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及離婚程序

協議離婚需要擬寫離婚協議書,那麼,今天,本站小編給大家介紹的是離婚協議書及離婚程序,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離婚協議書及離婚程序

離婚協議書1

男方:某某,男,漢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女方:某某,女,漢族,_年_月_日生,住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

男方與女方於_年_月認識,於_年_月_日在_登記結婚,因雙方感情不和致使夫妻感情確已破裂,已無和好可能,現經夫妻雙方自願協商達成一致意見,訂立離婚

協議如下:

一、男女雙方自願離婚。

二、男女雙方婚姻存續期間未生育子女

三、關於財產的處理:

(1)男女雙方確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共同財產;

(2)婚前雙方各自的財產歸各自所有,男女雙方各自的私人生活用品及首飾歸各自所有(附清單);

(3)男女雙方辦理完離婚手續後,男女雙方不存在任何財產糾紛,任何一方不得再向另一方基於婚姻提出任何財產請求。

四、債務的處理:

雙方確認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沒有發生任何共同債務,任何一方如對外負有債務的,由負債方自行承擔。

五、一方隱瞞或轉移夫妻共同財產的責任:

本協議書財產分割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任何一方不得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或婚前財產。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除上述所列財產外的財產,或在簽訂本協議之前二年內有轉移、抽逃財產的,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並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虛報、轉移、隱瞞方無權分割該財產。

八、協議生效時間的約定:

本協議一式三份,自婚姻登記機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男、女雙方各執一份,婚姻登記機關存檔一份。

九、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男方:______ 女方:_______

  xxx年 3 月5 日 xxx年 3 月 5 日

離婚協議書2

男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 族,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號。

女方: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民族: 族,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現住:_____省_____市_____區_____路_____棟_____單元______號。

協議人__________、__________雙方於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_____市_____區(縣)民政局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並生有__名婚生子(女)( _____ 年_____ 月_____ 日出生),現因雙方性格嚴重不合,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夫妻感情已經完全破裂並無和好可能,決定協議離婚。現雙方就協議離婚一事達成如下條款:

一、男方______自願與女方______離婚。雙方確認對方是完全民事行爲能力的人,能夠自行處分自己的行爲和財產。離婚後,一方不得干擾另一方的生活,不得向第三方泄漏另一方的個人隱私和商業祕密,不得有故意損壞另一方名譽的行爲,否則承擔違約金_____ 元。

二、關於孩子撫養權、探望權的約定:

1、孩子撫養權的約定: ①兒子(女兒)______由男(女)方______撫養,應悉心撫養婚生子,不得有虐待、遺棄、家庭暴力行爲。女(男)方____每月_____日之前支付兒子(女兒)______生活費_____元,直到兒子(女兒)_____能獨立生活爲止,教育費、醫療費以及必須的保險費憑票據男(女)方各自承擔二分之一。

②撫養費支付時間和方式,如果一方不能夠按時支付的,每天加收3%的賠償金。

③離婚後一年內子女戶口遷到一方,另一方應協助辦理,如果不協助,則賠償損失 ______ 元人民幣。

④離婚後另一方戶口一年內遷出,如果超過該時間的,按日支付補償金 ______元。

⑤離婚後,一方未經另一方書面同意,不得改變子女的姓氏,擅自改變的,應及時恢復原來的姓氏,並一次性支付賠償金______元。

2、探望權的約定:在不影響孩子的生活、學習的前提下,女(男)方_____(指沒有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可在每月的第______ 周星期六起至週日接兒子(女兒)隨其生活或娛樂。每月可探望兒子(女兒)____兩次,探望當天晚上孩子可與探望方共同生活,如臨時或節假日的探望,可提前一天由雙方協商,達成一致後可按協商的辦法進行探望。男(女)方______(指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應予以配合。

爺爺奶奶要探望孫子(孫女),則應得到直接撫養孩子的一方的許可(包括拒絕探望)。由撫養一方安排適當的場合與時間,給予爺爺、奶奶探望孫子外孫。

兒子(女兒)十週歲以上時,探望權的行使應尊重兒子(女兒)的意見,不可強行按本協議執行。任何一方對婚生女身心健康有損害行爲的,將視爲放棄撫養、教育的權利和義務,另一方有權要求變更直接撫養權或中止、取消探望權;

三、夫妻共同財產約定:

1、關於房產的約定:

(1)、位於______省 _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_棟______單元_____號的房屋,系雙方在婚(前)後共同購買,男方支付首付款____萬元,女方支付首付款_____萬元,雙方共同向銀行按揭貸款____萬元,主貸人爲_____,雙方已經償還銀行本金及利息____萬元,尚欠銀行本金及利息_____萬元。經協商,雙方確定房屋歸男(女)方所有(注:包括房內裝修內附屬設施及相關配套設施),房屋過戶所產生的相關稅費由男(女)方(即得到產權的一方)承擔,銀行的本金及利息由男(女)方(即得到產權的一方)償還。放棄產權的一方要協助得到產權一方辦理提前還貸、塗銷抵押、產權過戶、產權登記等手續。

(2)、得到產權的一方自願補償放棄產權一方____萬元,在簽訂協議當天補償放棄產權的一方____萬元,辦理離婚登記當天支付_____萬元,剩餘款項在離婚後____日內支付完畢。

2、關於夫妻存款的約定: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有存款爲____萬元,其中男方名下有_____萬元存款,女方名下有____萬元存款,雙方各自分得_____萬元。分配方式:各自名下的存款保持不變,但男(女)應於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支付______元給男(女)方。

3、關於夫妻車輛的約定:

夫妻關係存續期間雙方共同購買汽車一輛,車牌號爲________,現登記在_____名下,雙方同意該車輛歸 方所有,取得車輛的一方補償沒有取得車輛的一方_____萬元,該款於_____ 年___月____日前付清。

4、關於其他財產的約定:

① 男、女雙方婚前個人財產歸各自所有,婚後的個人生活用品以及個人首飾歸各自所有。

②夫妻共有房屋內的家用電器及傢俱等等(見清單),雙方同意作價______萬元,歸男(女)方所有,取得的一方給予另一方經濟補償人民幣______元,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______內付清。

③股權、股票、基金、債券等:(如前述② 依協議詳定)

④其他投資、財產,分割辦法。(如前述② 依協議詳定)

三、夫妻債權債務的約定:

其他財產與債務:除以上財產,夫妻雙方沒有共同的債權債務,雙方各自名下的其他財產與債務,各自承擔。

四、關於隱瞞、虛報、轉移婚內財產的約定:

男、女雙方在簽訂本協議時均沒有隱瞞、虛報、轉移婚內共同財產,如有隱瞞、欺騙,一經覈實,自願放棄該財產,雙方對此條款均予以確認。如任何一方有隱瞞、虛報或離婚前轉移財產之行爲,另一方發現後有權在法律規定的`時限內向法律部門起訴,並取得對方所隱瞞、虛報、轉移的財產的全部份額,追究其隱瞞、虛報、轉移財產的法律責任。

五、違約條款: 本協議雙方均自願履行,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均自願賠償對方______萬元。以上協議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不存在受到脅迫、欺詐、誤解情形。協議一式三份,當事人雙方各執一份,交婚姻登記機關存檔備案一份。自雙方在民政部門辦理離婚登記後生效。

六、上述協議事項,雙方保證切實履行;如本協議生效後在執行中發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起訴。

  立協議人:xxx律師事務所

  男方: 女方: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_日

離婚程序

協議離婚程序—條件:

1.當事人須爲合法夫妻並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

2.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必須具有離婚的共同意願

3.協議離婚當事人雙方對子女和財產問題已有適當處理

協議離婚程序—流程:

協議離婚必須辦理離婚登記。離婚登記是夫妻雙方自願離婚的必經程序。他是由婚姻登記機關依照行政程序辦理的,其步驟如下:

(1)申請

當事人協議離婚時必須雙方親自到一方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不得委託他人代理。否則,婚姻登記機關不予受理。我國辦理離婚登記的機關,在城市是街道辦事處或市轄區、不設區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門,在農村是鄉、民族鄉、鎮的人民政府。當事人申請離婚,應當持有下列證件和證明:①戶口證明;②居民身份證;③所在單位、村民委員會或居民委員會出具的介紹信;④離婚協議書;⑤結婚證。此外,還應當交付辦理離婚證及存檔所需的單人免冠照片(根據不同地區的要求提供),並按照婚姻登記機關的要求填寫《離婚申請書》。

(2)審查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在接受當事人離婚申請時,應把婚姻法及《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規定向當事人講清,而雙方當事人應如實回答婚姻登記管理人員的提問。工作人員應查明:①離婚申請人是否是合法夫妻;②離婚雙方申請人是否具有完全民事行爲能力;③離婚是否確實出於雙方自願;④對子女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⑤對財產問題的處理是否妥當,等等。如登記機關發現離婚的當事人有違反婚姻法的行爲,應給予批評教育或不準予登記。違反刑法的,要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爲防止輕率離婚和假離婚,工作人員應對感情尚未完全破裂的當事人進行思想教育和調解和好工作。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申請應當進行認真審查,自受理申請之日起一個月內,對符合離婚條件的,應當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雖然這是法律爲防止登記工作久拖不決而提出的時間要求,但客觀上也給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冷靜的進行考慮,在審查期內,如果雙方當事人對重歸於好取得共識,應准許當事人撤回離婚申請。

(3)登記

婚姻登記管理機關經過審查後,對符合婚姻法和《婚姻登記管理條例》的離婚申請,予以登記併發給《離婚證》,註銷《結婚證》。當事人從取得離婚證起,解除夫妻關係。對不符合婚姻法和《離婚登記管理條例》規定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不予登記。婚姻登記管理機關對當事人的離婚登記申請不予登記的,應當以書面形式說明不予登記的理由。

男女登記離婚後,一方對已發生法律效力的離婚協議及子女和財產問題的處理翻悔時,應當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解決。只有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在原婚姻登記機關未撤銷離婚登記的情況下,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的,人民法院不應受理,但應告知當事人向原婚姻登記機關申請撤銷離婚登記。

如果申請離婚的當事人弄虛作假,騙取離婚登記的,婚姻登記管理機關應當撤銷離婚登記,並對當事人宣佈其解除婚姻關係無效,收回離婚證並對當事人處200元以下的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