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

第一條 爲了保證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順利進行,維護考生的合法權益,依照教育部及青海省招生部門的規定,結合本院招生工作實際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二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將全面貫徹教育部2012年有關招生工作文件精神,本着公開、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原則,接受教育行政管理部門、考試管理中心、紀檢監察部門、考生及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保證我院招生工作健康、順利進行。

第三條 學院名稱: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Qinghai College of Architectural Technology)。

學院地址:青海省西寧市城中區南川西路96號。

郵政編碼:810012

第二章 辦學性質

第四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爲公辦、全日制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 設立院招生工作領導小組,下設招生辦公室。招生辦公室職責包括:制定本院招生章程、招生工作規定及招生方案、開展招生宣傳和諮詢工作,實事求是地向考生和家長介紹本院情況和錄取規則;根據國家覈准的年度招生規模及有關規定,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組織實施錄取工作;處理本院錄取工作的遺留問題;完成與招生相關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 錄取條件

第六條 必須是在相應批次報考我院專業且政審合格、體檢合格、高考成績符合所在省劃定錄取分數線的考生。

第五章 錄取規則

第七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錄取規則:

1.總原則爲根據考生志願及本院招生計劃、省招辦投檔成績由高分到低分排序,擇優錄取。

2.外語語種要求:招收英語語種考生,入學後外語課程均使用英語教學。

3.對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學院將優先滿足第一專業志願。第一志願生源不足的'情況下,接受非第一志願的考生。

4.對符合加分或降分條件考生,按省招委會規定執行。

5.因生源不足,本院可以對招生專業計劃進行調整。

6.考生身體健康要求按教育部、衛生部、中國殘聯印發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執行。

7.對口高職考生必須是與我院建築類或通信類專業相同的中職層次學歷畢業生,通過省招辦組織的文化課與我院命題的專業課的考試,達到錄取分數線後經過省招辦擇優錄取到我院對應專業。

8.新生複查:新生入校後,學院將對新生進行嚴格複查,對不符合錄取條件或有舞弊行爲的,取消其入學資格,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第六章 學費及獎助貸學金

第八條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的學費標準:

1.普通高職(專科)建築類和通信類專業學費3200元/人、學年。

2.初中起點中職各專業學費2570元/人、學年。

3.五年制高職各專業學費2900元/人、學年。

4.住宿費按不同條件,收費標準分別爲400-700元/人、學年。

第九條 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國家助學貸款、勤工助學、困難補助等較爲完善的助學體系:

1.學院設有國家獎學金,獎勵額爲每人每年8000元。

2.學院設有國家勵志獎學金,獎勵額爲每人每年5000元。

3.學院設有小島獎學金獎勵額爲每人每年500元。

4.學院設有國家助學金,對高職(專科)學生分三個檔次,資助額分別爲每人每年4000元、3000元、2000元;中職學生資助額爲每人每年1500元。

5.學院設有華育獎助學金, 對學生分三個檔次,獎勵額分別爲每人每年1200元、1000元、800元。

6.學院設有優秀學生學期獎學金,分甲、乙等,獎勵面佔班級人數的15%,甲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300元,乙等獎學金每人每學期200元。

7.學院有貧困學生月補助,對貧困學生每月給予適當困難補助。

8.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按規定可申請國家助學貸款。

9.學院對中職層次部分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實行減免學費政策。

第十條 頒發學歷證書學校名稱: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畢業證書種類:普通高等學校高職(專科)畢業證書。

第十一條 聯繫方式:

青海建築職業技術學院網址:

學院招生辦公室諮詢電話:09716256346

傳真電話:09716256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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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附則

第十二條 本章程於20xx年開始實施,適用於全日制普通高職招生工作。自通過之日起執行,後逐年修訂,由我院招生辦公室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