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同學會章程

同學會是畢業後的同學組織的非營利性組織,爲裏是感情的交流和規範組織。關於同學會章程要怎麼寫呢?

2017同學會章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同學會的名稱爲---學院同學會”。

第二條 本同學會的性質:本同學會自願組成的一個學習、分享、合作的交流平臺。

第三條 本同學會的宗旨是:學習、合作、共贏、發展。本同學會的一切活動均以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爲指導,嚴格遵守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不從事危害國家的統一、安全、民族團結,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社會組織和公民的合法

 第二章 活動範圍

第五條 本同學會主要圍繞同學會宗旨,開展一系列活動。利用這個平臺,爲會員企業開展交流合作和“提供支持,並以科學的發展觀爲指導,積極推進交流合作,達到優勢互補、資源共享。本同學會的活動範圍:

5.1.組織會員開展交流合作。爲會員企業的合作和投資提供支持和服務;

5.2.組織舉辦主題論壇和各類研討,爲會員拓展視野、更新觀念、活躍思維、

創新機制提供服務;

5.3.,爲會員企業提供項目調研、策劃、分析、認證和管理諮詢、培訓等服務;

5.4.構架與企業溝通的橋樑,

5.5.開辦、運行本會QQ羣,構築會員之間、會員之間進行交流的平臺;

5.6.策劃實施爲國家鼓勵和倡導的各類社會公益性活動,爲會員回報社會提供服務;

5.7.策劃實施各類社會公關活動,爲提升本會和會員及其企業的社會知名度、美譽度提供服務。

第三章 會員

第六條 本同學會的會員種類:個人會員。

第七條 申請加入本同學會的會員,必須具備下列條件:

7.1.擁護本同學會的章程,有加入本同學會的意願;:

第八條 會員入會/退會的程序是:

8.1. 會員入會的程序:

8.1.1.提交入會申請書;

8.1.2.經同學會討論通過;

8.2. 會員退會的程序:

8.2.1.會員提交書面退會申請;

8.2.2.經同學會討論後,註銷會員資格。

第九條 會員的權利與義務

9.1.會員的權利:

9.1.1.本同學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9.1.2.有參與本同學會活動的組織、策劃的權利。

9.1.3.享用和參加本同學會提供的各項服務、組織的各項活動的'權利;

9.1.4.對同學會工作的批評建議權和監督權;

9.1.5.入會自願、退會自由的權利;

9.1.6.同學會應享受的其他權利。

9.2. 會員的義務:

9.2.1.承認並擁護本同學會章程,按期繳納會費;

9.2.2.遵守國家的各項法律、法規,遵守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

9.2.3.積極參與本同學會的活動,並嚴格遵守活動的有關規定;

9.2.4.積極參與本同學會的建設,爲同學會的興盛獻計獻策;

9.2.5.不得以本同學會的名義謀取私利,不得對外散佈有損本同學會形象的言論,給本同學會造成損失應承擔相應責任;

9.2.6.向本同學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9.2.7.爲其他會員保守信息祕密的義務;

9.2.8.會員應盡的其他義務。

第十條 會員如有嚴重違反本章程的行爲,經同學會表決通過,予以除名。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一條 本同學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大會。會員大會行使下列職權:

11.1.制定和修改章程;

11.2.選舉和罷免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生活部長;

11.3.對本同學會的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做出決議;

11.4.決定其他重大事宜。會員大會應當每年召開一次年會。

第十二條 會員大會須有2/3以上的會員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半數以上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三條 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生活部長每屆任期二年;最長不得超過兩屆。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經會員大會2/3以上會員表決通過;但延期換屆最長不超過1年。

第十四條 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生活部長組成的理事會是本同學的決策機構,在會員大會閉會期間領導本同學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大會負責。

第十五條 理事會主要行使下列職權:

15.1.行使會員大會的決議;

15.2.推薦下一屆會長、副會長、祕書長、生活部長人選;

15.3.籌備召開會員大會;

15.4.向會員大會彙報年度工作計劃、年度工作報告;

15.5.向會員大會彙報財務狀況;

15.6.決定會員的吸收與除名;

15.7.制訂本同學會長遠發展規劃,決定設立分支機構和實體機構; 15.8.討論本同學會章程修改事宜,並將修改意見提交全體會員大會通過;

15.9.領導本同學會開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