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八篇

隨着時代在進步,各種申請書頻頻出現,申請書是承載我們願望和請求的專用書信。寫申請書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仲裁申請書8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精品】勞動仲裁申請書模板八篇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1

申訴人:xx,男,漢族,198x年x月x日出生,

身份證號:

住住址:

通訊方式:

代理人;xx,xx律師事務所律師

電話:

被訴人:四川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通訊方式:

被訴人: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用工單位)

法定代表人:xx職務:總經理

住所地:

電話:

申請事項:

1、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9級工傷傷殘補償金合計人民幣52362元。

2、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將來必然會發生的後續治療費7000元(司法鑑定書確認)

3、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在醫院治療工傷期間的伙食補助費2520元。

3、請求裁決被訴人補交申訴人於20xx年2月26日開始參保至今的社會保險費(包括基本養老保險、基本醫療保險、工傷保險、失業保險)。

4、請求裁決被訴人向申訴人支付因沒有與勞動者簽訂書面勞動合同而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即11月的工資賠償共計22000元的賠償。

5、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給申訴人經濟補償5000元(解除勞動合同時每滿一年工齡支付一個月工資給勞動者,不足六個月的按半個月工資予以補充)。

6、請求裁決被訴人支付申訴人20xx年2月致20xx年11月的加班工資24000元

事實與理由:

20xx年2月xx應聘到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職位爲電焊工,月基本工資爲20xx元,公司承諾一個月後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入職後公司以種種藉口拖延勞動合同的簽訂,也沒有爲其購買職工基本社保。20xx年3月xx被四川xx建設勞務有限公司勞務派遣到四川xx建設工程有限公司的項目工地上工作,20xx年11月14日在工作過程中從高約4米處跌落致左足受傷,送成都第一骨科醫院被確診爲“左足跟骨粉碎性骨折”,後被勞動和社會保障行政部門認定爲工傷,20xx年6月8日被成都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成勞鑑字[20xx]2457號)評定爲工傷傷殘9級。20xx年5月3日經四川西南司法鑑定中心鑑定確認“被鑑定人xx後續醫療費用還需人民幣7000元”。根據以下法律法規被訴人應當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依據第十七條、第三十五條和的實施意見>的規定被訴人應當支付給申訴人52362元的工傷傷殘補助金(其中含: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8個月,一次性醫療補助金和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16個月)。

2、依據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和第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不與勞動者簽定書面合同,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起應向勞動者支付本人工資標準2倍的工資,申訴人依法應當獲得22000元的賠償(即11月的工資賠償)。

3、依據第三十八條、第四十六條和第四十七條的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即: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申訴人應當獲得兩個半的工資補償共計5000元。

爲了維護法律的尊嚴,保護勞動者的合法利益,懇請仲裁委員會依法支持申訴人的主張。

此致

成都市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訴人:

20xx年7月26日

附:1、副本2份;2、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2

申請人:××,女,漢族,出生年月日,住址

被申請人:×××公司

地址:××

法定代表人:××,電話:×××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18000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20000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26000元(20xx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20xx年3月8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係。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爲,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併爲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爲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爲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爲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並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月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3

申訴人:

身份證號碼:

現住:

聯繫電話:

被申請人:

負責人:

地址:

聯繫電話:

仲裁請求

(1)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人民幣元。

(2)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經濟補償金人民幣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X年X月X日進入被申請人單位工作,擔任X崗位,月工資爲X元,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期限爲X年X月X日到X年X月X日。但入職後被申請人一直未給申請人繳納社保,X年X月X日因爲申請人不能接受被申請人再次拖延支付工資而以此爲由提出解除勞動關係。申請人認爲,被申請人拖欠支付工資、沒有爲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等行爲已經嚴重侵犯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申請人特依據《勞動合同法》、《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附:1、《勞動爭議仲裁申請書》副本2份

2、《證據清單》一份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4

申請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申請人:

身份證:

住址:

請求事項:

1、依法採取強制執行措施,責令被申請人履行辦字第__________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的內容;

2、本案執行費用由被申請人承擔。

事實和理由:

申請人__________與被申請人因_________勞動爭議糾紛一案,已經由_________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於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開庭並作出辦字第__________號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判決書,判令:

被申請人應在本裁決書生效之日起七日內因違反服務期條款支付申請人違約金人民幣__________。

現申請人現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八條和第四十九條之規定,特向貴院申請予以強制執行。

此致

___________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5

反訴人(本訴被申請人):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住址:

法定代表人:

被反訴人(本訴申請人):

住址:

聯繫電話:

反訴請求:

請求裁決被反訴人賠償反訴人經濟損失×××元。

事實與理由:

被反訴人與反訴人勞動爭議一案貴委已經受理。20xx年2月,反訴人與被反訴人商談,雙方口頭達成以下合作意願:由被反訴人擔當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結構專業“專業負責人”職位,同時被反訴人必須將其註冊結構師的人事關係和證、章轉到反訴人公司,雙方纔能依照《勞動合同法》簽訂勞動合同。但是,由於被反訴人與***公司直至20xx年12月31日仍具有勞動關係,而被反訴人也一直不願與***公司解除勞動合同,依照勞動法規的`規定,反訴人不能與被反訴人簽訂勞動合同。被反訴人在擔任反訴人成都分公司的“專業負責人”期間,由於屢屢不服從公司安排,工作極其不負責任,造成反訴人設計圖紙嚴重錯誤,給反訴人造成了巨大的損失。損失如下:1、被反訴人拒絕審查業主****圖紙,由於標高錯誤造成基礎的涉及深度比設計深度相差很大,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2、20xx年7月,被反訴人負責校對審覈併發行*****設計,由於其沒能盡到崗位責任,沒有發現圖紙基礎上的鋼柱地腳螺栓定位錯誤就發行圖紙,發生索賠,並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了極壞的影響。3、被反訴人負責*****工程的設計,但是驗收後發現結構圖紙與建築設計方案及施工圖設計圖紙嚴重不符,因此發生工程索賠,業主要求重新設計,反訴人於20xx年12月7日發出通知要求被反訴人整改,被反訴人至今未進行任何回覆。初步估計此次設計事故給反訴人造成直接經濟損失可達30萬元,且給反訴人的聲譽造成極壞的影響。在給反訴人造成損失後,被反訴人沒有積極地與反訴人協商解決補救,而是在未與反訴人商量的情況下,於20xx年9月30日擅自脫離崗位,離開了公司。綜上,被反訴人工作極其不負責任,因其重大過失給公司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損失,同時極大地損害了反訴人的聲譽。現根據勞動法律相關規定,反訴人特向貴委提出反訴,請求公證裁決。

此致

  XX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反訴人: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6

反請求是指在仲裁程序中,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提出的,旨在抵銷或吞併申請人的仲裁請求的,與仲裁請求之標的和理由有牽連的,保護自己的民事權利和合法權益的獨立的請求。反請求是被申請人對抗申請人以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法律手段。

從法律地位來分析,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在法律上是平等的,既然申請人具有提出申請的權利,那麼被申請人也具有提出反請求的權利。根據《勞動人事爭議仲裁辦案規則》第三十五條的規定:“被申請人可以在答辯期間提出反申請,仲裁委員會應當自收到被申請人反申請之日起五日內決定是否受理並通知被申請人。”該反申請是對被申請人權利的保護,這和在訴訟中在原告提出訴訟後,被告可以提出反訴是同樣的道理。

但是《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法》對提出反請求的條件沒有作出具體、明確規定。根據仲裁理論,反請求應該具備以下5個條件:

1、反請求只能是由被申請人提起。如果被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提起不以申請人爲指向對象的仲裁請求,否則不成立反請求。

2、反請求只能向受理仲裁申請的仲裁委員會提起。

3、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屬於同一仲裁協議約定的仲裁事項範圍,否則,仲裁委員會對被申請人的反請求無權管轄。

4、反請求與仲裁請求必須有事實或法律上的聯繫。

5、反請求應該以書面形式提出,格式與仲裁申請書一樣。

6、反請求應該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從理論上來說,只要被申請人在仲裁答辯期內提出符合上述要求的請求,就成立反請求。在實踐中,反請求被受理後,由於反請求本身與本請求是基於同樣法律關係,並且當事人也相同,因此,爲了節省時間、費用、有利於審理方便,仲裁庭往往將申請人提起的本請求與被申請人提起的反請求合併審理。如果出現提出仲裁申請的申請人在案件審理過程中撤回仲裁申請的情況,也不影響反請求的繼續審理。以上是可以提起反請求的情況。

具體到一些個案,典型的如工傷賠償,單位就不能就此提出反請求。如果就此提出,就可能違背“一事不再理”原則。這個原則強調的是“事實”,而不是看提起仲裁的主體,以工傷賠償爲例,員工主張工傷賠償,如果單位又提出反請求,要求員工承擔所謂“員工違章操作”造成的經濟損失,那麼單位提起反請求的事實仍然是“員工遭受工傷傷害”,這就明顯與員工提起工傷賠償的事實和理由一致了,只是申請主體不同而已。這有悖於“一事不再理”原則。另外,工傷損害賠償實行的是無過錯責任原則,無論員工在工傷事件中是否存在過錯,除非用人單位能夠證明工傷系由員工故意造成,否則,用人單位均應承擔法定賠償責任。所以在工傷賠償中,用人單位不得再提起反請求。

綜上所述,在勞動爭議仲裁中能否提起反請求,我們不能以偏概全,應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7

申請人:xxx,男,漢族,電話:xxxxxxxxxxx住所:xx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

被申請人:xxxxxxxxxxxxxxxxxxxxxxx住址:xxxxxxxxxxxxxxxxxxxx郵編:xxxxxx法定代表:xxxxxxx職務,總經理電話:xxxxxxx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雙倍工資計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9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和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0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

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的住房公積金200元(每月100)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年終獎2750元。合計金額:22497.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係,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爲一個月,工資爲元;第二個月轉正後每個月工資爲2500元。直至____月____日爲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爲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09-____日到-10-____日工資計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9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爲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爲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0%共計1650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工資88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750元。

被申請人沒有爲申請人繳納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月住房公積金200元。

根據勞動部《關於印發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於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0%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______年____月至________年____月加班工資2567.04元(112小時×15.28元/小時×1.5倍=2567.04)

此致

敬禮!

xx縣勞動爭議促載委員會

  申請人:

  (簽名或簽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仲裁申請書 篇8

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我與勞動爭議一案,經北京市區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進行調解,雙方就勞動爭議已達成調解協議(或已達成和解協議)。現本人向貴委員會提出撤訴申請,請貴委員會依法予以准許。 

申請人:XXX

20x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