組織章程

  第一章 總 則

組織章程

第一條 本會定名爲xx大學校友會,英文譯名爲xx University Alumni Association,英文縮寫爲FUAA。

第二條 本會爲xx大學校友自願組成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全國性、非營利性社會團體。

第三條 本會的宗旨是加強海內外校友之間、校友與母校之間的聯繫與交流,服務廣大校友,發揚人愛國榮校的優良傳統,爲母校的發展、祖國的統一、中華民族的繁榮富強貢獻力量。本會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遵守社會道德風尚。

第四條 本會接受業務主管單位教育部和登記管理機關民政部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管理。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在大學校內。

  第二章 業務範圍

第六條 本會的業務範圍:

(一)促進校友之間、校友和母校之間的聯繫和交流;

(二)促進與海內外各地校友組織的聯繫與交流;

(三)接受校友對母校的捐贈,籌集和管理校友活動基金;

(四)組織校友聯誼活動,建立並發展校友公共關係;

(五)推動學校及相關單位的`校友工作;

(六)編輯和出版校友刊物,建設和維護校友網站。

  第三章 會員

第七條 本會的會員種類爲單位會員和個人會員。

第八條 凡在大學(包括原上海醫科大學)學習和工作過的人員及在其附屬學校、附屬醫院工作過的人員,校內各單位校友組織以及各地校友會,均可申請成爲本會會員。

對大學的建設和發展做出較大貢獻的非本會會員,經本會常務理事會審議通過,可授予名譽會員資格。

第九條 會員入會程序:

(一)提交入會申請書;

(二)經理事會討論通過;

(三)由理事會或理事會授權的機構發給會員證。

第十條 會員享有下列權利:

(一)本會的選舉權、被選舉權和表決權;

(二)參加本會組織的活動;

(三)對本會工作的批評、建議和監督權;

(四)入會自願、退會自由。

第十一條 會員履行下列義務:

(一)遵守本會章程;

(二)執行本會決議;

(三)維護本會合法權益;

(四)完成本會委託的任務;

(五)按規定交納會費;

(六)向本會反映情況,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二條 對違背本會宗旨或損害本會聲譽的會員,經理事會或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予以取消或暫停其會員資格。

  第四章 組織機構和負責人產生、罷免

第十三條 本會的最高權力機構是會員代表大會,其職權是:

(一)制定和修改章程;

(二)選舉和罷免理事;

(三)審議理事會的工作報告和財務報告;

(四)決定終止事宜;

(五)制定和修改會費標準;

(六)決定其他重大事宜。

第十四條 會員代表大會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會員代表出席方能召開,其決議須經到會會員代表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表決通過方能生效。

第十五條 會員代表大會每屆四年。因特殊情況需提前或延期換屆的,須由理事會表決通過,並報主管部門批准。

第十六條 理事會是會員代表大會的執行機構,在閉會期間領導本會開展日常工作,對會員代表大會負責。理事會下設祕書處,處理日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