申請事由,並對公章的使用後果承擔一切責任。

4、公章保管人因事離崗時,須由部門主管指定人員暫時代管,以免貽誤工作

(二)公章保管必須安全可靠,須加鎖保存,公章不可私自委託他人代管。公章管理制度。

(三)公章保管有異常現象或遺失,應保護現場,及時彙報,配合查處。

(四)公章移交須辦理手續,簽署移交證明,註明移交人、接交人、監交人、移交時間、圖樣等信息。

(五)有下列情況,公章須停用:

1、公司名稱變動;

2、公章使用損壞;

3、公章遺失或被竊,聲明作廢。

(六)公章停用時須經總經理批准,及時將停用公章送辦公室封存或銷燬,建立公章上交、存檔、銷燬的登記檔案。

三、公章使用

(一)使用範圍如下:

1、凡屬以公司名義對外發文、開具介紹信、報送報表等一律加蓋公司公章;

2、凡屬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加蓋部門章;

3、凡屬合同類的用合同專用章;

4、凡屬財務會計業務的用財務專用章。

(二)使用程序

1、公司業務合同、項目協議、授權書、承諾書等用章都須先經部門主管審覈、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填寫<公章使用登記表>後方可蓋章,同時需將用印文件的複印件提交辦公室備案。

2、公章使用必須建立用章登記制度,嚴格審批手續,不符合規定的和不經主管領導簽發的文件、合同等,辦公室有權拒印。

3、嚴禁填蓋空白合同、協議、證明及介紹信。因工作特殊確需開具時,須經主管行政副總經理或總經理同意方可開具;待工作結束後,必須及時向公司彙報開具手續的用途,未使用的必須立即收回。

四、違反以上規定者,公司將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若給公司造成一定經濟損失或不

良社會影響者,公司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五、每年年終公章管理人負責將公章使用情況登記表複印件送辦公室存檔。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3

爲了規範小區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保管和使用,防止腐敗、瀆職、濫用職權等行爲的發生,根據《業主大會議事規則》和有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是業主大會的財物,任何人不得據爲己有,隨意使用。

第二條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之時起生效,無須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必要時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爲由否定業主委員會決定、決議的有效性;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但沒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簽字的文件,不得視爲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第三條業主大會會議的決定、決議自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之時起生效,在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則僅作證明使用,不得以未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爲由否定業主大會會議決定、決議的有效性。

第四條業主委員會公章因故無法正常使用時,可以以半數以上有表決權委員簽字的方式代替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同時採取一切合理手段予以追繳或廢除後重新刻制。

第二章、公章的保管

第五條業主委員會公章由專人保管,一般由主任指定或業主委員會召開會議討論由專人保管,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其他業主代表專人保管。

第六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委託他人代爲管理公章,不得隨意擺放,以防止他人盜用,更不能將公章交於他人任意使用。

第七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必須妥善保存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和蓋章文件的複印件等文件。

第八條保管業主委員會公章的業主委員會委員被暫時停止工作或資格終止的,應當自停止工作或終止之日起3日內將其保管的公章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決議指定的專人。

第九條更換業主委員會公章保管人的,原保管人應將公章及公章使用申請單、登記簿、蓋章文件的複印留底存檔文件等資料一併移交。

第三章、公章的使用

第十條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的程序爲:

1、使用人填寫公章使用申請單,註明事由並簽字

2、批准人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

3、公章保管人員在公章使用登記簿上簽字、填寫日期;

4、申請單和加蓋公章的文件複印留底存檔。

第十一條業主委員會公章使用的批准人員爲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審覈人員爲業主委員會主任,也可由業主委員會決議另行指定專人負責審覈。

第十二條對於存在明顯的錯誤,不宜加蓋公章的,公章審覈人員和保管人有責任提醒批准加蓋公章的人員,並且有權拒絕任何違反本制度加蓋公章的要求但無權拒絕符合本制度的蓋章要求。

第四章、審批權限

第十三條下列事項經公章使用審覈人員審覈同意後可直接加蓋業主委員會

公章:

1、業主車輛在建築區劃內出險,需要業主委員會在現場證明上蓋章;

2、業主委員會成員的任職證明;

3、須蓋章文件已經有半數以上業主大會會議成員簽字的業主大會會議決議和文告;

4、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給相關單位的一般性函件(函件上須有主任的簽字)該等函件不得包含有業主委員會承諾義務和責任等內容;

5、已經有生效決議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提起訴訟的`起訴狀、授權委託書,及訴訟過程中需要提交的證據材料

6、按已經生效的以業主大會或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合同約定,催促合同相對方履行合同的函件;

7、向有關部門申請政策解釋、投訴的文件

第十四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申請單上或須蓋章文件上簽字,纔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簽署的各種合同、備忘錄(合同、備忘錄文本須有主任的簽字);

2、向政府有關部門、其他單位申請辦理有關事宜的手續文件。

第十五條下列事項必須有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委員在須蓋章文件上簽字,纔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

1、以業主委員會名義發佈的各類須向業主公示的文告

2、業主委員會的決定、決議;

3、專項維修基金使用的申請文件、管理情況報告;

4、公共服務性收費的財務審計結果及其他財務性文件;

5、本制度和業主委員會決議沒有明確規定可以加蓋業主委員會公章的事項。

第十六條在緊急情況下,有五名以上業主證明或有關政府部門證明,必須使用業主委員會公章,但無法完成公章使用手續的,公章保管人經電話徵得主任、副主任及半數以上有表決權的業主委員會委員同意後,可以先予加蓋公章,但公章保管人須在事後三天內補齊蓋章手續。

第五章、附則

第十七條不按本制度保管使用公章,由責任人承擔經濟和法律責任。無法證明由於他人的責任造成公章的不妥使用的責任由公章保管人承擔。

第二十條本制度從20xx年8月22日起生效。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4

一、公司公章由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管理,未經總經理批准不得隨意交由他人管理和使用。因故需臨時交接,須經總經理批准並嚴格辦理交接手續。

二、一般性介紹信及身份證明,須經綜合管理辦公室負責人或公章主管人員審覈後,方可蓋章,以備查。

三、對加蓋公章的材料,應注意落款單位必須與印章一致,用印位置恰當,要騎年蓋月,字組端正,圖形清晰。

四、公章禁止帶出院外使用,如因特殊需要,必須經總經理批准,由綜合管理辦公室人員攜帶前往,用後立即帶回。

五、公章一律不得用於空白介紹信、空白紙張、空白單據等。如遇特殊情況時,必須經總經理同意。公章一般應在上班時間內使用,如無特殊情況,下班後停止使用公章。

六、公章管理人員必須認真負責,嚴格遵章守紀,秉公辦事。沒有總經理及相關負責人的簽字,不得隨意蓋章。

七、公章管理人員應妥善保管公章,不得隨意亂放。下班時間和節假日期間應採取防盜措施。

八、蓋章後出現的意外情況由批准人負責,如公章管理人員違規蓋章造成的後果由直接責任人負責。

印章使用流程與管理制度

1.公司印章指公司行政章、合同章及財務章。

2.使用流程:

1)合同章使用流程:辦公室登記編號後,由部門相關人員自行保管,並對合同章的使用負責。使用時部門經理批准,並在使用登記臺帳上作好使用記錄。

2)公司公章使用流程:

A申請人所在部門經理或主管上級向辦公室提出申請

B印章保管人員審閱、瞭解用印內容

C印章保管人員對申請人資格進行覈准並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登記,由印章保管人蓋戳。

3)財務章使用流程:同公章使用流程。

3.管理制度:

1)公司公章由辦公室主任保存,財務章由財務部指定專人、專櫃管理。印章管理人員必須切實負責,不得隨意放置或轉交他人。

2)印章管理人員對印章的使用及安全承擔全部責任。印章使用必須登記,未經總經理或副總經理批准,嚴禁蓋空白章或給外單位蓋章。

3)對於超出使用權限的文件,必須經總經理審批,對未經審批而使用公章,要追究當事人和保管人的責任,由此而產生的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4)如因業務需要需在空白紙上章蓋,需經總經理審批,由保管員對所蓋章的空白紙編號登記後蓋章。申請人對空白紙的使用負責。

5)因異地執行重大項目或完成重要業務,需要攜帶印章出差的,須經公司總經理審批,並在使用時請示總經理或部門經理,承擔依法使用的責任、用後及時歸還。

6)各種印章由相應的保管者負責,如有遺失及時彙報,造成責任由管理人全權負責。

7)印章每一年覈查一次人員調整後需辦理交接手續。

8)附:《印章使用登記表》

公司公章管理制度 篇5

一、公章使用管理制度

1、公章由企業總經理指定專人負責管理,並掌握使用。使用公章一律登記,要由經辦人簽字。

2、以公司名義上報、外送、下發的文件、資料、報表等,經總經理審閱批准後方可加蓋公章並嚴格登記手續。

3、企業公章不外借,主管人不在時由總經理指定人代管,雙方做好交接手續。

4、企業員工因取款、取物、掛失、駕駛員辦證等,需用單位介紹信,由總經理批准並嚴格登記手續。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要求在空白書面上加蓋公章。

6、凡私蓋公章或利用公章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二、合同章使用管理制度

1、合同專用章由財務部專人保管,任何部門、人員不得借用、代用合同章,違反規定造成的後果,由印章保管人負責;發生遺失,應及時報告處理。

2、凡在授權範圍內洽談的合同,經總經理同意方可成立。經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覈、簽字後,在財務部蓋章,並嚴格按照登記手續進行登記備案。

3、未經總經理批准,沒有法定代表人或法人代表審覈、簽字或者空白合同上不得加蓋合同專用章,否則由當事人承擔一切經濟損失,並追究其刑事責任。

4、凡私蓋合同專用章或利用合同專用章營私舞弊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三、財務專用章、法人章使用管理制度

1、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要由財務負責人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不能交給銀行出納員自行保管和使用。

3、除正常的財務需要用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外,其他事項需用必須經過財務負責人報請公司總經理批准並徵得法人本人同意後方可使用並嚴格登記手續。凡私蓋章者一經發現給予嚴厲懲處。

4、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在空白書面上加蓋財務專用章和法人章。

四、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使用管理制度

1、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由出納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

2、現金、銀行、轉帳收(付)訖章只有在現金、銀行、轉帳收訖或付訖時使用。

3、不得在空白書面上加蓋現金、銀行收(付)訖章,一經發現,嚴厲懲處並承擔經濟損失。五、發票專用章使用管理制度發票專用章由會計人員負責保管並掌握使用,發票專用章用於加蓋增值稅專用發票,財務部門在收到貨款,驗證購貨方“一般納稅人資格證書”後給其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並蓋發票專用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