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本及工傷認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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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本及工傷認定標準

  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本1

甲方: 公司

乙方: ,性別 ,年齡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繫電話 : 。

乙方於   年  月 日發生傷害事故,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及地方法規等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對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是否屬於工傷及其處理結果均已清楚的瞭解。爲了解決賠償事宜,雙方本着公平合理、互諒互讓、誠實守信的原則,經自願、平等協商一致,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達成如下協議內容:

一、賠償金額:甲方向乙方支付醫療費 元;其他費用 元,共計 元。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已將全部款項 元取得。

二、乙方應將涉及本事故的醫療、交通、陪護等一切票據,以及工傷認定報告,鑑定書等一切文書同時交與甲方。

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乙方自願放棄其他賠償要求。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解除所產生的各項權利,乙方不得另行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甲方也不再承擔任何義務,雙方再無任何糾紛,並且一方放棄追究另一方的一切法律責任。

三、違約責任:

因任何情形一方違約,應當向對方支付 元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調查取證費、交通、通訊費、誤工費、公證費、律師費。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工傷賠償協議書範本2

甲方(單位):XXXXX有限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工人):XX,性別____,____歲,住址: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乙方於____年____月____日發生傷害事故,經治療後複查,現已康復。爲妥善解決乙方受傷事宜,甲乙雙方本着平等自願、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自乙方受傷之日起截止本協議簽訂之日所實際發生的和其它應當由甲方支付的.醫療費、交通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在本協議簽訂之前已由甲方全部付清,協議簽訂之後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主張前述期間發生的任何費用。

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甲方再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傷殘待遇、解除勞動關係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等依法應由甲方支付的全部費用(以下合併簡稱“一次性補助金”),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

3、本協議簽訂後________日內,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餘款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於________付清。

4、乙方收到一次性補助金後,應當合理分配、處理,自覺留足可能發生的後續治療、康復、生活等費用。乙方分配、處理前述費用的方式由乙方自行決定,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勞動關係即行終止。同時乙方承諾不再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就與勞動有關的事宜向甲方要求其他任何費用或承擔任何責任。

6、若甲方遲延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一次性補助金,則每遲延一日甲方應向乙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3‰作爲滯納金,滯納金總額最多不超過一次性補助金總額的20%。

7、乙方領取甲方支付的一次性補助金後,又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任何費用和責任要求的,乙方應當退還甲方爲解決本事宜所支付的全部費用,並承擔因違約而給甲方造成的全部損失,同時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補助金的20%的違約金。

8、本協議爲雙方平等、自願協商的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並且公平、合理。

9、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的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10、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後即發生法律效力。

11、本協議爲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爲斷,全面切實履行合同,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乙方今後身體或精神出現任何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甲方簽章: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時間: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____

附:乙方身份證複印件

工傷鑑定標準

工傷級別鑑定標準就是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爲十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爲一級,最輕的爲十級。生活自理障礙分爲三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一級

1)極重度智能減退;

2)面部重度毀容,同時伴有表B2中二級傷殘之一者;

3)雙眼無光感或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準者;

4)四肢癱肌力3級或三肢癱肌力2級;

5)重度運動障礙(非肢體癱);

6)全身重度瘢痕形成,脊柱及四肢大關節部分功能喪失;

7)雙肘關節以上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8)雙下肢高位缺失及一上肢高位缺失;

9)雙下肢及上一肢瘢痕畸形,功能喪失;

10)小腸切除90%以上;

11)肝切除後原位肝移植;

12)雙側腎切除或孤立腎切除術後,用透析維持或同種腎移植術後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二級

1)重度智能減退;

2)精神病性症狀致使缺乏生活自理能力者;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2,或視野≤8%(或半徑≤5°);

4)雙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

5)雙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6)一側上頜骨及對側下頜骨完全缺損,並伴有顏面軟組織缺損〉30平方釐米;

7)靜止狀態下或僅輕微活動即有呼吸困難;

8)三肢癱肌力3級或截癱,偏癱肌力2級;

9)雙側前壁缺失或雙手功能完全喪失;

10)雙下肢高位缺失;

11)雙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2)雙膝雙踝僵直於非功能位;

13)雙膝以上缺失,不能裝假肢;

14)雙膝,踝關節功能完全喪失;

15)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16)四肢大關節(肩,髖,膝,肘)中四個以上關節功能完全喪失者;

17)心功能不全三級;

18)一側全肺切除並胸改術,呼吸困難3級;

19)肺功能重度損傷;

20)呼吸困難4級或PaO2(下角)4.1 ̄8kPa或PaCO2(下角)7.9 ̄6kPa;

21)塵肺Ⅲ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2)放射性肺炎後,兩葉以上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3)肝切除3/4,並有常規肝功能重度損害;

24)肝外傷後發生門脈高壓三聯症或發生Budd-chiari綜合症;

25)慢性重度中毒性肝病;

26)膽道損傷致重度肝功能損害;

27)全胰切除;

28)全胰切除胰腺移植術後;

29)急性白血病;

30)重型再生障礙性貧血(Ⅰ,Ⅱ型);

31)食管閉鎖或切除後,攝食依賴胃造瘻者;

32)小腸切除〉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3)孤腎部分切除後,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4)腎功能不全尿毒症期.

 三級

1)精神病性症狀表現爲危險或衝動行爲者;

2)面部重度毀容;

3)一眼有或無光感,另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半徑≤10°);

4)雙眼矯正視力〈0.05或視野≤16%(或半徑≤10°);

5)一側眼球摘除或眶內容剜出,另眼矯正視力〈0.1或視野≤24%(或半徑≤15°);

6)同側上,下頜骨完全性缺損;

7)一側上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平方釐米;

8)一側下頜骨完全性缺損,伴顏面部軟組織缺損〉30平方釐米;

9)呼吸完全依賴氣管套管或造口;

10)截癱肌力3級;

11)偏癱肌力3級;

12)雙手全肌癱肌力3級;

13)完全感覺性或混合性失語;

14)一手缺失,另一手拇指缺失;

15)雙手拇,食指缺失或功能完全喪失;

16)一側肘上缺失(利側);

17)利手缺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8)利手功能完全喪失,另一手功能不全;

19)雙髖,雙膝關節中,有一個關節缺失或無功能及另一關節功能不全者;

20)一側髖,膝關節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1)非同側腕上,踝上缺失;

22)非同側上下肢瘢痕畸形,功能完全喪失;

23)Ⅲ度房室傳導阻滯;

24)一側全肺切除並胸廓改形術後;

25)一側胸改術後(切除6根肋骨以上);

26)塵肺Ⅲ期;

27)塵肺Ⅱ期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28)塵肺Ⅰ,Ⅱ期合併活動性肺結核;

29)放射性肺炎後,兩葉肺纖維化,伴肺功能中度損傷或呼吸困難3級;

30)肝切除2/3,並肝功能中度損害;

31)粒細胞缺乏症;

32)全胃切除;

33)小腸切除3/4,未施行逆蠕動吻合術;

34)一側腎切除,對側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5)雙側輸尿管狹窄,腎功能不全失代償期;

36)永久性輸尿管腹壁造瘻;

37)膀胱全切除.

四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