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在日新月異的現代社會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維護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們做事的底線要求。你所接觸過的制度都是什麼樣子的呢?以下是小編爲大家整理的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精選5篇)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 篇1

爲了確保全校師生的人身及財產安全,確保學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營造安定、和諧的教育教學環境,根據縣教育局安全會議精神,學校研究決定設立校門值班教師,並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職責

1、遵守值班紀律,按時到班,有事須先向值班領導請假,以便安排臨時代替人員,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時間堅守崗位,忠於職守,認真履行值班職責,堅持文明團結,禮貌待人,不擅離崗位,不主動邀請、允許外來人員或校內教師在值班室聊天、看報紙。

3、保持值班室內及校門周邊環境清潔。

4、按實際情況分成白班和夜班輪流值班,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交—班時要做好交—班記錄。

5、在規定的時間內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盜、防火、防災工作,尤其加強對重點部位的監管;

6、夜間值班人員在每天晚上師生離校後要加強校門周圍的巡查,並做到至少一小時巡邏一次,發現異常情況能自行解決的要在第一時間內解決,有困難的及時與主管領導聯繫或及時報警,確保學校安全。

7、遇到緊急事件,首先要冷靜,敢於負責,一方面大膽採取應急措施,以免貽誤;另一方面及時彙報主管領導或向公安部門報警。

匪警:110

火警:119

交通警:112

急救中心:120

8、按時開關校門,學生集中上、下學時間或前後半小時開大門,其餘時間關閉大門。

開門時間爲: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員負責執行以上所有規定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及時採取有效措施進行制止和處理,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

二、管理學生、教師進出校門

1、在校上課期間,值班教師一律不準私自放學生出校門。

2、學生如有特殊情況必須出學校,必須憑班主任或有關部門批條,經值班教師驗證後方可離校。

3、嚴禁學生、教師翻越圍牆進入校內。

4、在學生放學高峯期,值班教師應主動站在門口組織看護學生安全離校,防止發生意外。

三、管理外來人員、車輛進出校門

1、嚴禁外來人員隨意進入校園,如有事進入,須填寫"來訪人員登記表",並電話與被訪者聯繫,經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內。

2、嚴禁家長進入學校,有事要與班主任取得聯繫,同意後方可進入校內;

3、外來人員來訪,值班教師要問清事由,及時與有關人員聯絡覈實,並憑有效證件填好來客登記表。

4、外來人員進入學校,值班教師應要求其必須遵守學校有關規章制度,保證學校教學有序進行;

5、學生家長到校聯繫工作或瞭解學生情況要在傳達室內等候,無特殊情況不得進入教園,以免擾亂學校正常教學秩序。

6、凡是教師請家長到校落實工作的,應出示電話聯繫,確認屬實、做好登記後,才能進入校園,但要做到接待熱情。

5、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任何車輛應到規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師有權疏通校門口的車輛,嚴禁車輛堵塞校門口。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 篇2

爲了切實加強校門口學生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護學生上學、放學時段在校門口的'的人身安全,特制訂本制度。

一、校門口每天上學和放學均實行值周領導帶班,值日教師值班,門衛跟班的管理方式,全體教師人人蔘與,輪流值班,每天安排兩名值周領導和一名值日教師值班。

二、上學或放學時段要及時疏導學生安全有序出行,嚴密防範不法分子對中學生的意外傷害,協助門衛維持校門口秩序,對未按規則而違紀的學生有權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及時公佈通報,並將結果納入班級週考核。

三、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要認真負責,盡職盡責,堅守崗位,值周領導要督促值日教師按要求提前到位。學校分管安全的領導負責抽查值周領導到崗情況(每值周組必須保證有一名值周領導到崗),如發現未到崗按遲到、早退、曠工處理。

四、值班到崗時間:早上提前30分鐘到大門口值班;中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放學後20分鐘時段在大門口值班;2:00以前由門衛單獨負責校門口學生安全,下午2:00至上課時間由值周領導和值日教師輪流和門衛在大門口維持秩序和保護學生安全;下午放學時間提前5分鐘至清校時間在大門口值班,同時離校時保證無學生無故在校園逗留。

五、值周領導、值日教師、門衛因脫崗或不負責任造成學生受到傷害,學校將追究相關經濟責任;情節嚴重,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 篇3

1、值班人員要堅守工作崗位,認真履行崗位職責,不得擅離職守,不做與值班無關的。事項。值班人員白天巡視校園不少於4次,夜間不少於3次。

2、熟悉值班業務,認真履行職責,積極妥善地處理好職責範圍內的一切事務。值班期間發現的問題,能獨立解決的自行解決。應急事件、急需解決的事情,要及時報告帶班領導,特殊情況應立即向主要領導彙報和請示,並做好值班記錄。

3、強化安全責任,保守祕密,不向無關人員泄露有關學校內部的情況。

4、維護好室內秩序,保持室內整潔、衛生規範。禁止在值班時間大聲喧譁。無關人員不得隨便進入該室,禁止外人留宿。

5、學校領導與帶班領導,每天2次抽查值班情況,每查到一次空崗(或在崗不履行職責)根據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予以批評教育,累計查到兩次以上者(不履行職責),學校應根據有關規定做出處理。

6、值班期間學校發生的一切問題,都要依據學校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意見落實責任,屬於值班人責任並造成重大影響的,應根據實際情況和學校相關規定進行處理,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7、按規定時間交接班,不得遲到早退,並在交班前寫好值班記錄。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 篇4

爲了維護正常的教學秩序,使學校師生財產免受破壞和損失,切實保障師生員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如下門衛管理制度:

1、學校門衛實行24小時值班。

2、門衛務必嚴守崗位,認真履行門衛職責,恪盡職守,不得擅自離開崗位。

3、做好來人員登記和驗證。來人員進校園務必先徵詢被者的同意,經驗證登記後方可入內。未經允許外來人員不得隨意進出學校,更不準以任何藉口無理取鬧,影響教學,對那些不聽勸告、尋釁滋事分子,應主動報警,破壞學校教學法秩序分子要依法嚴懲。

4、外來機動車輛未經許可不得進入學校,應到規定位置停放。

5、嚴禁各種商販進入校園或在校門上擺攤叫賣。

6、本校學生出校門須有請假條,否則不得隨意出入校門。

7、早晚按時開關門。

8、負責校內及周邊安全防範工作,發現各種不安全隱患,採取處理措施及時處理。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學校安全領導小組並向有關部門報告。

6、學校門衛室值班制度

爲了嚴格限制社會閒雜人員進入校園,維護校園治安安全,淨化校園環境,現就進一步加強門衛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門衛是學校對外的窗口和形象,門衛工作服務面廣,工作量。門衛管理人員務必強化服務意識,在服務中依法管理,在管理中體現服務,努力提高工作質量,使門衛管理各項規定落到實處。

二、門衛除校門開啓時間外,其餘時間關掉校門,嚴格執行校門開閉時間,校外閒雜人員一律不準進入校園。學生進入校園要出示學生證等有效證件方能進入。學生請假後,務必出示由學生科出具的請假條方可出校門。

三、外來辦事人員,應在門衛值班室填寫〈客登記表》,經門衛與所找當事人聯繫經當事人同意方可進入校園。

四、教職工或家屬的機動車輛,應停放到指定車位內,不得亂停亂放。

五、各部門要加強對本部門人員的教育,嚴格執行門衛制度,服從門衛管理。任何人不能以任何藉口拒不執行上述各項規定。

門衛人員要理解廣師生員工的監督,帶頭遵守門衛管理制度。門衛人員違規定或利用門衛管理的職權,故意刁難正常出入的人員,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期望全體教職員工及學生給予支持配合。共創安全、禮貌、和諧的校園環境。

學校假期值班的管理制度 篇5

爲規範學校值班工作,預防各類安全事故的發生,保證學校日常教學工作和在節假日期間的安全,特制定廣東省環境保護職業技術學校領導與教師值班制度:

一、在學校教學和休假期間安排輪流值班,由學校統一安排領導和教師值班,併發放值班安排表。教職工必須服從學校安排。

二、值班領導和教師必須按時簽名報到參與值班,不得遲到、缺席。有事必須提前兩天向值班領導請假,由值班領導與學校協商另行安排替補值班教師。

三、值班領導和教師在值班期間,要忠於職守,不得隨意離校。值班期間須巡視學校辦公樓、教學樓、實驗樓、學生宿舍樓等的安全,特別在晚上尤其要提高警惕,發現安全隱患及時排除,切忌麻痹意。中午開飯時間在食堂巡視值班。

四、及時處理學校突發性事件,發現有不良行爲或不安全現象應及時、嚴肅阻止,不留後遺症。

五、熱情接待來客人和學生家長,盡力解決客人和學生家長提出的問題和困難。

六、校領導實行月值班,科領導和教師實行周值班。

七、值班期間,值班領導和教師必須在校住宿。

八、若遇颱風等惡劣天氣,所有安排值班的領導和教師應隨時待命,服從學校安排任務,保護師生安全和國家財產不受損失。

九、值班人員必須每天做好值班記錄(每星期一上午10:10時10:30時交接值班記錄簿,交班科領導將值班記錄簿交到學校辦公室,接班科領導到學校辦公室領取值班記錄簿)。

十、值班補貼費由學校視值班實際情況按規定發放,有下列情形者不發或減發值班補貼費:

1、已經安排值班,不論有事無事,值班不到者不發補貼;

2、值班人員必須按時到崗,值班期間中途私自離校或半途而廢,未按規定時間完成全部值班任務的不發補貼;

3、值班簽到單上未簽名或不是親筆簽名(他人代簽)的不發補貼;

4、每次到崗簽名後私自離校,按未參與值班處理,不發補貼;

5、確因有事或生病需要請假,按實際值班天數計發補貼費;

十一、未盡事宜,由學校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