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參考內容

第一章 總則

關於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章程參考內容

爲了保證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x15年招生工作的順利進行,維護學校和考生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高等教育法》和教育部等有關文件精神,結合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的具體情況,制定本章程

第一條 本章程適用於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職招生工作。

第二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貫徹公平競爭、公正選拔、公開程序,德智體美全面考覈、綜合評價、擇優錄取的原則。

第三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工作接受紀檢監察部門、新聞媒體、考生及其家長以及社會各界的監督。

第二章 學校概況

第四條 學校全稱: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 學校代碼:10832

第五條 學校地址:

校本部:濟南市旅遊路4516號 郵編:250103

洪樓校區:濟南市花園路23號 郵編:250100

第六條 學校辦學層次及類型:公辦、普通高職(專科)院校

第七條 基本情況: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是1999年經教育部批准設立的公辦、全日制高職院校,辦學歷史可追溯到1936年的濟南惠魯商業學校。學校是國家示範性高職院校、全國職業教育先進單位、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先進集體、全省教育工作先進單位、山東省德育示範高校,連續十年被評爲省級文明單位。

學校建有山東省農產品貯運保鮮技術實驗室、山東省質量技術監督局認證的食品檢測中心、濟南市肉品質量安全控制工程技術研究中心。依託魯商集團,國家農產品現代物流工程技術研究中心座落於我校。

學校下設8個二級學院,開設有64個專業。面向全國招生。現全日制普通專科在校生13940餘人。

學校以創高職名校、施優教於民爲目標願景,秉承 尚德蘊能,日精日新的校訓,堅持質量立校、特色興校、科研強校,形成了優質的教育資源和優良的育人環境,堅持德育爲先、能力爲重、學做結合、合作育人的人才培養理念,堅持爲社會用人需求服務,爲學生就業成才服務,爲學生終生幸福奠基,教學質量、辦學特色得到社會各界的廣泛肯定。

主持教育部高等職業教育會計專業教學資源庫建設項目,建有國家級精品專業1個,教育部教學改革試點專業2個,中央財政重點支持專業2個,國家示範建設專業9個,省級教學改革示範建設專業8個,省級品牌專業3個,省級特色專業7個;建有國家級職業教育實訓基地2個,省級實訓基地1個;獲得國家級優秀教學成果1項,省級優秀教學成果獎2x項;建有國家級精品課程7門、省級精品課程69門。

在人才培養上,遵循樹品牌、創特色、重質量的辦學方略,堅持育人中心、就業導向、能力本位的辦學理念,堅持爲社會用人需求服務,爲學生就業成才服務,爲學生終生幸福奠基。卓越的商科品牌受到考生和家長的青睞。學校連任中國高等職業技術教育研究會副會長單位。

學校實施名校名企育優生戰略,深入推進校企四合作。形成了教學經營一體化、雙業融通訂單式、準員工式2+1 等工學結合人才培養模式。不斷拓展校企合作範圍,推進校企深度合作,與魯商集團、海爾集團、聯想集團、阿里巴巴、喜來登、美國Cisco公司等國內外知名企業建立了緊密的校企合作關係,在教材建設、課程置換、師資培養、實習就業等領域進行廣泛而又深入的合作。

學校佔地2600畝,校舍面積36.3萬平方米,資產總值8億餘元,教學儀器設備總值過億元。國家農產品現代物流工程研究中心成爲學校的教學基地、頂崗實習基地、教師掛職鍛鍊基地、科技成果轉化基地和就業基地。工程中心同時還承擔了國家863計劃課題。學校圖書館藏書12x萬冊,建有2.3萬平方米的實訓中心,校內實驗實訓室97個。

學校擁有國家級教學團隊1個,省級教學團隊6個、教學名師4名、優秀教師3名、十大師德標兵1名、十佳輔導員2名,山東省有突出貢獻的中青年專家2名;擁有一批具有博士和碩士學位的專業和學科帶頭人。學生在全國職業院校技能大賽、全國大學生數學建模大賽、全國信息化技能大賽等賽事中屢獲大獎。

學校注重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與美國、英國等十幾個國家的高校開展教師互訪研修活動,現已與美國、澳大利亞、韓國、中國臺灣院校聯合開辦了會計、國際商務等合作辦學項目,與國外院校互派留學生。

學校以科學發展觀爲指導,全面加強內涵建設,深入開展以就業爲導向的教育教學改革,努力創建商科特色的創業型高職院校。

第三章 組織機構

第八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成立以學校領導爲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負責審查招生政策和審批招生計劃,討論決定招生工作重大事宜。

第九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是組織和實施招生及其相關工作的常設機構,具體負責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專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紀檢委對招生工作實施監督。

第四章 錄取

第十一條 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專業和招生計劃以省教育廳公佈爲準,通過各省級招生主管部門、學校招生簡章、學校網站等形式向考生公佈。

第十二條 在高考成績達到同批次錄取最低控制分數線的考生中,學校按照省教育招生考試院規定的投檔比例調閱考生檔案,具體比例由各省(市)招生主管部門確定。

第十三條 按教育部要求,實行學校負責,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監督體制,按考生德、智、體三方面公平、公正、擇優錄取。學校在招生錄取和安排專業時,相同條件下優先考慮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外語聽力成績高的考生。

第十四條 外語語種要求:商務英語、應用英語等專業要求英語語種,不加試口語,其他專業語種不限。

第十五條 男女比例:報考各專業不限男女比例。

第十六條 對考生體檢身體健康要求:執行《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文件規定。

第十七條 錄取規則:嚴格按照教育部和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錄取政策和劃定的錄取分數線執行。

(1)根據各省的志願設置及投檔錄取原則進行錄取。對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執行相關省份的投檔規定,按分數優先,遵循志願原則接受投檔,第一次填報志願的投檔考生不足時,從高分到低分錄取徵集志願考生。對未實行平行志願的'省份,按照志願優先,從高分到低分錄取的原則錄取,先錄取第一志願報考本校的考生,第一志願投檔考生不足時,再錄取第二志願考生,以此類推。

(2)專業志願錄取原則,若某專業第一專業志願考生超過計劃數,按考生成績從高到低錄取,分低的考生再按第二專業志願排序錄取;若第一專業志願考生不滿足某專業計劃,則錄取第二專業志願考生,依此類推。在第一、二志願等順序志願均不能滿足招生計劃時,可從服從調劑的考生中進行調劑。

(3)志願間不採用分數級差,無相關科目的成績要求。

(4)在確定錄取資格時,考生的各種加分、降分情況均計入總分,無單科成績要求。

(5)限體育專業測試合格考生報考的專業僅招收取得《全省體育專業測試合格證》的考生,錄取按教育部和省招生考試院有關規定執行。

(6)藝術類專業投檔原則、錄取規則按照《山東省2x15年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招生工作實施方案》執行。

(7)單獨招生考試及錄取執行《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2x15單獨招生實施方案》以及教育部、山東省教育招生考試院的相關規定。

(8)春季高考按專業類別從高分到低分順序錄取。

(10)錄取結果的公佈渠道:招辦諮詢電話,學校招生信息網,錄取通知書等。

第五章 其它

第十八條 新生入校後,學校按照教育部的有關規定進行入學體檢,對體檢不合格的學生,取消入學資格。

第十九條 普通高職學費和住宿費的收取,執行山東省物價局統一的標準。

住宿費按山東省物價局統一制定的標準。

第二十條 退費規定按照《山東省高等學校收費管理暫行辦法》(魯政辦發【2x08】65號)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一條 在校大學生應徵入伍可享受國家優惠政策。

第二十二條 資助特困生政策

爲了保證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學生在校的正常學習,學校採取如下資助措施:一是辦理貧困生助學貸款;二是設立特困生救助基金,對家庭困難、學習刻苦的學生進行重點資助;三是設立若干勤工助學崗位,對家庭困難的同學提供資助。

第二十三條 頒發學歷證書的學校名稱及證書種類: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普通高等教育專科學歷證書。

第二十四條 其他事項

1.學校不委託任何機構和個人辦理招生相關事宜,沒有任何派出機構和招生代理。對以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名義進行非法招生宣傳等活動的機構或個人,學校保留依法追究其責任的權利。

2.本章程若有與上級有關政策不一致之處,以上級政策爲準。

3.本章程未盡事宜,按上級有關規定執行。

4.本章程由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負責解釋。

5.此招生章程已經山東省教育廳審覈,並在教育部備案,詳細內容可登錄山東省教育廳網站()或教育部陽光高考信息平臺網站()查詢。

聯繫方式:

諮詢電話:0531-86335555

學校網址:

招生信息網網址:

通信地址:濟南市旅遊路4516號山東商業職業技術學院招生就業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