優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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優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

  優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1

申請人:****,男,回,xxx年8月23日生,身份證號xxxxxxxxx,新疆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工作,現住:火車東站*****24號,電話:******

被申請人:新疆烏魯木齊******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公司地址: 庫爾勒市東站****旁工地

請求事項:

請求確認申請人和被申請人之間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xx年10月4號到被申請人新疆烏魯木齊*****有限公司在新疆庫爾勒東站****旁工地從事攝像頭光纖接入工作,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未繳納社會保險。被申請人按月給申請人發工資,申請人給被申請人提供勞動,受被申請人管理,依法形成勞動關係。

爲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特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確認與被申請人存在事實勞動關係。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xxx年12月10日

附:

證人證言三份

  優秀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2

申請人:xxx,男,漢族,xxxx年x月xx日生,身份證號碼xxxxxxx,住唐山市xxxxxxxx,電話xxxxxxx

被申請人:河北xxxxxxxx有限公司

地址:唐山市xxxxxxx

法定代表人:xxx電話:xxxxxxx

申請要求

1、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七個月的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2、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九個月醫療補助費(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爲準);

3、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籤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十二個月的雙倍工資;

4、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

5、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保險並辦理相關手續;

6、請求貴委員會裁決被申請人承擔申請人的醫療費用。

事實和理由

XX年9月,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任外聘工長職務,月工資3950元。xxx年9月18日,申請人患腦出血住院治療;xxx年10月18日,申請人出院回家繼續治療。現因申請人患病較重,被申請人單方面解除了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在勞動關係存續期間,被申請人從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正式勞動合同,也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項社會保險,因此應承擔各項責任。

第一,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三年有餘,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第一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三個半月的工資作爲經濟補償。同時,被申請人違反《勞動合同法》在規定的醫療期內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法律規定,應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七條、《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二十五之規定向申請人支付賠償金。綜上,共計七個月。

第二,申請人因患病較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被申請人另行安排的其他工作,根據《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第六條之規定,被申請人應支付給申請人九個月的工資作爲醫療補助(以最後勞動能力鑑定爲準)。

第三,《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必須與勞動者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但被申請人超過一年未與申請人簽訂書面的勞動合同,按《勞動合同法》第十四條第三款、《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七條之規定,被申請人與申請人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並應以書面形式確立。但被申請人至今未與申請人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第二款之規定,被申請人應向申請支付雙倍工資。

第四,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之規定,勞動者患病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規定,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醫療期爲三個月。因申請人xxx年9月18日住院治療,所以被申請人與申請人之間的勞動關係在xxx年12月18日之後才能解除,但被申請人只支付了xxx年9月份之前的工資,應將剩餘工資支付給申請人。同時,按《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的規定,被申請人應履行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的義務,故應按該條之規定額外支付一個月的工資。綜上,共計三個半月。

第五,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用不單位應爲每位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任何的社會保險,所以應爲申請人補交。

第六,《國務院關於建立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的決定》等規定,城鎮所有用人單位及其職工都要參加基本醫療保險。但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醫療保險,這導致申請人無法享受相關的醫保待遇。鑑於被申請人存在重大過錯,其承擔這部分費用應。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嚴重侵犯了申請的合法權益,理應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請貴委員會依法裁決,支持申請人的訴請,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唐山市xxxx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