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外匯新規:不得用於境外投資

剛剛進入新年,2017外匯新規出臺,不得用於境外投資、買房,下面是相關內容,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近年來,不僅僅是加拿大,世界各地的都出現了神祕的中國炒房團,買完美國、日本、加拿大的房子,又去了澳洲,又去了柏林,幾乎無所不在,導致大量的資金外流,因此,這次新規的誕生其實也是必然趨勢。

不過,請扶穩站好,管制遠遠不止這些,但是那個《個人購匯申請書》就足以讓人抓狂:

根據中國國內報道,從2017年1月1日開始,中國境內無論是網店櫃檯購匯、網店自助購匯、還是通過專業版網銀、手機網銀購匯,都必須填寫一張內容詳細的《個人購匯申請書》。新版的購匯申請表除了購匯人個人基本信息外,還增加了預計用匯時間欄目和每種用途的詳細相關信息。對於存在違規行爲的個人,外匯管理機關依法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當事人當年及以後兩年都不再享有5萬購匯額度,還可能面臨逃匯金額30%左右罰款,以及5萬元以下罰款。

在此之前,一般情況個人因旅遊等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

必須填寫預計用匯時間

在本次新規出臺之前,個人因旅遊等私人原因去銀行購匯,櫃面工作人員會口頭詢問購匯用途,然後在銀行系統內錄入,並不需要個人填寫相關表格。但如今,則必須填寫這份《個人購匯申請書》。

根據各家銀行披露的《申請書》顯示,個人經常項目下的`購匯用途包括:因私旅遊、境外留學、公務及商務出國、探親、境外就醫、貨物貿易、非投資類保險、諮詢服務及其他。

小編個人使用的是以招商銀行,通過網銀登錄進入,點擊“購匯委託”,就會顯示出《個人購匯申請書》,點擊“下一步”後開始填寫,除了購匯人的基本信息,還增加了預計用匯時間欄目和每種用途的詳細相關信息。

比如,因私旅遊,要填寫預計停留期限,是跟團還是自由行;如果是境外留學,要填寫學校名稱、留學的國家、年學費金額和年生活費金額;境外就醫,要填寫停留期限和境外醫院名稱。

需要注意的是,在填寫購匯用途時,“預計用匯時間”填報項爲必填項,填寫預計使用購匯資金的日期。

在此之前,個人去銀行購匯,並不需要說明自己究竟打算何時使用所換的外匯。

同時,再填寫個人購匯用途時,只能單選,個人應根據實際用途勾選購匯用途項目,並完整填寫所勾選項目涉及的全部細項。個人一次購匯存在多種用途的,應按金額從大原則填報。如果你的個人實際用途不在《申請書》明確列明的八項購匯用途項目之內的,應勾選“其他”項,並詳細說明交易對方名稱、具體購匯項目、交易所需金額/幣種等事項。

櫃面版申請書


注意:購匯禁忌諸多

根據最新的個人購匯說明書,境內個人在辦理個人購匯業務時的六項禁止行爲,分別是:

1.不得虛假申報個人購匯信息;

2.不得提供不實的證明材料;

3.不得出借本人便利化額度協助他人購匯;

4.不得借用他人便利化額度實施分拆購匯;

5.不得用於境外買房、證券投資、購買人壽保險和投資性返還分紅類保險等尚未開放的資本項目;

6.不得參與洗錢、逃稅、地下錢莊交易等違法違規活動。

對於存在違規行爲的個人,國家外管部門會依法將其列入“關注名單”管理。而如果被列入“關注名單”,個人當年及之後兩年不享有個人便利化額度,同時依法移送反洗錢調查。如果違反規定辦理個人購匯業務的,相關信息將依法被納入個人徵信記錄。

新規或重創炒房土豪

據悉,外管新規主要從兩個方面考慮:

一、是境內通過控制現金交易額度加強反洗錢和反恐,甚至反腐敗(大額現金的存取將很不方便,而轉賬方式必然留下痕跡)。

二、是在一定程度上控制了外幣跨境流出,對緩解人民幣對美元貶值起到一定作用。

不過無論如何,這樣的規定對於海外房地產買家來講,都是一種打擊。尤其是對出國留學,此前在中國向境外匯款購匯額度的5萬美元可以同日一次完成,而現在爲了避免被"大額交易報告",必須要分6次才能完成5萬美元(每次最多9999美元)。對留學生家長換匯後自由繳納學費,家長贊助畢業後留在國外工作的留學生投資置業,以及各種移民行爲顯然設置了障礙,"螞蟻搬家"式的把資金匯往境外將更加困難。

事實上,加拿大從去年8月開始,聯邦政府和各省政府紛紛出臺限制外國買家的新規,聯手打擊過熱樓市。其中最狠的是BC省,中國買家在溫哥華買房必須額外繳納房價的15%外國買家稅。現在這批中國買家會更加鬱悶,不單聯邦政府排斥,連中國也出臺新規,購匯用途不得用於境外買房,這簡直可以稱作內外夾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