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食堂就餐守則

《食堂就餐守則》

公司食堂就餐守則

1、目的:維護就餐秩序,保障員工正常生活秩序。

2、適用範圍:食堂就餐人員

3、權責:廚房人員負責維持就餐秩序,就餐人員遵守本守則。

4、內容:

4.1 就餐時間爲:午餐12:00-12:30,除特殊原因員工可提前用餐外,其它時間所有員工必須於下班後,方可到食堂就餐,未到下班時間到食堂用餐者按早退處理,食堂人員不允許打飯菜。

4.2 廚房重地,未經允許,任何無關人員不得隨意進入。

4.3 個人自帶碗筷用餐時,需講公德守秩序,自覺排隊領取飯菜,不得爭先恐後,不得亂擠、亂推、插隊;菜品分配按每人每餐3菜1湯爲原則,米飯、湯水按量自由盛取,嚴禁浪費。否則,違反者給予罰款10元/人/次。

4.4 文明用餐,不得在餐廳大聲喧譁、打鬧。用餐後,必須將剩飯、剩菜、骨頭、湯水等殘物帶走並倒進泔水桶內,不得隨意倒在桌面、地上、洗碗池內。否則,違反者給予罰款20元/人/次。

4.5 領取飯菜後,必須在公司指定地點用餐,不得拿出食堂在車間食用。

否則,違反者給予罰款10元/人/次。

4.6 用餐完畢,將餐具放在指定的位置上,不得隨處亂擺亂放。

4.7 公司水、電應厲行節約,不得隨意浪費。洗完後,要關好水龍頭。否則,違反者給予罰款20元/人/次。

4.8 非就餐時間不得在食堂逗留、休息,損壞食堂內任何設施照原價賠償。

5、本守則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總政科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