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

校園綠化美化是優化校園環境的關鍵,是展示校容校貌的自然生態亮點,是陶冶師生情操的根本途徑。下面是小編爲您整理了“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希望能幫助到您。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篇1

一、學校要設立校園綠化的專兼職管理人員,相關工作要以學校的整體規劃爲指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避免亂栽亂種造成浪費,合理使用有限的綠化資金,以達到最佳效果。

二、綠化工作要強化美化意識,在栽種移植時,品種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開,以達到園林綠化的環境藝術效果。

三、綠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努力學習,較全面地掌握園林化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發生。

四、學校要建立中長期綠化規劃,對校內成型樹木花草要建立綠化檔案並登記掛牌,增強學生綠化美化意識和提高學生科普知識

五、綠化美化工作人人有責,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珍惜學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隨意踐踏攀摘,損毀破壞。因學校建設需要場地,對種植的樹木花草,應徵得相關部門及主管領導的批准後,應採取保護措施進行移植,不得隨意譭棄。

六、學校要有相應的財務預算,確保一定比列的綠化資金並落到實處,做到年年有變化,月月有新意,爲師生營造一個良好的學習、工作、生活環境。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篇2

一、“六化”校園人人有責,每個教職工都要履行監督義務。

二、校園“六化”工作,由政教處主管、負責,採取有力措施落實到位。根據“六化”設施及綠化帶在校園的佈局,分配至每個班,責任到班級。

三、學校“六化”建設,必須遵循“高檔規劃,精細管理,模塊佈局,環境育人”的原則,把六化工作與環保教育、校園環境建設、校園文化建設和學校發展結合起來,爲師生創造人與自然和諧發展的優美環境,充分發揮學校環境育人的功能,促進學校全面健康和諧發展。

四、花園管理必須達到:植樹、種花、種草要保證達到規定的成活率;整枝、抹芽要及時;一旦發生病蟲害,要及時防治,注意噴藥安全,確保校容校貌的整潔、優美。做到無死枝、枯枝;花壇圖案、造型新穎,花大葉肥,整體觀賞效果明顯,保持三季有花;當年植樹成活率達95%以上,老樹保存率達 99. 8%以上;綠化設施完好無損。

五、任何人不得無故損害學校相應“六化”設施及花草樹木。有意損壞校園綠化者,則追究賠償責任。

六、維護好門前的樹木花草及一切六化設施,如發現損壞,應及時向政教處舉報。

七、綠化管理人員要按照季節及時做好下種、培植、維護等工作,如發現責任事故,要追究當事人的責任。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篇3

爲了做好校園的綠化工作,鞏固已取得的綠化成果,創建美好的校園環境,特制定本制度。

一、校園的綠化工作,要以學校的整體規劃爲指導,有計劃、有步驟地進行,避免亂栽種造成浪費,合理使用有限的綠化資金,以達到最佳效果。

二、綠化工作要強化美化意識,在栽種移植時,品種搭配要合理,做到四季常青,月月花開,以達到園林綠化的環境藝術效果。

三、綠化工作人人有責,全校師生員工要愛護珍惜學校的一草一木,不要隨意踐踏攀折,損毀破壞。因學校建設需要場地,對種植的樹木花草,應徵得相關部門及主管領導的批准後,應採取保護措施進行移植,不得譭棄。

四、嚴禁在綠化帶、草地上行走,閒坐,喜戲打鬧或丟棄廢塑料製品,紙屑等雜物,維護園林及綠化帶內的整齊美觀。

五、嚴禁在樹林中打鳥、生火、堆放石灰、河沙、磚瓦等建築材料;不得在樹幹上拴繩、鐵絲涼曬衣物被子等;不準在樹幹上釘釘子、掛木版廣告畫等物品,凡違反上規定,綠化管理人員及相關管理部門有權制止或予以處罰。

六、學校苗圃的花卉、樹苗不得擅自贈送他人,隨意動用;學校喜慶活動需要花卉時,由管理部門指派園藝人員擺放配置,用後要及時雨搬回養護,確保花卉鮮豔茂盛。

七、維護好校園的園林景點,不得亂塗亂寫、張貼、雕刻等破壞行爲,努力創建學校特色的文化氛圍和優美環境。

八、園林綠化管理部門及其工作人員,要忠於職守,愛崗敬業,努力 學習,較全面地掌握園林化專業知識;勤奮工作,培育養護好花卉苗木,不得因鍰旱澇蟲等引起的花卉苗木枯死事故發生;校園內發生花卉苗木被盜、破壞等事故,要及時報告主管部門或保衛處及財務處。

九、處罰分教育、賠償、罰款;情節特別嚴重的,管理部門會同學校保衛處、司法機關,依照國家有關法規處理。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篇4

實施“綠色校園”工程,就是要創建優美的校園環境和清新的文化氛圍,並在這種環境中培養學生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能力,培養創新精神和競爭能力,達到環境育人,綠色育人的目的。我校爲進一步優化育人環境,加強校園美化、綠化工作,提高校園的環境質量,,特制訂本校校園綠化與養護管理制度。

一、工作機制

成立工作領導小組,採取長效機制,明確分工,責任落實到人。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乾到各班、室、部門,並層層簽訂責任書,提出綠化和養護要求,確保綠化工作層層推進。

二、總體目標

1、總務處制定“綠色校園”發展規劃,確保綠化面積達到和超過總面積的35%,並逐年有所增加。

2、因地制宜栽種花草樹木,春秋有花草,冬季有綠樹,夏季花團錦簇,樹木枝繁葉茂,管理好花木,無攀折踐踏等毀壞現象。

3、利用環境實施素質教育,利用環境的潛在教育功能,向學生傳達學校的辦學思想、教風和學風、學校的文化氛圍和文化底蘊,讓學生在潛移默化中得到情感的薰陶。

三、分工職責

綠化領導小組負責全校“綠色校園”建設的總體工作,包括:設計與構思、整體規劃;樹種樹品的篩選與選擇、採購與種植;後期的日常管理,主要包括衛生管理和對學生的教育工作;資料,特別是影像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工作。

其他教師根據任課的年級和班級劃分到各班。

1、總務處是綠化工作的第一責任科室,負責全校花、草、樹木種植與管理,並將學校的綠化帶劃分區域包乾到各班,由各班級的師生共同管理與維護,定期澆水、治蟲、修剪,做到草坪內無雜草,樹木無枯枝。綠化工作領導小組對全校的綠化區域協調、督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學校並整改。

2、政教處作爲綠化工作的第二責任科室在協助總務處做好基本職責外,要負責對學生進行環境意識教育,讓全校師生重視環境建設,提升自身的綠色校園建設意識,參與建設與保護學校的花草樹木,保護學校的綠化環境,增強主人翁責任感,加強集體的榮譽感和凝聚力。

3、綜合組協助總務處爲各種會議場所、辦公室擺好觀賞植物,並做好護理工作。全體教師不斷提高護養種植業務水平,爭取校園內春、夏、秋三季常綠。

四、工作要求

養護要求:

總務處、政教處作爲綠化工程的主要負責科室,在日常的維護和管理中要做到幾下幾點:

1、每日巡視綠地,清揀雜物(磚石、菸蒂、紙屑等),維持綠地衛生整潔無雜物。校園內不得有黃土裸露現象;因校園改造等形成新裸土,應及時種植綠化。綠化養護過程中產生的`廢草、樹枝、磚石等雜物,必須在三天內清運完畢,不得亂堆、亂放、延遲清運。

2、對草坪及時進行修剪和清除野草工作,維持草坪的純度和高度。做好喬、灌木的養護工作,按要求修剪樹枝和清除枯枝死樹。

3、保持綠地、綠化帶整齊、美觀、無雜草、無蟲害。做好病蟲害的預防工作,一旦發現及時上報並採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治。草、花壇應安排好更換計劃,並及時鬆土施肥、治蟲保潔。

4、校園花壇做到鮮花常開,遇重要節假日、校慶、迎新等重大活動時,須在重要場所和一些指定場所擺放鮮花。

5、加強巡視管理,對綠化樹木、花草植被人爲損壞的,應予勸阻制止,並及時恢復和進行索賠;對易遭損壞的綠化區塊,必須設立保護措施。

養護標準:

1、割草:應使用打草機割草或進行人工割草;人工草坪草的高度不超過8公分,一般綠地草的高度不超過10公分;路邊及角隅草塊也要定期進行割草養護。

2、除草:草坪中雜草須連根拔除,草坪純度保持在90%以上;

3、修剪:行道樹修剪,按美觀原則,於春季進行;一般樹木修剪,按美觀原則,隨時進行。

4、病蟲害防治:積極做好樹木、花草的病蟲害預防工作,防先於治。一旦樹木、花草發生病蟲害,應及時進行灑噴藥劑措施,噴灑藥劑應均勻細緻,並事後檢查,效果不好應重新噴藥。

學校校園綠化管理制度篇5

一、總則

1、爲加強校園綠化管理,優化育人環境,促進校園環境綠化、美化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結合我校實際,制訂本管理條例。

2、本條例適用於校園內的綠化和美化、規劃、建設、養護和管理,凡在校園內工作、學習和生活的教職員工、學生和家屬都必須遵守。

3、總務處爲學校的綠化主管部門,負責全校的綠化管理工作,後勤服務綠化人員具體負責學校綠化養護工作,學校的其他部門應當按照各自的職責,協同做好校園綠化的管理工作。

4、學校院內所栽植的花草、樹木、建設的綠化景點所有權歸屬學校。任何部門、個人均無權毀壞、砍伐或移植。

5、學校師生員工有綠化植樹的勞動義務。

二、規劃與建設

1、總務處依據學校總體規劃組織編制學校綠化規劃,並報學校審批後,納入學校建設總體規劃。學校綠化規劃,一經批准後,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調整或變更;確需調整或變更時,應按原審批程序報批。

2、學校綠化規劃的編制,應當充分利用地形、地貌和人文條件,結合學校發展及周邊區域功能要求,合理規劃公共綠地,風景綠地,並向高校園林化的目標發展。

3、學校大型綠化、美化工程的設計,應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承擔。工程建設項目的綠化設計方案,原則上應當與建設主體工程同時規劃、同時設計,經學校批准後組織實施。

4、新建綠化項目,由總務處匯同相關部門公開招標,負責施工監督和竣工驗收,確保綠化設計方案的順利實施。

三、管理與養護

1、校園內公共綠地、風景園林小區、防護綠地、行道樹、綠化景點、花房的管理與養護,由後勤綠化管理人負責。

2任何部門和個人無權擅自佔用綠髮或改變其使用性質,不得破壞綠地。

4、擅自佔用或開挖校園綠地的,在校園綠地中隨意搭建、種植的,除責令其無條件退還並將綠地恢復原貌外,處以100—300元罰款。

5、在校園綠地中放養家禽、家畜等的,一經發現由保衛處、總務處組織人員及時處理。

6、破壞校園綠化及其設施的,按其造價的2倍處以罰款。拒絕、阻礙、圍攻、毆打校園綠化箭理人員依法實施管理的,由校保衛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7、在綠化工程中弄虛作假、偷工減料、以劣充優的,除責令其返工外,罰款500—3000元。情節嚴重者根據相關法律追究責任。

8、對各責任區綠化管理不善的,要定期整改,並追究其綠化負責人責任:造成植物死亡或綠地荒廢的.按該植物或綠地造價的三倍處以罰款。

9、故意破壞校園綠化及其設施,或者拒絕、阻礙、圍攻、毆打校園綠化管理人員依法實施管理的,由校保衛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弄事責任。

1 0、違反本規定的行爲,由學校總務處按照本規定執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