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帶薪年休假條例及應對措施

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出來後,企業又是如何安排職工年休假的?下面是小編特地爲大家整理收集的企業帶薪年休假條例,希望大家喜歡。

  企業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一條 爲了維護職工休息休假權利,調動職工工作積極性,根據勞動法和公務員法,制定本條例。

第二條 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休假(以下簡稱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在年休假期間享受與正常工作期間相同的工資收入。

第三條 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 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 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第六條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勞動保障部門應當依據職權對單位執行本條例的情況主動進行監督檢查。

工會組織依法維護職工的年休假權利。

第七條 單位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又不依照本條例規定給予年休假工資報酬的,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人事部門或者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責令限期改正;對逾期不改正的,除責令該單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外,單位還應當按照年休假工資報酬的數額向職工加付賠償金;對拒不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賠償金的,屬於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所在單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以及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屬於其他單位的.,由勞動保障部門、人事部門或者職工申請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八條 職工與單位因年休假髮生的爭議,依照國家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九條 國務院人事部門、國務院勞動保障部門依據職權,分別制定本條例的實施辦法。

第十條 本條例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企業應對:企業在具體制定年休假管理規章制度的時候,要依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的具體實施辦法來執行。在具體實施辦法沒有出臺之前,可以依據此條例進行原則性規定。

企業應對:本條例將與勞動合同法等重要勞動立法一起實施,企業需要全面調整企業休假福利等相關規章制度規定,以迎接勞動合同法和條例下員工利益與企業利益和諧時代的到來。

企業應對:企業如果在年休假事項方面與員工發生爭議,主要是通過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的渠道處理。如果對仲裁委的裁決不服的,可以訴至法院。

企業應對:企業應嚴格依照法律規定來安排和調節員工的年休假,並通過專門的規章制度來予以明確。如果企業沒有依法爲員工安排年休假或強制取消年休假,或沒有依法支付年休假工資的,特別是在受到相關部門責令通知後仍不執行的,600%的年休假工資和賠償金對於企業而言,承擔這種法律責任的實際成本更高。

企業應對:對於年休假制度,企業應當依法執行。另外,企業制定年休假具體制度應當徵求工會制度,或納入職代會討論的事項。

企業應對:作爲企業而言,需要靈活處理員工的年休假。對於一般行業的單位而言,按照國家規定安排年休假比較適宜。對於勞動密集型、製造業等高體力勞動強度而言,最好實行強制年休假制度,因爲年休假工資的成本更高。對於知識密集型、高科技等高智力勞動強度行業而言,如果確實不能安排年休假,則應在員工同意的基礎上補發年休假工資。

企業應對:年休假制度是國家強制性規定,所以企業必須遵守。而對於國家對年休假特別事項的規定,企業也應該注意掌握,根據企業實際情況,充分利用好這些年休假特別規定。比如,在帶薪事假設置方面,企業要考慮員工的工齡以及相應的年休假期,綜合設置帶薪事假;又比如,在帶薪病假設置方面,企業要考慮員工的工齡、相應的年休假期以及國家法定醫療期,統籌設置帶薪病假;等等。

企業應對:企業應該注意對“累計工作”年限的把握,在新的具體實施辦法出臺之前,對於員工法定年假的掌握,按照員工全部工齡來計算。至於是否考慮漸進性設置,比如,對1年以上工齡員工,每連續工作1年年休假增加1天,等等;這些設置都是在國家法定下限之上的,屬於企業自主考量的範疇。

企業應對:企業可以調整和改革現有年休假制度。國家法定標準是1年工齡以上的員工才享有年休假,也就是對於1年以內工齡的員工,企業可以根據自身情況,自主決定是否給予其年休假。再就是,對於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員工,給予正常期間相同的工資,並非給予最低日工資或基本工資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