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國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體化,是人們行動的準則和依據。那麼什麼樣的制度纔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歡迎閱讀與收藏。

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範本

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1

爲了營造“文明、整潔、健康、溫馨”的宿舍文化氛圍,保證住校學生有一個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環境,保證學生正常的學習和學生的身體健康,保證學校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宿舍紀律

負責人:學校鄢xx老師以及當日上晚自習老師

1、熄燈鈴響後及時熄燈,熄燈後在宿舍內影響其他人休息者(如說話等),一次扣宿舍全體1分;

2、私自更換房間者,每人次扣2分;

3、帶外來人員到宿舍就寢者,每人次扣5分;同時,取消其住宿資格;

二、宿舍衛生(衛生分10分)

1、地面(3分):乾淨,牀底無雜物,宿舍內無衛生死角;

2、窗戶和窗臺(2分):窗玻璃乾淨無塵土、無貼畫等,窗臺乾淨無塵土且不亂放其他物品。

3、牀上(2分):被子、枕頭摺疊擺放整齊,統一放在牀尾一端;牀面伸展、乾淨,無雜物;

4、物品(2分):各人相關物品必須擺放整齊,不得亂放;

5、牆壁(1分):牆壁無亂寫亂畫、無貼畫、無鐵釘、無亂掛物品。

其他:

1、在宿舍內外亂扔垃圾、亂倒髒水者,每人次扣1分;

2、損壞宿舍公物者,扣宿舍全體2分;

3、在牀、門、窗戶、牆壁等處亂塗亂畫者,扣1分;

4、在宿舍打牌,玩遊戲者每人次扣10分。

三、檢查、獎懲

1、各寢室產生一個舍長,負責本寢室日常的衛生、紀律等管理事務,如有情況及時向相關老師反映;

2、每個寢室每天必須安排值日生,在舍長的督促、指導下,負責本寢室本天的衛生情況;

3、宿舍紀律的檢查、管理由管理人員及教師檢查完成,並且納入管理範圍。

4、宿舍衛生由學校集中檢查,衛生每週抽查一至二次,結果以量化的標準計分。

5、根據每週積分情況,第一名宿舍評爲“文明宿舍”,併發放獎金(10元),最後一名宿舍每人次罰一元(上交給班主任)。

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2

爲加強我校精神文明建設,強化教師宿舍區域的'文明管理,爲廣大教師創設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根據學校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一、入住條件:

學校招聘的外省市教師;本市或本區路途較遠有特殊困難的教職工,經向學校申請獲准後,均可入住我校教師宿舍。

教職工一旦獲准入住教師宿舍,應本着“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教育”的精神,在學校總務處的統一管理下,自覺服從學校安排。

二、日常管理:

1、凡入住教師均應在學校總務部門統一安排下佔好牀位,原則上不得私自調換。宿舍樓內其他空房間、空牀位由學校總務處統一計劃管理,不準擅自佔用。經學校批准其他教師需要入住或教師宿舍需要調整時,入住者必須予以配合。

2、入住者每人配鑰匙一個,不得隨意轉借。教師丟失宿舍鑰匙經向學校總務處彙報後再由學校總務部門進行登記並付款修配。

3、入住教師因職務調動、辭職、結婚或其他原因需要搬離教師宿舍,應提前一週告知學校總務處,在一週內做好搬離和騰空原入住宿舍的牀位,並退還宿舍鑰匙等其他學校物品。

4、入住者有正常使用宿舍內公共設施、設備的權利,同時,也要有妥善保護、保管教師宿舍樓內各項設施、設備的責任和義務。

(1)嚴禁在教師宿舍走廊、牆壁上亂塗亂刻亂畫,不張貼不健康、黃色yin穢的宣傳物品。

(2)嚴禁在牆壁上私自刻、鑿、釘釘子等,不得自行拆裝宿舍樓內的電器設備及使用功能。

(3)教師宿舍樓內的電視機、固定電話機、淋浴等設施、設備不得私自拿出宿舍樓外,違者後果自負。

(4)有故意毀壞教師宿舍公共設施、設備的行爲,根據學校有關條例,除進行批評教育以外,還應進行相應的賠償。

5、積極倡導入住者養成講文明、講衛生、愛勞動的良好個人習慣和道德品質。入住教師要團結互助、互相關心,不排擠、不詆譭、不辱罵他人,努力把學校教師宿舍形成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主陣地。

6、自覺維護公共場所衛生環境,養成良好的衛生習慣。禁止往樓梯走廊內潑水或向窗外門外倒水、堆放垃圾;宿舍樓內做飯要聽從學校統一安排,禁止將剩飯菜倒入盥洗池內,禁止在宿舍走廊內堆放廢棄物和懸掛有礙觀瞻的物品。

7、加強安全防範和自我保護意識,注意防火、防盜。在宿舍樓內禁止存放各種有毒、易燃、易爆物品,禁止焚燒廢棄物,禁止酗酒、賭博、打架鬥毆,禁止大聲喧譁以及其他各種有礙他人學習休息的活動。教師宿舍內除正常使用電視機、收錄機、電風扇外,禁止使用電爐、熱得快、電熱杯等電加熱和電製冷、電炊器具。不準私接電線。違反規定對他人和公共財產造成損失的必須照價賠償。

8、教師宿舍應着厲行節約的原則,按時熄燈就寢。不無休止地使用學校電器設施。

9、健全教師宿舍“室長”管理制度,制訂室長管理職責。室長從入住教師中推薦產生。並實行“總務處宿舍管理負責人——室長——入住教師”管理體系。

10、總務處是教師宿舍的管理服務部門,負責教師宿舍管理、設施維護、日常服務工作。

11、學校教師宿舍納入學校衛生環境檢查範圍,由政教處、總務處、室長組成檢查小組每週進行一次檢查打分。

學校宿舍的管理制度3

第一章 宿舍調配管理

第一條 學生宿舍物業管理歸屬於服務公司管理,它是學生宿舍管理與服務的直接部門。

第二條 學生住宿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門統一安排調配,學生不準擅自進住及調整宿舍。未經物業管理部同意,擅自進住及調房的同學,將按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條 新生入學時,由學生處和物業管理部統一安排住宿,在辦理住宿時,每人交一寸相片一張,並填寫住宿表格,由物業管理部建立學生住宿檔案。

第四條 學生宿舍需調整,由物業管理部同意安排,原宿舍的傢俱、電話、熱水器等配套物品一律不準搬動,物業管理部將派管理人員驗收原宿舍的傢俱、門窗及其他設備,如有丟失或人爲損壞,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宿舍調整後要重新覈實並填寫住宿表格。

第二章 傢俱設備管理

第五條 宿舍的傢俱、門窗和其他設備,先由各寢室按要求填寫,後經物業管理部和本宿舍人員雙方簽名。本宿舍的傢俱、設備等使用和管理由本宿舍人員負責。如屬自然損壞,學院負責維修或更換;如有丟失,照價賠償;如屬人爲損壞,除了照價賠償外,還將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宿舍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設備不準擅自拆卸,違者應在限期內把原物修復,否則將按破壞公物論處。

第七條 宿舍內的傢俱、門窗等有關設備因使用、管理不善造成損壞,當事人沒有主動承認錯誤,宿舍成員又互相包庇,在查不清違紀人員的情況下,傢俱、門窗等設備維修的費用將由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其經濟賠償,並給予同樣的紀律處分。

第八條 學生實習需要搬運宿舍裏的傢俱設備,必須向宿舍管理部門請示,並辦理有關手續。實習歸來後,要將原物歸還,不得擅自調換,否則將按原物予以賠償。畢業生辦理離校手續時,如有傢俱、門窗及有關設備屬人爲破壞或丟失的要照價賠償,並限期繳清。

第三章 紀律、安全管理

第九條 每幢學生宿舍樓設有學生宿舍管理值班室,配備宿舍管理人員,負責宿舍正常的安全、紀律衛生等管理工作。

第十條 非本院的學生、外來人員一律不得進入學生宿舍樓。進入學生宿舍樓的學生需佩帶胸卡方能出入。教師和學校工作人員進入學生宿舍要自覺出示出入證件,說明來訪情況,方可進入。

第十一條 未經管理人員許可,男女學生不準進入對方宿舍。

第十二條 學生宿舍嚴禁留宿外人(包括本校其他宿舍的同學),特別禁止留宿異性同學。

第十三條 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宿舍的作息時間,學生必須在上課、晚自修預備前10分鐘離開宿舍。宿舍大門的上鎖時間是: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10;下午14:20;傍晚18:50;晚上22:00關門。凡超過關門時間回宿舍的,一律要在值班室登記,並按遲歸處理。爬牆、爬鐵門或夜不歸宿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處分。

第十四條 午休時間(中午12:50—14:10),晚上就寢時間(23:00熄燈以後)。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撲克、下棋、開錄音機、彈琴、敲打鐵桶、臉盆、餐具、口盅等,違者沒收其用具並給予紀律處分。如確因學習需要開錄音機的同學必須在不影響其他同學休息的情況下配戴耳機。

第十五條 在宿舍區內,嚴禁存放有毒、易燃物品及燃放鞭炮、焰火等,嚴禁在宿舍內進行各種營銷活動。

第十六條 嚴禁在宿舍內搓麻將、賭博、酗酒,不準喧譁起鬨、往樓下砸東西。

第十七條 不準在宿舍區內打排球、籃球、足球等,違者沒收其器具,造成財務損壞的照價賠償,並給予紀律處分。

第十八條 新生宿舍安排後,宿舍鑰匙由宿舍管理部門統一配置,每人一把,並辦理鑰匙領用手續。經物業管理部調整住房的同學必須按時退還原宿舍鑰匙,再辦理新宿舍鑰匙領用手續;畢業生交回鑰匙方可辦理離校手續。本宿舍鑰匙不準轉借他人,鑰匙丟失必須向管理人員彙報並繳納相應的鑰匙配備費用,不準擅自配置鑰匙。凡發現非本宿舍人員持有本宿舍鑰匙時,將追究鑰匙流失人員的責任。

第十九條 學生必須配合宿舍管理人員做好宿舍安全防範工作,將宿舍存在的安全隱患及時向管理人員彙報。自己的貴重物品和現金要妥善保管,不要隨處丟放。離開宿舍時,要關好門窗,鎖好門,避免東西被盜。

第四章 水電管理

第二十條 自覺遵守安全用電的有關規定,禁止違規用電,杜絕私自拉接電線行爲,凡宿舍的線路有破口接線或線路移動的跡象,將按違規處理。

第二十一條 不準在宿舍內使用電爐、電熱杯、熱力棒、吹風機、排插等大功率電器,不準在宿舍裏煮飯、煮菜。違者沒收用具,並按學校有關規定處理。

第二十二條 節約用水、用電,杜絕浪費,人員離開宿舍後,要檢查水電是否全部關好。凡開長流水或破壞供水、供電設施者,將按有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

第二十三條 宿舍裏的水電設備(包括燈泡、燈管)損壞,必須及時向物業服務中心報修,不準擅自維修和處理。

第五章 衛生管理

第二十四條 學生宿舍區的公共衛生(包括樓梯、走道)由專職保潔人員打掃,宿舍內(含門、窗)的衛生由各宿舍負責。宿舍的垃圾由各宿舍輪流派人倒進指定垃圾桶內。嚴禁把垃圾倒放在樓梯口、走廊,放置指定地點。

第二十五條 嚴禁往窗外丟垃圾、丟雜物、倒水、倒剩飯菜等,必須主動倒進指定的垃圾桶內。

第二十六條 爲了保持宿舍的整潔美觀,禁止在宿舍區內張貼各類廣告,不準在宿舍門口和宿舍內亂貼明星像畫,不準亂塗牆壁,保持牆面乾淨。

第二十七條 不準在浴室、廁所亂丟雜物。因亂丟雜物造成排污管道堵塞的情況,疏通費用由有關責任人或有關宿舍全體人員共同承擔。

第六章 其他方面

第二十八條 因特殊情況要求在校外住宿的學生(包括家住本市內的),必須經院系相關部門批准並辦理相關證明、手續。

第二十九條 每間宿舍選舉舍長一名,負責本宿舍的紀律、安全、衛生、物品擺放及輪值制度等管理工作。

第三十條 凡違反學生宿舍管理制度的學生,必須配合學校有關執勤人員和宿舍管理人員做好違紀登記工作,凡弄虛作假或干擾、阻礙工作人員履行職責着,將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第三十一條 本規定從發文之日起執行,以往的有關規定凡與本規定相牴觸的,以本規定爲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