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隱患排查制度

在現在社會,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規格或法令禮俗。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隱患排查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鑑,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學校隱患排查制度

學校隱患排查制度1

爲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爲主”的方針,落實學校安全工作責任制,及時消除轄區各種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確保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

一、指導思想

以對國家、對人民、對下一代高度負責的態度,以對學生安全、健康成長高度負責的精神,以維護人民羣衆根本利益的高度責任感,把學校安全工作擺在重要位置。切實提高全體師生對中小學安全工作極端重要性的認識,增強做好學校安全工作的責任感和使命感,克服麻痹思想和僥倖心理,牢固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認真做好學校的安全教育、安全管理和安全事故的防範工作。

二、建全機構,落實責任

嚴格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制。要進一步明確學校安全工作的領導責任,建立健全學校安全工作校長責任制、值周校級領導責任制、班主任責任制、科任教師責任制、安全檢查責任制,嚴格落實安全責任追究制,充分發動團組織、學生幹部等作用,協助學校作好安全工作。學校的各項安全制度和措施,一律要明確職責,責任到人,切實將責任落實到教育教學、後勤設施管理等各個方面。學校與部門負責人,部門負責人與個人,要層層簽訂責任狀,實行責任追究制。具體如下:

(一)成立機構,加強領導。

成立以校長爲組長,副校長爲副組長,中層領導及全體班主任爲成員的'學校安全責任領導小組。校長是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對安全工作負總責,負責學校安全工作的組織、統籌與協調,保證學校安全工作的順利、正常進行。

(二)落實安全管理責任。

各部門要明確本部門的安全責任範圍,認真落實防範措施,具體爲:後勤部門檢查學校住宿樓、教學樓及其它建築(構築)物的安全,調查瞭解學校周邊是否有安全隱患,保證樓道照明設施正常運轉,如有隱患要及時報告校長;校醫也是學校衛生安全工作的責任人,學校衛生室負責檢查學生飲食衛生安全;保衛部門負責檢查進出學校人員,防止非本校人員無正當理由進入,建立夜巡制度;政教處負責學生日常行車、乘車的安全;行政值周和值周老師負責學生上下樓梯安全和住校生安全。建立分級分工管理制度。一是層層落實責任並簽訂責任狀。二是班主任和任課教師,每週利用家長接送孩子之機,向家長了解途中存在的安全隱患,較嚴重的問題及時向領導彙報,並爭取家長和地方羣衆的支持。三是各班必須建立一個督查小組,班主任任組長,及時瞭解本週學生在校內外的一切安全情況,並向校長彙報。四是學校電管員要及時檢查電路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五是炊事員要隨時檢查廚房的火、電、鍋爐、開水等是否存在隱患,一旦發現,及時排除。六是衛生保健老師要隨時關注學生的安危,對衛生安全多強調、指點,防微杜漸,把隱患排除在萌芽狀態。七是值周教師要盡職盡責,做好值日工作,同時做好安全日誌記錄。八是強化家長對子女人身保險意識,儘量要參加保險。

(三)建立反饋和預警機制。

各部門、值日老師發現問題後要及時報告行政值周處理,行政值周不能處理的要及時報告校長處理。建立防範安全事故的長效預警機制,落實學校安全工作預案,各項制度預案要宣傳到位,並上牆公佈。嚴格落實定期檢查和日常防範相結合的安全排查制度,凡涉及學校安全管理的方方面面都要認真進行檢查,真正做到不留死角,不留漏洞,校長和分管副校長要全面掌握學校的安全工作情況。發現隱患或不安全因素,能自行解決的立即解決;學校自行解決不了的按分級管理的歸屬,立即上報臨港區教體局儘快解決;在尚未解決之前,應先採取力所能及的防範措施,防止各種不安全事故發生。對涉及安全工作的規章制度要進行認真地清理檢查。凡沒有建章立制的部門,要責成其迅速制定;凡規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儘快補充完善;凡對規章制度執行不力的,校長和分管副校長要找有關責任人談話落實。

三、強化安全隱患排查機制

學校領導建立一個排查小組,堅持每月進行一次安全保衛工作大檢查。瞭解學校中的不穩定因素及矛盾糾紛的排查,並及時調解化解學校各類矛盾,將發現的隱患杜絕在萌芽狀態。

(一)排查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學校圍牆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學校的線路是否老化。教室、學生宿舍等門窗是否及時開關,課桌椅、牀架是否牢固。

(二)排查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學校食堂、飲食店用電是否規範,開關是否損壞;學校班級用水是否衛生;食堂的門窗、防蠅紗窗是否及時關閉。

(三)排查學校消防安全隱患。消防通道是否暢通;滅火器材是否好用;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防火警示標誌是否損壞;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櫃存放;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學生是否住宿在商住兩用樓。

(四)排查學生路途安全隱患。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學校班級是否私自組織學生外出活動;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採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五)做好安全隱患排查臺帳。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填寫學校安全隱患排查登記表。在排查的過程中,發現問題及時報告,並填寫安全檢查及隱患整改臺帳,以便得到及時處理。在排查的過程中,如果遇到不能下結論的問題,應請有關部門和相關領導進行鑑定,以防事故發生。

四、加強安全知識的宣傳和教育

領導必須做到“逢會必講安全,逢活動必強調安全,進校必看安全,”做到排查與督查相結合。各部門要加強學生的安全知識教育,每週一對學生強調在校應注意哪些方面的安全,每週五強調在回家途中和在家中應注意什麼。班主任,任課教師要利用班隊活動課每週進行一次“安全防範”教育,讓學生學會提醒自己和他人時時處處注意安全,學會保護自己和同學的人身安全。要提高師生的自我保護、自防自救整體素質。要堅持安全教育與教育教學活動相結合原則,重視學校安全文化建設,要充分利用現有的宣傳教育資料及課本中的安全知識,利用學校的各種宣傳場所和設備,多渠道、多形式地開展安全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安全意識。要從當前全國發生的學生樓道擁擠傷亡、飲水食物中毒、交通事故、游泳玩耍溺水、被暴雨洪水沖走、服毒自殺等安全事故中吸取教訓,認真研究、分析事故發生的原因和特點,有針對性地加強學生安全教育和管理,有效預防和控制學校安全責任事故發生。

五、安全隱患的處理與上報

在日常安全檢查的基礎上,每月組織一次事故隱患集中處理和上報。事故隱患在未整改完成前,必須每次都報,直至事故隱患整改完成。要密切與有關部門的聯繫與溝通,發現險情及時控制和排險。對於一般事故隱患,由本單位負責人或者有關人員立即組織整改。對於重大事故隱患,由單位主要負責人組織制定並實施事故隱患治理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和當地人民政府。安全隱患的處理由單位主要領導全面負責,分管領導組織各業務部門進行整改,做到項目落實、措施落實、資金落實、時間落實、責任落實。單位負責人和有關人員在安全隱患治理過程中,應當採取相應的安全防範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安全隱患排除前或者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師生安全的,應立即從危險區域內撤離,並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員,設置警戒標誌,暫時停止使用;對暫時停止使用的相關裝置、設施、設備,應當封存、維護和保養,防止事故發生。

學校隱患排查制度2

爲確保學校安全工作萬無一失,防患於未然,特制定學校安全隱患排查制度如下:

(一)查改校舍及設施設備安全隱患。一查學校是否新出現危房;二查是否存在繼續使用危及師生安全的校舍房屋上課、住宿或活動;三查學校安全工作是否正常運轉;四查學校圍牆及重點基礎設施有無安全隱患和警示標誌。

(二)查改學校食品衛生安全隱患。一查學校商店是否存在銷售“三無”食品;二查學校是否對食堂飲食衛生工作實行目標管理;三查學校食堂從業人員是否經過培訓和持證上崗;四查食堂進貨、儲藏、加工和飯菜質量的監督管理過程是否到位;五查學校環境衛生每日清掃是否堅持;六查學校生活鍋爐管理使用情況;七查學校食堂有無安全隱患;八查學校住宿生寢室的內務、衛生及管理情況。

(三)查改學校消防安全隱患。一查;消防通道是否暢通;二查滅火器材是否好用;三查消防報警裝置和應急照明裝置是否正常;四查防火警示標誌是否損壞;五查學校危險化學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是否按文件規定實行專人管理、專櫃存放;六查學校各口是否加強用火管制,校內是否存在學生使用明火的現象;八查學校用電線路有無安全隱患。

(四)查改學生路途安全隱患。一查各班級對學生開展交通法規和道路安全知識的教育情況;二查學校各級部組織師生集體外出教育活動是否按照定人員、定車輛、定線路“三定”原則,並經教委和交管部門批准。三查禁止師生搭乘“三無”車(無駕駛執照、無牌照、無客運執照)、病車、超載車和禁止學生搭、騎摩托車上學回家規定的執行情況;四查對學生路途安全是否採取了向家長及學生的預告通報制度。

在排查安全隱患和整改工作中,要認真做好記錄、記載,建立檢查整改專卷,以備上級檢查。

學校隱患排查制度3

堅持安全檢查制度是搞好安全的一個重要環節,也是消除事故隱患的有力措施。學校安全領導小組成員要有高度的責任感,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定期對學校建築物、設備、設施進行安全檢查和檢驗。

1、檢查中存在安全隱患的,應當立即停止使用,及時維修或者更換。

2、對學校無力解決或無法排除的重大安全隱患,及時書面報告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和其他相關部門。

3、學校不得將現有場所出租給他人從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險品的生產和經營。

4、校舍安全檢查要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嚴格化。要做到定期檢查和突擊檢查相結合,全面檢查和重點檢查相結合。在通常情況下,學校應每學期初、末進行兩次全面性的安全檢查(重點是教學用房、辦公用房、專用室,包括道路、圍牆、花壇、食堂、配電室、倉庫、車棚等各項建築設施等)。在風、雨、雪等惡劣天氣時要進行突擊性的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不留安全隱患、不留安全死角。

5、必要時,邀請當地城建部門有經驗的工程技術人員參與指導。

6、每次安全檢查均應做好書面文字記錄,作爲安全檔案保存備查。

7、總務處應經常性的做好檢修保養工作,以確保安全使用。校舍維修安排在暑假或寒假進行(特殊情況的要及時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