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實施辦法

內招考辦〔20xx〕55號

各盟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現將《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並提出如下要求,請一併貫徹執行。

一、全面落實工作責任。高考網上填報志願是一項系統工程,既要求場地、設備、電力、交通等條件保障有力,也要求規章制度、組織管理、安全保障、考生服務等措施落實到位。各有關學校要切實擔負起高考網上填報志願工作的主體責任,建立責任清單,層層分解任務,逐項落實到位;要全面落實所簽訂的《中學校長責任書》,健全組織機構,完善工作方案,優化服務舉措,確保所有本校考生都能夠在學校填報志願。旗縣招生考試機構也要制定具體的工作方案,加強對“招辦報名”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指導、培訓、服務等。

二、認真做好服務工作。各地、各有關學校要積極宣傳“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衆號,讓考生、家長和社會關注該公衆號,及時瞭解招生考試動態。要創新服務舉措,細化、完善考生服務方案。要主動聯繫交通、電力、通信等部門和企業,爲高考網上填報志願提供安全保障。要加大對考生填報志願的指導和培訓力度,組織考生認真學習網上填報志願視頻教材,並加以具體的分析和指導。要重點保障農村牧區考生都能夠按時、順利完成網上填報志願。

三、切實加強監督檢查。各地、各有關學校要始終堅持問題導向,全面梳理、排查往年在高考填報志願過程中出現的問題,並有針對性的採取措施加以解決。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和招生考試機構要深入各有關學校開展監督檢查工作,重點檢查是否有本辦法中明令禁止的行爲。各有關學校和工作人員如有違反“三嚴禁”要求的,除追究本人的責任外,還將嚴肅追究校長的責任。

內蒙古自治區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20xx年6月17日

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爲做好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工作,根據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實施高考網上報名有關事宜的通知》(內政辦字〔2006〕64號)精神,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繼續採用“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網上填報志願模式。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三條 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全區普通高校招生網上填報志願的組織管理工作,協調自治區通信、電力、公安等相關部門爲網上填報志願工作順利進行提供保障。

第四條 各盟市、旗縣(包括縣級市、區,下同)應成立由教育、通信、電力、公安等相關部門組成的網上填報志願工作領導機構,具體負責本地區考生的網上填報志願工作,保障其順利進行。

第五條 凡有高考考生的高中階段學校(以下簡稱高中學校)均爲組織做好本校考生填報志願的責任主體,主要履行以下職責:

(一)加強網絡等硬件建設。嚴格落實高考報名前所簽訂的《中學校長責任書》中的相關規定和要求,無條件地爲本校考生提供高考網上填報志願的場所、保證填報志願時每人一臺電腦、網絡帶寬達到100M以上,並要爲考生家長陪同提供相應的方便條件。

(二)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成立網上填報志願工作領導機構,校長負總責,下設聯絡組、指導教師組、技術指導組、後勤保障組,各組人員組成及其職責是:

1. 聯絡組負責網上填報志願相關信息的收集、整理和上傳下達工作,重點是及時查看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網上填報志願公告,查看“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衆號填報志願信息,查看網上填報志願的手機短信信息,並在第一時間將相關內容報告主管校長和各組負責人。聯絡組應由三名以上教師組成,要求責任心強、業務精通、能熟練使用現代通訊設備,保持24小時手機暢通。

2. 指導教師組負責通知符合本次網上填報志願條件的所有考生及時查看網上填報志願的各項規定和要求,保證其按時參加網上填報志願,並對考生填報志願給予指導。高中學校應對考生實行分組管理,每組配備一至兩名指導教師。

3. 技術指導組負責網上填報志願期間計算機及網絡設備的維護和正常運轉,對考生填報志願進行技術指導。遇到問題時通過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所建立的釘釘團隊第一時間報告,並按答覆意見及時妥善處置。

4. 後勤保障組負責網上填報志願期間爲本校考生提供食宿、安全保衛等後勤服務。

(三)科學管理,分組實施。網上填報志願期間,按各錄取批次的.最低報考資格線對考生實施分組管理。各相關高中學校特別是農村牧區寄宿制高中學校要提前一至兩天將對應本科批次線下80分以內,專科線上符合條件的考生集中到學校,並提供食宿等配套服務,確保考生按時完成網上志願填報。

(四)嚴格遵守工作紀律。要做到“三嚴禁”,即嚴禁向考生收取任何費用,嚴禁與考生簽訂自行在網吧或其它場所填報志願的協議,嚴禁向考生推銷、推薦填報志願外掛軟件、“志願師”、志願卡以及中介公司等。違反紀律的,由有關部門嚴肅追責。

第六條 各旗縣招生考試機構要組織本旗縣“招辦報名”(未在高中學校報名)的考生完成網上填報志願,並提供相應的技術支持和指導服務。也可組織這類考生到就近高中學校進行網上填報志願。

第三章 通知方式及填報志願時間和範圍

第七條 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通過以下三種方式通知考生填報志願:

1.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xx高考填報志願專欄” 公告。

2.通過10628833短信平臺羣發短信。信息發佈對象包括:新聞媒體、盟市和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工作人員、高中學校領導和網上填報志願聯絡組的教師,以及在高考報名時提供移動電話號碼(僅限於區內號碼)的考生。

3.“內蒙古招生考試”微信公衆號在有條件的情況下推送填報志願信息。

各盟市、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各高中學校應通過多種形式、多種渠道通知考生按時填報志願。

第八條 網上填報志願及相關信息查詢的網址。

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是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信息發佈的官方網站,我區普通高校招生考試的政策規定和各類信息等均在該網站發佈。

考生網上填報志願的網址打印在《准考證》上。20xx年網上填報志願公告、剩餘招生計劃、各院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等均在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xx高考填報志願專欄”發佈。

第九條 網上填報志願的時間。

(一)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專科提前批:

6月25日,第一次意向填報。考生從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專科提前批中選擇一個批次,從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公安現役、司法、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類意向中選擇一個意向填報,每類意向具體包含院校名單屆時通過網上填報志願公告發布。

7月2日,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藝術、體育類志願。

7月6日,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其中填報過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公安現役、司法、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意向志願,並且政治審覈、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A批對應科類中原意向所涵蓋的具體院校及專業;填報過公安意向志願,並且政治審覈、面試、體檢、體能測試合格的考生,可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中原意向所涵蓋的具體院校及專業。

7月10日,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普通文理科、蒙授文理科志願。

7月14日,第一次填報本科提前B批藝術、體育類志願。

7月25日,第一次填報專科提前批志願(除公安類)。

(二)本科一批:

7月13日開始第一次網上填報志願。

本科一批錄取完成後本科一批B開始網上填報志願。

(三)本科二批:

7月19日開始第一次網上填報志願。

本科二批錄取完成後本科二批B開始網上填報志願。

(四)高職高專批:

7月27日開始第一次網上填報志願。

各批次後續填報志願時間隨錄取進度而定,具體填報志願時間及要求詳見按錄取進度公佈的相關填報志願公告。

第十條 分數(即文化課總分加照顧分,藝術體育類包括專業課成績)達到當次網上填報志願公告中規定的最低分數,且未被錄取的考生,可以參加本次網上填報志願,並按公告中規定的要求進行填報。準備補習並已向旗縣招生考試機構書面提交《自願放棄填報志願權利的申請》的考生不能網上填報志願。

第四章 填報模式

第十一條 網上填報志願共有三種模式。

(一)動態排名、精確定位網上填報志願模式

本模式適用於本專科提前批的文理科、本科一批、本科一批B、本科二批、本科二批B、高職高專批的志願填報。

1.查看動態排名和各院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修改志願。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爲考生全程提供本人在所報院校中的動態排名,併爲排名在投檔比例內的考生實時提供所報院校第一專業中的動態排名。

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將每隔一到兩個小時按科類公佈一次各院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含各院校的計劃數、預計1:1投檔最低分、投檔比例、預計投檔最低分、應投檔人數、已報考人數及缺檔人數;可以點擊院校名稱,查看該校各專業的招生計劃數、按院校投檔比例投檔線上預計1:1錄取最低分、按院校投檔比例投檔線上已報人數、學費、專業備註等信息;可以點擊院校的已報人數,查看到所有報考該校按投檔分從高到低排列的考生信息。考生可根據這些信息,以及學校的招生專業要求和招生章程規定的錄取規則,綜合考量,適時修改志願,直到滿意爲止。

2.分時分段控制填報、修改志願。爲保證考生順利填報和修改志願,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將根據考生分數,分時分段控制志願填報和修改志願。在網上填報志願過程中,不同分數段的考生填報志願結束時刻不同,相對高分段考生先結束,相對低分段考生後結束。每分數段考生在其對應的填報志願結束時刻後,就不能再修改志願,但仍可以查看排名情況。

每次填報志願將設置兩個固定時刻,第一個是刪除志願的最後時刻,第二個是首次填報志願的最後時刻。若考生放棄本次填報志願,須在第一個固定時刻之前刪除志願;所有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必須在第二個固定時刻之前完成初次填報;超過這兩個固定時刻則只允許已經填報了志願的考生進行修改志願。這兩個時刻在各分數段對應的填報志願結束時刻之前。具體分段安排以及上述兩個固定時刻將在每次填報志願前的公告中公佈。

在動態排名的網上填報志願過程中,對不認可加分因素的院校,上一分數段填報志願結束時已經報滿的專業,下一分數段考生不得填報。

(二)藝術體育類動態排名模式

本模式適用於報考本科提前A批、B批使用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統考成績、其他藝術類聯考成績進行錄取的院校;本科提前A批、本科提前B批體育類院校的志願填報。

1. 藝術類(包括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其他藝術類)。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爲藝術類考生提供所報院校第一專業的報考人數及四種排名:

一是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排名;二是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統考成績或其他藝術類聯考成績排名;三是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40%+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統考成績或其他藝術類聯考成績60%排名;四是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60%+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統考成績或其他藝術類聯考成績40%排名。以上排序成績均按四捨五入取整計算。

2. 體育類。網上填報志願系統爲體育類考生提供所報院校第一專業的報考人數及兩種排名:一是文化課成績(含照顧分)排名;二是體育成績排名。

當有些院校所規定的投檔或錄取排序規則與上述兩種排名模式都不一致時,網上填報志願系統所提供的排名僅供參考,院校錄取結果和填報志願時的排名可能會不符。

(三)不提供排名模式

本模式適用於報考本科提前A批、B批、專科提前批使用校考成績進行錄取的美術類、音樂類、編導類以及其他藝術類院校;獲得自主選拔(含高校專項招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資格的考生(以下統一簡稱爲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填報特殊類型招生志願。網上填報志願系統不爲填報上述志願的考生提供排名信息。

上述三種填報志願模式,無論考生採用哪種模式,每次只能填報一個院校志願和若干專業志願。專業志願不能跨科類填報,即考生在填報志願時,只能填報同一所院校同一科類的專業,不允許在同一院校志願中填報不同科類的專業。

對未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內蒙古招生考試信息網“20xx高考填報志願專欄”將公佈其剩餘計劃和填報志願規定。符合填報條件的考生需在規定時間內在網上填報志願。

第五章 實施程序

第十二條 網上填報志願分爲三個步驟。

1. 認真查閱網上填報志願公告、招生計劃和學校招生章程;

2. 網上填報志願,查看動態排名;

3. 查看各院校階段性填報情況統計信息、修改志願。

有關這三個步驟的具體詳細內容,可參考《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考考生網報志願視頻培訓教材》。

第十三條 爲防範招生中介機構或他人違背考生意願代替決定補習的考生填報志願,這類考生可向旗縣招生考試機構書面提交《自願放棄填報志願權利的申請》。旗縣招生考試機構在辦公平臺上提交信息、打印確認表,並交考生本人簽字確認。確認後,網上填報志願系統將禁止以該考生身份信息填報志願。

網上填報志願過程中,考生在本人分數段填報志願結束時刻前,可向旗縣招生考試機構申請打印《志願確認表》並進行簽字確認。《志願確認表》一經確認,其志願信息將不得修改,錄取時將按此志願參加錄取;未打印《志願確認表》及簽字確認的,將按數據庫中存儲的考生志願信息參加錄取。

第六章 其他事宜

第十四條 考生參加特殊類型招生錄取網上填報志願事宜。

特殊類型招生考生參加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必須在相應高校所在招生批次第一次填報志願時填報志願。在本科一批和其他批次均投放招生計劃的高校,其特殊類型志願須在本科一批填報。上述考生填報志願時間、各分段填報志願結束時刻與其他考生相同。如不填報特殊招生類型志願則視爲放棄相應高校的特殊類型招生錄取資格。特殊類型招生考生若選擇了填報特殊招生類型志願,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將按有關規定單獨投檔,考生是否被錄取、錄取到何專業由所報院校決定。特殊招生類型考生所填報的相應高校的特殊招生類型志願不影響其他考生的各種動態排名。特殊招生類型錄取不佔用我區已公佈的招生計劃。

第十五條 考生網上確認的高考體檢結果的應用。

考生網上確認的高考體檢結果,一是作爲院校錄取時身體條件依據;二是作爲填報軍事(含國防生)、公安、公安現役、司法、北京電子科技學院等院校意向所設定的身體條件。入圍考生按照相關部門的安排,參加政治審覈、面試、體檢、體能測試等。合格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填報具體院校和專業志願。

高校招生章程所規定的身體條件要求,以及網上填報意向所設定的身體條件,一律以考生網上確認的高考體檢結果爲準,除此之外的其他體檢結果不作爲高考錄取和填報意向的依據。軍事、公安、司法等院校(專業)依據相關規定對入圍考生進行的體檢,其結論可作爲高考錄取的依據。

第十六條 填報志願應注意以下事項:

1. 不得使用外掛軟件填報志願,凡使用外掛軟件填報志願的,使用一次停報5分鐘,停報期間不能修改志願。

2. 考生和家長需密切關注網上填報志願的時間安排,不要錯過網上填報志願。

3. 考生網上填報志願時要注意查看《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計劃》中自己所報院校的專業要求,有些專業只招收特定條件的考生,不符合條件的考生將不被錄取。

4. 注意查看《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章程》,其中的招生專業要求、招生錄取規則是考生除排名信息外要注意的兩個重要參考依據。考生在整體考慮排名情況、招生專業要求、院校錄取規則等條件是否滿足的基礎上,綜合判斷能否被錄取。未編入《20xx年內蒙古自治區普通高校招生章程》中的院校招生章程,可在教育部高校招生陽光工程指定平臺上查閱。

5. 院校招生章程未明確錄取規則的,或明確“執行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制定的專業安排辦法”的,本科一批以投檔分爲排序成績按招生計劃範圍內專業志願清的規則錄取,其它批次一律按專業志願清的規則錄取。

6. 當考生排序成績相同時,對報考區內院校免費醫學定向、“改革試點招生計劃”(即區內高等職業院校與本科院校合作試辦本科職業教育,專業備註爲職業本科),區外院校招生章程中未明確擇優錄取規則的,文科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語文、文科綜合、外語、文科數學;理科類考生依次按實考總分、理科數學、理科綜合、語文、外語進行排序,擇優安排專業。

7. 考生須自己填報志願,不得委託他人或中介機構代爲填報,也不得代替他人填報。

8. 考生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考生號和密碼等個人信息,以防止密碼泄漏造成損失、引起糾紛。考生忘記密碼,需本人持《准考證》和二代居民身份證到旗縣招生考試機構重置密碼。考生因自身原因而導致密碼泄露,造成填報了非本人意願的志願,後果由本人自負。填報志願結束後,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放棄志願。

第七章 附則

第十七條 本辦法由內蒙古自治區教育招生考試中心負責解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