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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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起訴程序是怎樣的

行政訴訟的起訴與受理程序

一、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對下列具體行政行爲不服提起的訴訟:

1、對拘留、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爲處罰不服的;

2、對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對財產的查封、扣押、凍結等行爲強制措施不服的;

3、認爲行政機關侵犯法律規定的經營自主權的;

4、認爲符合法定條件申請行政機關頒發許可證和執照,行政機關拒絕頒發或者不予答覆的;

5、申請行政機關履行保護人身權、財產權的法定職責,行政機關拒絕履行或者不予答覆的;

6、認爲行政機關沒有依法發給撫卹金的;

7、認爲行政機關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

8、認爲行政機關侵犯其他人身權、財產權的。

二、人民法院不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事項提起的訴訟:

1、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爲;

2、行政法規、規章或者行政機關制定、發佈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命令;

3、行政機關對行政機關工作人員的獎懲、任免等決定;

4、法律規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具體行政行爲;

5、公安、國家安全等機關依照刑事訴訟法的明確授權實施的`行爲;

6、調解行爲以及法律規定的仲裁行爲;

7、不具有強制力的行政指導行爲;

8、駁回當事人對行政行爲提起申訴的重複處理行爲;

9、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權利、義務不產生實際影響的行爲。

三、必須符合的條件:

1、原告認爲具體行政行爲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

2、有明確的被告;

3、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根據;

4、屬於人民法院收案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四、應提交的書面材料

參照民事訴訟。

五、法院收到起訴後

經審查,應當在7日內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原告對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訴。

附:

行政起訴狀

原告:陳xx,男,xxx年4月3日出生,漢族,xx市自行車廠工人,住xx市xx路909號。身份證號:xxxxxxxxxxxxxx

被告:xx市公安局管城分局,所在地:xx市管城區清真寺街。單位代碼:xxxx

法定代表人某某,局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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