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

成功的企業在企業管理制度實施方面具有共同的特點,那就是規範性管理制度的編制或創新,一個好的公司會有好的管理制度。既然這樣的話,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收集的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1

一、爲加強考勤管理,維護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遲到,不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須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

三、週一至週六爲工作日,週日爲休息日。節假日公司安排通知。

四、嚴格請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1天以內的(含1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1天以上的由總負責人批准;未經批准而擅離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五、上班時間開始後5分鐘至30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天論處。提前30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30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遲到一次自覺執行(自罰五元放入公司公費,用於公司平常花費)。

六、1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發當月15天的基本工資;累計達10次以上者,扣發當月的基本工資。

七、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每月累計曠工1天者,扣發5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一次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2天者,扣發10天的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並給予記大過1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發當月基本工資、效益工資和獎金,第二個月起留用察看,發放基本工資;每月累計曠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辭退。

八、工作時間禁止聽歌、看視頻、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有違反者當天按曠工1天處理;當月累計2次的,按曠工2天處理;當月累計3次的,按曠工3天處理。

九、參加公司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隊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條規定處理。

十、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結育手術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資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者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期間只發給基本工資。

十一、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檢查,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秉公辦事,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痹袒護遲到、早退、曠工員工的,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予以處罰。凡是受到本制度第五條、第六條、第七條規定處理的員工,取消本年度先進個人的評比資格和獎金。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2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規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出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的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爲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自身的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績效制”的分配製度,爲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着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的待遇,爲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覈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與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結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爲都要予以追究。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3

1、公司員工必須自覺遵守勞動紀律,按時上下班,不得遲到早退,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出辦理業務前,需經本部門負責人同意或報總經理。

2、工作時間按雙休制,假日由公司統一安排。

3、嚴格請假、銷假制度。員工因私事請假一天以內(含一天),由部門負責人批准,兩天以上的由部門經理同意總經理批准,請假員工事畢後向批准人銷假,批准假條報辦公室。未經批准,而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事假超過一天扣一天工資以此類推。

4、上班時間開始後十分鐘至三十分鐘內到達,按遲到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下班提前三十分鐘以內者按早退論處,超過三十分鐘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5、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者,扣發五天工資,累計五次以上十次以下者扣發十天工資,累計達十次以上者扣發當月15天的工資。

6、曠工半天者扣發當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一天者扣發五天工資,並給予一次性警告處分,每月累計曠工兩天者扣發十天工資,並給予記過一次處分,每月累計曠工三天者扣發當月工資,並給予記大過處分一次,每月累計曠工三天以上六天以下扣發所有工資和待遇,每月累計曠工六天以上(含六天)予以辭退。

7、參加組織的會議、培訓、學習、考試或其他團體活動、商務活動,如有事請假的必須提前向組織者或帶隊者請假,在規定時間內未到達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相關條款處理,未經批准擅自不參加的視爲曠工。

8、員工按規定享受探親假、婚假、產育假。請假時必須憑有關證明材料報總經理批准,未經批准按曠工處理,員工病假只發月工資的70%,工傷除外。

9、員工的考勤情況,由各部門負責人進行監督,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的考勤要求秉公辦事,公司實行統一考勤辦公室每月統計報告一次,對有無故遲到早退曠工者如實上報,按公司制度執行扣款,各部門負責人要認真負責,如有弄虛作假,包庇袒護,一經查實按處罰員工的雙倍進行處罰。

10、對於有必要在外派公司掛職的崗位,以外派公司的考勤考覈制度爲準進行考覈。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4

爲了創造一支以公司利益至高無上爲準則,建立高素質、高水平的團隊,公司制定了以下嚴格的管理規章制定:

1、準時上下班,不得遲到,不得早退,不得曠工。

2、工作期間不可因私人情緒影響工作。

3、員工應在每天的工作時間開始前和工作結束後做好個人工作區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持物品整齊,桌面清潔。

4、上班時不應無故離崗、串崗,不得閒聊、嬉戲打鬧、賭博喝酒、睡覺、做個人私事而影響公司的形象,確保辦公環境和車間環境的安靜有序。

5、員工本着互尊互愛、齊心協力、吃苦耐勞、誠實本分的精神,尊重上級,有何正確的建議或想法用書寫文字報告交與上級部門,公司將做出合理的回覆。

6、服從分配、服從管理、不得損壞公司形象、透漏公司機密。

7、認真耐心聽取每一位客戶的建議和投訴,損壞公司財物者照價賠償。

8、員工服務態度:使用標準的專業文明用語,做好積極、主動、熱情、微笑及訓練有素的語音、語速和語調的服務。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5

1、業務文件由業務本人擬稿,由經理審覈、簽發。屬於祕密的文件,核稿人應該注“祕密”字樣,並確定報送範圍。祕密文件按保密規定,由專人印製、報送。

2、已審覈、簽發的文件由業務員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3、外來的文件由接件人負責簽收,並於接件當日報送經理;屬急件的,由公司其他員工在接件後即時報送。

4、外發的文件經經理審覈、簽發後再安排發送,傳真等文件在審覈後可立即發送,並由業務本人按不同類別編號後歸檔。

5、所有人員應遵守公司的保密規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觸的公司保密事項。

6、嚴禁擅自爲私人打印、複印除業務以外的文本材料,違犯者視情節輕重給予罰款處理。

7、各業務所用的專用表格,由公司制定格式,所有業務按統一格式使用表格。

8、辦公用品只能用於辦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9、所有員工要勤儉節約,杜絕浪費,努力降低消耗和辦公費用。

10、每週一中午開例會,11點開始;例會主要是對上週工作內容的總結、下週工作的計劃;工作相關內容的培訓。

11、每週五上交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工作計劃表。

12、每個季度進行季度考評(方式待定)。注:業務文件統一一式兩份、正本文件應交經理保管。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6

一、爲促進公司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工作規範化、程序化,提高建章立制的質量,制定本規定。

二、本規定所稱的規章制度,就是指匯波公司針對生產、經營、技術、管理等項活動所制定的管理規範的總稱。

三、本規定適用於匯波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計劃、起草、審覈、頒佈、解釋、修改、備案與廢止等相關活動。

四、制定規章制度,應當遵循下列原則:

1、堅持依法制訂的原則;法律、法規已經明確規定的原則上不作重複規定;

2、堅持從企業實際出發,符合企業改革與發展總體目標;

3、堅持政企分開,有利於現代企業制度的建立;

4、注意制度間的協調性,避免各項制度之間衝突與遺漏;

5、遵循長遠規劃,年度計劃,適時修訂,定期清理,統一規範的原則。

五、制定規章制度的要求。

1、全面性:全面性既要包括制度範圍的全面性,也包含制度本身的全面性;

2、準確性:規章制度用語應當準確、簡潔,條文內容應當明確、具體;

3、可操作性:具有操作的相關流程,明確相關工作的負責部門與責任人;

4、實際性:高標準切合企業經營管理的實際;

5、穩定性:能在一定時間與一定範圍內適用;

6、服務性:制度本身應體現服務企業發展的需求。

六、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行使規章制度的審覈、批准、修訂與廢止權。

七、公司管理中心行政組就是規章制度制定與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其主要職責就是:

1、負責規章制度體系的編制工作;

2、負責組織擬定規章制度制定的年度計劃;

3、根據規劃督促、檢查、協助各部門起草規章制度草案;

4、起草公司綜合性規章制度;

5、負責規章制度草案規範的審覈;

6、組織規章制度草案論證、修改、定稿、報送、審批等工作;

7、負責收集規章制度執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完善、修改與廢止有關規章制度的建議;

8、負責規章制度編號的管理工作;

9、負責規章制度的保管、存檔工作。

八、公司管理中心總經理履行下列職責:

1、負責規章制度草案的文字審覈工作;

2、負責規章制度的行文規範審覈工作;

九、公司職能部門根據規章制度體系整體規劃,制訂本部門規章制度年度計劃。

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各部門提出的規章制度年度計劃進行協調與審覈,編制公司規章制度制訂年度計劃。

十一、起草規章制度應注意規章制度彼此之間的協調與銜接,並就規章制度之間對同一事項的不同具體規定在上報時作出專門說明。

十二、對涉及兩個以上部門業務的規章制度,由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起草小組起草,管理中心行政組協助。

十三、規章制度的`起草,應按下列步驟進行:

1、收集資料,掌握有關法律、法規以及其她企業的相關規定;

2、調查研究,提出解決問題的辦法、措施;

3、撰寫草案;

4、將草案發至集團相關單位徵求意見;

5、彙總意見,修改草案;

十四、規章制度一般應包括下列內容:

1、目的:清晰簡潔說明本制度控制的活動與內容。

2、適用範圍:明確規章制度所涉及的有關部門(單位)、人員、事項與活動。

3、職責:規定實施本制度的部門(單位)或人員的責任與權限。

4、制度規範的內容、要求與程序;對相應經濟活動的約束與要求。

5、相應活動、事項的詳細流程,附相關的工作流程圖。

6、支持性文件與相關記錄、圖表,包括與本制度相關的支持性文件、規定,各種應保留的相關記錄、表格、單據等。

十五、規章制度篇章結構排列可根據內容多少分爲章、條、款、項、目結構表達,內容簡單的也可直接以條的方式表達。章、條的序號用中文數字依次表述;款不編序號;項的序號用中文數字加括號依次表述;目的序號用阿拉伯數字依次表述。

十六、規章制度草案完成後應送相應職能部門、基層企業與員工代表徵求意見。

十七、被徵求意見的部門應認真研讀,對制度草案進行修改。徵求意見的部門應將各部門的修改意見存檔備查。

十八、規章制度起草部門在廣泛採納多方意見,修改完善規章制度草案後,並報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覈。

十九、規章制度草案經部門主管副總經理審覈後,起草部門填寫規章制度審覈表,經承辦部門負責人簽字後,將草案及審覈表送管理中心行政組審查。

二十、管理中心行政組對規章制度草案進行下列審查:

1、就是否符合法規的基本原則;

2、與公司現行規章制度就是否協調;

3、草案結構、條款就是否符合規章制度的要求與技術規範;

4、就是否切合企業實際與體現權責利對等原則。

二十一、經審查符合要求的,由管理中心行政組送管理中心總經理審覈後,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二十二、以公司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管理中心行政組負責編號、印刷、發放;以公司職能部門名義下發的規章制度,由主管部門編寫、印刷、發放。

二十三、首次頒佈的制度爲試行文件。試行期爲一年,試行期後經修改的文件爲正式文件,正式文件根據需要每二年修改一次。

二十四、規章制度發佈後5日內,主管部門應送公司檔案室備案。

二十五、規章制度一經頒佈生效後,公司各級人員必須嚴格遵守。

二十六、爲加強規章制度的動態管理,規章制度實施過程中,制度制定部門每年向各相關部門徵求規章制度執行意見,蒐集規章制度執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以便適時修訂。

二十七、各相關部門在執行規章制度過程中,對規章制度存在的問題應及時記錄,並及時通知管理中心行政組。

二十八、規章制度的修改與廢止應由規章制度的制定部門提出建議,管理中心審覈,報公司總經理審定。

二十九、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進行修正。

1、規定事項不能切合現行經營方針或事實需要的。

2、規定事項局部已不適用的。

3、規章制度的局部與政府有關法令相牴觸的。

4、同一規章制度內容前後重複矛盾的。、

5、同一事項所須適用的各種規章制度,其內容彼此衝突矛盾的。

6、所涉及的部門名稱,已與現制不符,或原規定事項的主管或執行部門已經裁併或變更的。

三十、規章制度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應予以廢止。

1、規定事項與現行經營方針相悖或不符的。

2、已與現實情況完全不相切合的。

3、同事項已有新規定並已公佈施行的。

4、規定事項已執行完畢,或因情勢變遷,已無繼續施行必要的。

5、其它情形無保留或繼續適用必要的。

三十一、每年一季度,由行政部、人力資源部、企管部對上年度公佈實施的規章制度進行統一編纂,並印刷成卷。

三十二、規章制度制定流程見附件二。

三十三、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生效。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7

工作準則:對自己負責,對客戶負責,對公司負責,爲了方便公司統一管理,創造良好的辦公環境,樹立優秀的企業形象,現制定如下工作制度:

第1條、員工行爲規範

1、爲了保持公司的整體形象及良好的衛生狀況,員工桌面應保持整潔,資料、文具等放置有序,不允許有明顯的廢紙、果皮等,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10元。

2、員工應注意個人行爲禮儀,不允許有不文明行爲。

3、接電話應以“您好!精品網絡”開頭,必須客氣禮貌,微笑作答。

4、同事之間應通力合作、求同存異,以誠相見、取長補短。

5、員工應保持積極的工作狀態。上班時間一律使用普通話交流,不準吵鬧、看報紙雜誌、閒聊攀談。不準唱歌、睡覺、串崗閒聊,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6、上班時間儘量不要接打私人電話,如確認有需要,請到會議室處理(打電話一天不得超過3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接電話一天不超過6次,每次不超過10分鐘,超過時間按曠工處理),不得影響其他同事工作,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元。

7、在上班時間不得使用OICQ、進入聊天室、社區、論壇內聊天或玩各種遊戲,只能使用公司分配的QQ和MSN。所有私人事件,包括私人信件的回覆,QQ等一律在休息時間內進行,工作時間內不得處理一切與工作無關的私人事務(工作時間處理私人事務按曠工處理)。上班時間進入聊天室、玩遊戲、看電影電視等一經發現,違者經濟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8、員工上班時間要求注重儀表,衣衫整潔。男員工應及時理髮、剃鬍須,保持襯衣領帶乾淨;女士提倡素雅淡妝,儀容整潔。

9、辦公室內禁止吸菸。

10、接待客人應在指定的接待區域,不得在辦公區內接待非公幹人員,未經批准員工不得將非公幹人員帶入辦公區,這條規定在下班時間及雙休日同樣有效,如有需要請在接待區接待。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11、軟件安裝:爲了公司網絡的安全,不得擅自安裝新軟件(因此產生的後果由安裝人自行承擔),如有需要須向部門領導提出申請,經批准簽字方可安裝。違者一次經濟性懲罰50元。

12、電話、傳真機、打印機、冷氣、燈光、電腦等辦公用品應按照公司規定使用。當日下班離崗後,應作到四關一淨,即關掉顯示器、主機、窗戶及空調,收拾乾淨本人桌面。違者經濟性懲罰第一次5元、第二次10元、第三次20元,依此類推。

第2條、服從安排

1、公司員工必須做到互相配合、協同工作、令行禁止。執行“個人服從集體、下級服從上級”的組織原則

2、員工須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任務,如未能按時完成,自行安排時間處理,否則要承擔所造成的損失。工作中如有意見,應採取合理方式向直接領導反映。確有必要時,可向更上一級領導反映。

3、本公司各級員工有違反前條規定,應按情節輕重分別予以懲處,該部門領導知情不報者,亦應負連帶責任而受懲處。

4、員工不服從上司的安排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罰款100元,第三次辭退,表現現象:

(1)言語公然頂撞上司者;

(2)對上司交代任務,故意拒絕執行,或故意拖延,不能按時、保質、保量地完成者;

第3條、會議制度

員工有義務參加公司組織的各類培訓及會議,收到培訓或會議通知後,應準時參加,不得無故遲到、缺席。培訓或會議期間,員工手機需調至無聲或靜音,不得隨意走動。

公司組織的活動,員工應積極參加,不得缺席,違者曠工處理。

第4條、辦公用品管理

1、文具管理

文具用品分爲個人使用類和業務使用類兩種。

個人使用類係指個人自己使用保管的用品,如筆類、文件夾等。個人領用時需進行登記,登記冊統一由行政人事部保管。

業務使用類系公司共同使用的用品,如膠水、訂書機等。使用時需從行政人事部領取並及時歸還行政部進行保管。

小公司基本規章制度8

一、公司規章制度的主要分類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的規定,公司規章制度按照效力層級主要劃分爲兩大類,一是基本管理制度,二是具體規章。

二、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依據

公司制定規章制度必須遵行的依據是:

(一)法律;

(二)法規(含行政法規和地方性法規);

(三)規章(含部門規章和地方政府規章);

(四)各級政府及其組成部門合法有效的規範性文件;

(五)本公司的章程;

(六)其他。如與職工簽定的勞動合同中的特別約定等。 在上述規章制度制定依據中,經常性要用到的主要是:《公司法》、《勞動法》、《勞動合同法》、《公司章程》,其他經常涉及的還有:會計法、稅法等。

公司制定的規章制度以及公司領導根據實際需要臨時口頭公佈的相關規定、措施等,儘量不要與上述依據相沖突。

三、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機構

A、基本管理制度:根據公司法第四十七條之規定,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的有權制定機構是公司董事會。

B、具體規章:根據公司法第五十條之規定,公司具體規章的有權制定機構是總經理(一般是總經理召集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制定)。

四、公司規章制度的制定和頒行程序

除開緊急事項需及時頒行臨時性的暫行規定之外,建章立制工作原則上要遵循以下程序:

A、基本管理制度

(一) “總經理辦公室”(或者公司行政辦公室、行政部等,簡稱“總經辦”,下同)組織調研起草,或者由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調研起草,形成草案,並製作提請審議的議案後(議案應對起草草案的背景、目的、主要內容等作說明,並明確提出審議請求),送“總經辦”審覈通過。(直接涉及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從程序上應由“總經辦”代表公司送交公司工會組織公司職代會討論提出完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平等協商,取得工會贊成);

(二)“總經辦”將議案和草案呈總經理審覈;

(三)總經理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

(四)總經理提交董事會審議通過;

(五)以公司名義頒佈(採用相對固定的公佈方式,確保讓每一位適用對象周知);

(六)由公司經理層和各部門、各二級單位負責執行。

B、具體規章

(一)“總經辦”組織調研起草,或者由各部門或有關負責人調研起草,形成草案,並製作提請審議的議案(議案應對起草該制度的背景、目的、主要內容等作說明,並明確提出審議請求),送“總經辦”審覈通過。(直接涉及到勞動者切身利益的,從程序上應由“總經辦”代表公司送交公司工會組織公司職代會討論提出完善方案和意見,與工會平等協商,取得工會贊成);

(二)“總經辦”將議案和草案呈總經理審覈;

(三)總經理提交總經理辦公會審議通過;

(四)以公司名義頒佈(採用相對固定的公佈方式如公司發文、在公司網站上公佈、在公司各大場所的公告宣傳欄張貼等,確保讓每一位適用對象周知);

(五)由公司經理層和各部門、各二級單位負責執行。

五、制定和頒行規章制度應注意的問題

(一)“立法技術”問題

制定規章制度實際上是一種“準立法”行爲,所以在格式上要標準、規範、完整,一個制度在外在形式上要“漂亮”,用語要準確質樸大方。可隨便參照一部法律的外在形式(所有法律法規的外在形式基本上是固定的)。

(二)可操作性問題

現實上,有很多制度都未能得到有效執行,其原因除開團隊的執行力問題外,很重要的一個方面就是制度本身在設計的時候沒有考慮其可操作性,難以操作,有的甚至無法操作或者說操作起來會額外產生成本。

(三)所有制度的內在邏輯關係和效力層級問題

一個單位的制度最終要形成一個制度體系,這個體系的內在邏輯聯繫應儘量保持和諧統一,少出現相互矛盾的現象。

在效力層級上,公司章程是一個公司的“憲法”,公司的所有規章制度不能與公司章程相沖突,其次是基本管理制度,再次是具體規章,具體規章不能與基本管理制度相沖突,是所謂的“下位法”不能與“上位法”相沖突,否則以“上位法”爲準;在前述原則上,還應遵循“後法優於先法”和“法不塑及既往”的原則,即後頒行的規章制度的效力優於先頒行的規章制度,規章制度不能對頒行前已發生的事具有約束力。

(四)規章制度的全面性與簡潔性問題

公司的規章制度既要全面,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又要充分注意其簡潔性,尤其是有關一些重要事項的規章制度,應做到能簡的一律從簡,便於適用對象讀得懂、記得住,革命戰爭年代靠的就是一部“三大紀律、八項注意”總共11條來規範指戰員的行爲,簡潔明瞭,甚至可以編成歌曲來唱,其效果十分明顯,十分管用。

至於具體操作上,可制定實施細則以兼顧到全面性問題。

(五)“立法規劃”問題

規章制度建設是一個“系統性的工程”,一般來說,應在梳理現有全部規章制度的基礎上,根據實際需要,由各部門、各單位、各有關主要負責人提出當年或一個時期制定規章制度的現實需要,由“總經辦”彙總形成一個“立法計劃”或者制度體系綱要,據此分別分配給各部門或相關單位、個人調研起草,形成制度草案,送“總經辦”審覈,不合格的,“總經辦”針對性提出修改意見後發還相應起草人,限時修改完善,直至合格後,再行上交“總經辦”按程序呈請審議通過,以公司名義頒行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